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 119-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建标 119-2009
中文名称:石油储备库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2009-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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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3884703
相关标签:
石油
储备库
工程项目
建设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书号:1580177.193
页数:70页
标准价格:13.0 元
出版日期:2009-08-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是石油储备库工程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和审批、核准石油储备库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该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过程的尺度。 建标 119-2009 石油储备库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19-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油储备库工程项国建设标准
建标119
2009北京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施行日期
石油储备库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9北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石油储备库工程项自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E2009)78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自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E2006]172号)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编制的《石油储备库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石油储备库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估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86]172号)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组织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并会同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青岛英派尔化学工程有限公司、黄岛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立足我国国情,对国内外地上石油储备库和地下水封石洞石油储备库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多年来我国石油库工程(包括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一期项目、国内现有的水封洞库)建设和生产实践的经验,并积极借鉴国外石油储备库建设情况,不断适应我国石油储备工作发展的需要。本建设标准编制在满足安全和功能需要的前提条件下,严格执行国家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规和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多次召开研讨会,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九章:总则、一般规定、地上石油储备库建设水平、地下水封洞库建设水平、节能、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工程投资、项目管理。
在本建设标准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政编码:1001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参编单位:国家石油储备中心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青岛英派尔化学工程有限公司
黄岛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参编人员:韩钧黄左坚马庚宇赵勇吴文革王晨光齐青卢程刚张薇周家祥
葛春玉杨森何凤友侯美荣李军彦彭振华宋可可
2009北
第一章总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建库规模、形式及储油品种、第二节库址选择.
第三节项目构成.
第三章地上石油储备库建设水平第一节总图布置..
第二节储运工艺及管道
第三节原油储罐
第四节消防设施
第五节给排水及含油污水处理.
第六节电气
第七节自动控制
第八节电信.
第九节建(筑)
第十节采暖通风..
第十一节建设用地和建筑面积
第十二节定员和车辆配置指标
第十三节建设周期
第四章地下水封洞库建设水平..第一节总图布置
第二节储运工艺
第三节地下工程..
第四节消防设施
第五节给排水及污水处理
第六节电气
第七节仪表及控制
第八节采暖通风
第九节建设用地
第十节定员、建筑面积、车辆配置指标、第十一节建设周期
第五章节能.
第六章环境保护.
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八章工程投资
第一节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第二节投资估算指标。
第九章项目管理..
第一节建设程序及主要内容..
第二节设计、监理、工程管理、施工单位资质第三节设计文件编制依据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石油储备库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
第二条本条明确了本建设标准的性质和作用。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建库规模、形式及储油品种,第二节库址选择.
第三节项目构成.
第三章地上石油储备库建设水平第一节总图布置。
第二节储运工艺及管道
第三节原油储罐
第四节消防设施
第五节给排水及含油污水处理
第六节电气..
第七节自动控制.
第八节电信.
第九节建(构)筑物
第十节采暖通风
第十一节建设用地和建筑面积,第十二节定员和车辆配置指标
第十三节建设周期..
第四章地下水封洞库建设水平
第一节总图布置
第二节储运工艺
第三节地下工程..
第四节消防设施
第五节给排水及污水处理
第六节电气.
第七节仪表及控制
第八节采暖通风.
第九节建设用地,
第十节定员、建筑面积、车辆配置指标、第十一节建设周期
第五章节能.
第六章环境保护..
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八章工程投资,
第一节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第二节投资估算指标..
第九章项目管理...
第一节建设程序及主要内容...
第二节设计、监理、工程管理、施工单位资质.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储备库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推动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国家石油供给安全,制定本建设标准。第=条本建设标准是石油储备库工程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和审批、核准石油储备库工程项且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该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尺度。第三条本建设标适用于储存原油的地上石油储备库和地下水封石洞石油储备库(以下简称水封洞库)工程的建设,不适用于盐穴、天然石洞等其他形式的石油储备库工程建设第四条石油储备库工程建设应在满足安全和功能需要的前提条件下,严格执行国家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规和政策立足国情,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第五条石油储备库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指标及定额的规定。第六条执行过程中,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优化设计,完善工程方案。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建库规模、形式及储油品种第七条国家石油储备库总库容不宜小于300×10*m;企业石油储备库总库容不宜小于120×10*m2。第八条储备库形式应根据建库区域的自然条件,结合石油储运、管理需求以及投资、建设周期等确定第九条国家石油储备库宜储存低凝原油,第二节库址选择
第十条石油储备库库址选择应符合国家石油储备的布局规娥。第十一条右油储备库的选址,应根据储备右油应急加工需求以及接卸、运输原油的条件确定。宜设置在石油需求量大、炼油厂较为集中的地区及有可依托的输油管网和大型石油码头的地区。第十二条石油储备库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并宜远离其他环境敏感目标。
第十三条应根据石油储备库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交通、供水、供电、通信、可用土地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条件,对可供选择的具体库址进行技术、经济、安全、环保、征地、拆迁、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价,选择最优建库地址。地下水封洞库的库址选择,还应考虑开挖石方的堆场的位置。第十四条石油储备库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国家石油储备库防洪标准应按重现期大于或等于100年设计,企业石油储备库防洪标准宜按重现期大于或等于100年设计。第十五条石油储备库不应设在下列地区和区段内:一、有土崩、活动断层、滑坡、沼泽、流沙、泥石流的地区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陷的地区,以及其他方面不满足工程地质要求的地区。
二、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的地区。三、蓄(滞)洪区。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五、自然保护区。
六、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保护区第十六条地上石油储备库不宜建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的IV类场地地区
第十七条地上石油储备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的规定。表1地上石油储备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的安全距离
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
≥100人或30户
油罐区
安全距离
油码头
油泵站
工矿企业
<100人或30户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国家铁路线
工业企业铁路线
高速公路和一级
油码头
沿海码头
二、三级公路
其他公路
油码头
货运码头
客运码头
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路
架空电力线路和不属于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路
河(海)岸边
爆破作业场地(如采石场)
0.25L,且大
于或等于
注:1油罐区从防火堤内顶角线算起;油泵房从泵房外墙轴线算起,露天油泵油泵棚从泵外缘算起;码头从所停靠设计船型的外缘算起,L为相邻油船中较大油船的总长度;爆破作业场地的安全距离从储备库围墙算起。2对于35kV及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距离除应满足本表要求外,尚不应30m。3毗邻的油库、石油化工企业的起算点应为明火地点、散发火花地点、油罐区的防火堤内顶角线、露天布置的危险性设备最突出的外缘、任何建筑物的外墙轴线,其他工矿企业的起算点应为工矿企业的围墙轴线。第十八条水封洞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表中未列设施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表中未列设施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表2水封洞库及地上设施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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