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1.080
分类号:Y17
备案号:28915-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529-2010
代替QB/T2529-2001
工业用缝纫机
GK型筒式绷缝缝纫机机头
Industrial sewingmachine
GK type cylinder bed type covering stitch sewing machine head2010-04-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10-01实施
QB/T2529-2010
本标准是对QB/T2529一2001《工业用缝纫机GK型筒式绷缝缝纫机机头》的修订、本标准与QB/T2529一2001相比,主要变化有:对原标准的第2章“引用标准”作了修改;对原标准基本参数中的有自动供油装置的最高缝纫速度由原来的≥3000针/分修改为<4000针/分;
对表1缝纫性能试验条件作了修改;增加了“产品标准标志”内容;检验规则按GB/T2828.1-2003、GB/T28292002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缝制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惠工缝纫机三厂、上海市缝纫机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伟青、罗一明、张维青。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2529一2001《工业用缝纫GK型筒式绸缝缝纫机机头》。
1范围
工业用缝纫机
GK型筒式绷缝缝纫机机头
QB/T2529—2010
本标准规定了GK型筒式细缝缝纫机机头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缝制中厚料、厚料织物并形成400或600线迹的GK型筒式绷缝缝纫机机头(以下简称“机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一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dtISO2859:1999)
GB/T2829-2002
GB/T45152008
GB/T68362007
GB/T9969-2008
BB/T0036-2006
QB/T1177-1991
QB/T2251-1996
QB/T2252~1996
QB/T2627-2004
QB/T2628—2004
3分类
3.1型式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线迹的分类和术语
缝纫线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缝纫机包装
工业缝纫机噪声级的测试方法
缝纫机型号编制规则
缝纫机机头启动转矩测试方法
工业用缝纫机连续缝纫的试验方法工业用缝纫机、层缝缝纫的试验方法本机系筒式机体,采用针杆挑线、弯针勾线、下送料,形成GB/T4515一2008规定的400型链式线迹或600型覆盖链式线迹。
3.2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最高缝纫速度:有自动供油:<4000针/分;无自动供油:2000针/分~3000针/分;b)线迹长度:1.8mm~3.6mm;
)压脚提升高度:无叉针不小于6mm,有叉针不小于4mm;d)外针间距:2.8mm、4mm、4.8mm、5.4mm;e)采用机针:GK×16型
Nm75~Nm100:
QB/T2529-2010
f)采用缝线:9.5texx3(60S/3)棉缝纫线或7.4tex/3sz(80S/2)涤纶缝纫线(按GB/T68362007):g)电动机:≤400W。
3.3分类
产品按机针数量及线迹不同分类为下述四类:a)双针三线链式(406型)线迹;b)三针四线链式(407型)线迹:c)双针四线覆盖绷缝(602型)线迹;d)三针五线覆盖绷缝(605型)线迹。3.4产品型号表示方法
按QB/T2251一1996的规定编制或按企业在全国缝纫机标准化中心备案登记过的编制细则编制4要求
4.1外观质量
4.1.1机头表面不应有锈斑、污渍;标牌应完整,位置正确,无明显伤痕。4.1.2机头外露零件及螺钉头部应无毛刺。4.1.3电镀件镀层表面应无锈蚀、剥离,主要表面应无明显气泡、泛点、针孔和毛刺,并光滑、平整、色泽基本一致。
4.1.4发黑件表面应色泽均匀、氧化膜致密,不应有红色的沉淀物、花斑点、机械损伤或锈蚀。4.1.5涂装件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光滑,无明显杂质、流挂、起泡、起皮、起皱、针孔、凹坑、裂纹、擦伤和碰坏。
