SB/T 10564-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B/T 10564-2010
中文名称:果仁馅料
标准类别:商业行业标准(S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5-0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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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果仁
馅料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12-01
标准简介
SB/T 10564-2010 果仁馅料 SB/T10564-201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67.080
备案号:28842-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564--2010
果仁馅料
Kernel filling
2010-04-2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0-12-01实施
本标推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负责起草。SB/T10564—2010
本标准由常州鑫灿食品有限公司、广州永业食品有限公司、咀香园健康食品(中山)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市金城速冻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华美食品有限公司、顺南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德州鲁樱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广益食品添加剂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好味来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工业协会、全国工商联烘焙业公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面包糕饼专业委员会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哀志英、李宪扬、张延杰、吴家威、郑浩彬、衰旭培、刘家祥、尹炽辉、李辉、王珉梁嘉臻、汪文陆、朱平、元晓梅、蔡纬红、赵燕萍、康丽娜、王长龙、郑传钰、钱志先。1范围
果仁馅料
SB/T10564—2010
本标准规定了果仁馅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符合3.1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即食类果仁馅料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育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客或修订版均不造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延用于大标准。GB317
GB2716
砂(GB317—2006,CodexStan2121999NEQ)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冷冻饮品卫生标准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5009/3-2003
GB/T5009
GB/T5008
.6—200
GB/T 5009 11
500912
GB/T 5009.2
GB/T500
GB5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全国家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长分的测定
自质的测定
食品中蛋
食品中总硅及无机碑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
食品中铅时测定
食品中贡由靠毒素B的测定
食品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7099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973食用猪油
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于法复合、挤出复合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19295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GB/T20883麦芽糖
GB/T23780糕点质量检验方法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第102号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果仁馅料kernelfilling
以核桃仁、否仁、橄榄仁、松子仁,花生仁、瓜子仁、芝麻等果仁为主要原料,加糖(或不加糖)加精醇1
SB/T 105642010
(或不加糖醇),添加(或不添加)油脂及其他料加工而成的食品馅料。狂1:果仁馅料中果仁的含量应不低于20%。4分类
按用途分类:
a)焙烤食品用:主要用于制作糕点、面包、月饼等焙烤食品的果仁馅料。冷冻饮品用:主要用于制作冰淇淋、雪糕、冰品等冷冻饮品的果仁位馅料b
速冻食品用:主要用于制作速冻食品的果仁馅料。5要求
5.1原辅料要求
5.1.1自砂籍:应符合GB317的规定。5.1.2麦芽糖:应符合GB/T20883的要求。5.1.3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5.1.4猪泊:应符合GB/T 8973的规定5.1.5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5.1.6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5.1.7塑料包装袋:应符合GB/T10004的规定。5.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组织形态
滋味与口感
5.3理化指标
能粘聚成团,软硬适中;果仁大小逅宜,分布较均匀有该品种应有色浮
有该品种应有的风味,无异味
正常视力无可见杂质
应符合表2的规定
干燥失重/(g/100g)
总糖/(g/100g)
脂肪/(g/100g)
聋白质/(g/100g)
5. 4卫生指标
表2 理化指标
焙烤食品用
冷冻饮品用
速冻食品用
5.4.1焙烤食品用果仁馅料的酸价、过氧化值、砷、铅、黄曲霉毒素B、铜、挥发性盐基氮应符合GB7099的指标要求:
5.4.2冷冻饮品用果仁馅料的酸价、过氧化值、砷、铅、黄曲霉毒素B、铜、挥发性盐基氮应符合GB 2759.1的指标要求;
5.4.3速冻食品用果仁馅料的酸价、过氧化值、砷、铅、黄曲霉毒素B、铜、挥发性盐基氮应符合GB19295的指标要求。
5.5食品添加剂
5.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5.5.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6检验方法
6.1感官检查
SB/T10564—2010
取样品一份,去除包装,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目测形态、色泽,然后用刀按四分法切开观察内部组织、品味并与标准规定对照,作出评价。6.2理化指标的检验
6.2.1干燥失重的检验
按GB/T5009.3—2003中直接干燥法测定6.2.2蛋白质的检验
按GB/T5009.5-2003中第一法测定。6.2.3脂肪的检验
按GB/T5C09.6—2003酸水解法测定6.2.4总糖的检验
按GB/T23780规定的方法测定。
6.3卫生指标的检验
6.3.1酸价、过氧化值
按GB/T5009.37规定的方法测定。6.3.2砷
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6.3.3铅
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6.3.4铜
按GB/T5009.13规定的方法测定。6.3.5黄曲霉毒素B
按GB/T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6.3.6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产品出厂须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并签发合格证。7.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和净含量。7.2型式检验wwW.bzxz.Net
7.2.1型式检验按第5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应进行型式检验。7.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
6)正式投产后,如原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e)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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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抽样方法和数量
7.3.1同一天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为一批。在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件数见表3。
表3抽样件数
每批生产包装件数(指基本包装箱)200(含200)以下
201~800
801~1800
18013200
3200以上
抽样件数(指基本包装箱)
7.3.2出厂检验时,在抽样件数中随机抽取3件,每件取出大于等于100g的单件包装商品,以满足感官要求检验和净含量检验,卫生指标检验的需要。7.3.3型式检验时,在抽样件数中随机抽取3件,每件取出大于等于300g的单件包装商品,以满足感官要求检验和净含量、于燥失重、总糖、脂肪,蛋白质和卫生指标检验的需要。7.3.4理化检验:检测样品混合均匀后放置广口瓶内,保存在冰箱中8判定规则
8.1出厂检验判定和复检
8.1.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8.1.2检验结果中有两项(含两项)指标不合格,可在同批产品中对不合格项日进行复检,复检后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8.2型式检验判定和复检
8.2.1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8.2.2型式检验项月不超过两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有-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超过两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9标签
9.1应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9.2定量预包装产品应符合GB7718的规定。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2-2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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