4.2机器性能
线迹长度、缝线张力、压脚压力应均能调节。4.2.2
压脚提升高度应符合3.2c)的规定;压脚提升后应起松线作用。线迹长度应符合3.2b)的规定。4.3缝纫性能
普通缝纫不应断针、断线、跳针、浮线,缝料表面线迹应整齐、均匀。厚料缝纫不应断针、断线、跳针、浮线,缝料表面线迹应整齐、均匀。层缝缝纫不应断针、断线、跳针、浮线,缝料表面线迹应整齐、均匀。连续缝纫不应断针、断线、跳针、浮线,缝料表面线迹应整齐、均匀。高低速缝纫时,线迹长度应基本一致,其长度的相对误差不人于17%。线辩缝纫应出线顺利,线辫长度不应短于50mm(本要求不适用于400型线迹)。4.3.64
4.4运转性能
4.4.1运转噪声
a)最高转速空载运转时,应无异常杂声:b)噪声声压级应不大于83dB(A)。4.4.2启动转矩
启动转矩应不大于0.4Nm。
4.4.3润滑
运转时润滑系统供油及回油应良好。4.4.4密封
机头密封性应良好,主要结合面应不渗漏油。4.5附件和备件
每台机头配备的附件和备件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或装箱清单规定。2
5试验方法
5.1外观质量
在光照度为(600±200)Ix光线下,检验距离不大于300mm,目测判定。5.2机器性能
5.2.1缝线张力、压脚压力、线迹长度的调节在“缝纫性能试验”项目中,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调节。5.2.2压脚提升
QB/T2529-2010
压脚提升高度:转动上轮,将送料牙调节到低于针板位置,膝提抬起压脚,用压脚高度专用量规插入压脚下应能顺利通过。
松线作用:压脚提升至极限位置,目测夹线板之间,应有明显间隙。5.2.3线迹长度
以最大线迹和最小线迹,其他按表1规定的\普通缝纫\试验条件进行缝纫,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分别在线缝上量出10个连续线迹的长度,取其算术平均值即为最大或最小线迹长度。表1
试验项目
普通缝纫
厚料缝纫
层缝缝纫
连续缝纫
高低速缝纫
线辩缝纫
缝纫性能
5.3.1试验前的准备
采用机针
采用缝线
试验前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规格
尺寸/(mmxmm)
18tex或14tex汗布
18tex或28tex绒布
18tex棉毛布
18tex棉毛布
1000×150
1000×150
线迹长度
按QB/T2628—2004的规定执行
按QB/T2627—2004的规定执行
700×150
700×150
缝纫速度
/(针/分)
最高缝速
最高缝速的80%
高速为最高缝速,
低速为最高缝速的
最高缝速
a)试验前将机头外表擦净,并清除针板、送料牙、弯针及过线部位的污物,加注润滑油用后,用最高缝速的80%运转5min:
b)缝纫速度用非接触式测速仪测试,试验时缝纫速度允差-3%:c)每项试验前允许试缝及调节缝线张力、压脚压力、线迹长度及送料牙高度,正式试验时不允许调节。
5.3.2普通缝纫
按表1规定的试验条件缝纫1000mm,试验2次,目测判定。5.3.3厚料缝纫
按表1规定的试验条件缝纫1000mm,试验2次,目测判定。5.3.4层缝缝纫
按QB/T2628一2004中5.2a)折叠方式A和5.5.2的规定进行试验,目测判定。5.3.5连续缝纫
QB/T2529-2010
按QB/T2627一2004中5.4.2的规定进行试验,目测判定。5.3.6高低速缝纫线迹长度误差
按表1规定的试验条件和图1所示缝纫后,用游标卡尺分别量出中间的10个线迹的长度,按公式(1)计算。
式中:
一高、低速线迹长度相对误差,%;L——高速10个线迹长度,mm;
L低速10个线迹长度,mm。
5.3.7线辫缝纫
10个线迹
按表1规定的试验条件,试验2次,目测判定。5.4运转性能
5.4.1运转噪声
运转噪声试验按下列方法:
a)异常杂声用耳听法判定:
b)噪声声压级按QB/T1177一2007的规定进行试验。5.4.2启动转矩
启动转矩按QB/T2252-1996的规定进行试验。5.4.3润滑
商速缝
低速缝
用最高缝纫速度与最高缝纫速度的50%测试供油情况,目测油窗供油情况及回油畅通(自动供油)和针杆、连杆等主要部位油线的油量。5.4.4密封
在“缝纫性能试验”项目后,将机头外表擦净,并清除针板、送料牙、弯针及过线部位的污物,以最高缝纫速度的90%运转10s停2s,运转10min后,目测针杆、压杆、面板、机壳结合面等部位不应渗油,“连续缝纫”项目试验后,缝料应无油渍及渗油现象。5.5附件与备件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或装箱单逐项点数检查,符合规定数。6检验规则
6.1出厂条件
QB/T2529-2010
出厂产品必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压脚下面应附有连续线迹的缝样,缝样尺寸为100mm×30mm。
6.2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1出厂检验
产品交货时,收货方有权按本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验收。6.2.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六个月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2.3不合格分类及检验分类
不合格分类及检验分类见表2。
检验项目
机头表面
外露件表面
电镀件表面
发黑件表面
涂装件表面
机构调节
压脚提升高度及松线作用
线迹长度
普通缝纫
厚料缝纫
层缝缝纫
连续缝纫
高、低速缝纫相对误差
线辩缝纫
bzxz.net运转噪声
启动转矩
5」附件及备件
a)异常杂声
b)噪声声压级
试验方法
不合格分类
检验分类
QB/T2529-2010
6.3出厂检验规则
6.3.1样本的抽取
产品以批交货,单位产品为每台机头,样本应从提交检验批中随机抽取。6.3.2抽样方案及严格度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见表3,检验严格度应符合GB/T2828.1一2003中第9章的规定。6.3.3可接收性的确定
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A类的不合格品数和B、C类的不合格数,分别不大丁对应的接收数(Ac),则判该检查批是可接收的。若在样本中发现的A类的不合格品数和B、C类的不合格数有一类不小于对应的拒收数(Re),则判该检查批是不可接收的。6.3.4不接收批的处置
不接收批的处置应符合GB/T2828.1一2003中7.2的规定。表3
检验水平
抽样方案
不合格类别
样本单位检验项目
接收质量限(AQL)
26~150
151~1200
样本量字码
注1:样本单位为每台缝纫机机头。样本量
注2:A类的Ac、Re以不合格品计,B、C类的Ac、Re以不合格数计。注3:表中箭头的使用方法见GB/T2828.1一2003中10.3。6.4'型式检验规则
6.4.1样本抽取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
样本应从本周期制造的并经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抽取,并要保证所得到的样本能代表本周期的制造技术水平。
6.4.2抽样方案
型式检验的一次抽样方案见表4。6.4.3型式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A类的不合格品数和B、C类的不合格数,分别不大于对应的合格判定数(Ac),则判定该型式检验为合格。若在样本中发现的A类的不合格品数和B、C类的不合格数有一类不小于对应的不合格判定数(Re),则判定该型式检验为不合格。6.4.4型式检验后的处置
型式检验后的处置应符合GB/T2829一2002中5.12的规定。6
判别水平
抽样方案
不合格分类
样本单位检验项目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样本量
注1:样本单位以每台缝纫机。
注2:A类的Ac、Re以不合格品计,B、C类的Ac、Re以不合格数计。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机头标志
机头上应有下列标志:
a)产品型号;
b)商标;
c)制造商名称;
d)制造日期或编号。
7.1.2产品标准标志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应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编号。7.1.3外包装储运标志
按GB/T191一2008的规定,应有下列储运标志:a)怕雨;
b)向上:
c)易碎物品;
d)堆码层数极限。
7.2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一2008的规定。7.3包装、运输、存
应符合BB/T0036一2006的规定。I
一次抽样
QB/T2529—2010
QB/T2529-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工业用缝纫机
GK型筒式绷缝缝纫机机头
QB/T25292010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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