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48-200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348-2003
中文名称:山核桃苗木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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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山核桃
苗木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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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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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DB34/T 348-2003 山核桃苗木
DB34/T348-200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备案号:
安徽省地
方标准
DB34/T348-2003
山核桃苗木
2003-06-01发布
2003-06-01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苗木产量,
5苗木质量.
6试验方法,
7检验规则,
8包装、运输
9假植
http://foodm
DB34/T3482003
DB34/T348—2003
本标准是山核桃标准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山核桃苗木质量直接影响造林质量。鉴于山核桃苗木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使山核桃苗木生产、销售、流通的质量管理、评定、检验有可靠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照了相关林业技术资料。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宁国市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宁国市林业技术推广站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元兵、尚之有、储德传、徐慧琴、王敏。本标准2003年6月1日首次发布
http://foodmate.net/1范围
山核桃苗木
DB34/T3482003
本标准规定了山核桃苗木的术语和定义、苗木产量、起苗、苗木质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假植。
本标准适用于山核桃苗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山核桃苗:是指实生苗,即用种子繁殖的苗木。2.2苗龄和苗龄代号
2.2.1苗龄:即苗木年龄。苗木从开始生长到停止生长的一个自然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2.2.2苗龄代号:苗龄用一组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个数字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数:第二个数字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各数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示例:
1-0表示未移植的一年生苗
2-0表示二年生留床苗
1-1表示经过一次移植的二年生苗。2.3地径:苗木根颈部的地际直径。2.4苗高:地径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2.5苗木类型:指用种子播种的实生苗。2.6公项产苗量:每公项平均产苗量。3苗木产量
3.1产量以I、II级苗计算产量。3.2每公项标准产量中各级苗本应占的比例,级苗应大于50%,3.3苗木产量质量指标见表1
表1山核桃苗木产量质量指标
苗木类型
实生苗
4起苗
4.1起苗前圃地灌水湿润土壤,便于起苗。4.2起苗时要注意保护苗木根系。I级
≥7500
≥10000
产量指标(株)
ⅡI级
≥7500
4.3起苗时要边起边分级。分级工作应在避荫避风处进行,并做好分级标志。4.4外运苗木应具备两证一签(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地标签),并进行产地检疫。1
http:
DB34/T3482003
5苗木质量
5.1苗木质量:山核桃苗木质量分为I、Ⅱ级。5.2分级依据:以地径为主,苗高为辅。(见表2)表2山核桃苗木质量分级
质量指标(cm)
苗木类型
实生苗
5.3分级原则
苗龄代号bzxZ.net
1-0、2-0
5.3.1苗高属I级,地径属Ⅱ级,列为ⅡI级苗;5.3.2苗高属ⅡI级,地径属I级,列为I级苗。5.4合格苗木
5.4.1发育良好,茎干通直,充分木质化。5.4.2根系完整,无损伤。
5.4.3无病虫害,无劈裂、折断以及干枯、霉烂。6试验方法
6.1检测工具
6.1.1测量地径采用游标卡尺等工具,读数精确到o.1cm.6.1.2测高采用钢卷尺或直尺,读数精确到1cm。6.2地径测量
6.2.1实生苗起苗后测苗干土痕处的直径。6.2.2苗高测量:实生苗从地径处量至顶芽基部。6.3苗木地上部分和根系质量按3.4条用直观检测。7检验规则
7.1检测工作限在供苗单位或用苗单位进行。7.2苗木应成批检验,用随机抽样方法。检验抽样数见表3。表3苗本抽样检验规定表
苗木数量(捆)
10以下
10-100
100-200
200-300
300-500
500-1000
1000以上
7.3批量检验允许误差:苗木质量分级为5%,供货数量为2%。地径
抽样捆数
ⅡI级
7.4检验结果若不符合7.3条规定,供苗单位必须将苗木重新分级,并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8包装、运输
合品伙伴网httn
8.1包装
8.1.1起出的苗木分级后,按级每捆100株。8.1.2调运苗木必须包装保护,保持根部不失水和减少根部氧化。DB34/T348—2003
8.1.3每捆苗木应附标签,上面注明:树种、苗龄、等级、数量、起苗时间,另附苗木出圃登记证(见附录A)。
8.2运输
8.2.1苗木包装后应及时运输。
8.2.2运输中途必须保湿、通风、防晒。9假植
9.1起苗后不能立即外运或栽植的苗木,要及时进行假植,9.2苗木运达目的地后,必须立即开包假植或造林。9.3假植地点应选避风,通风良好,不受阳光直射和动物危害的地方。9.4假植苗木的根系,必须保持湿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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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苗日期
苗木检疫
种子(条)来源
苗圃土壤
作业方式
发苗单位(盖章)
数量(株)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苗木出圃登记证
苗木种类
其中:I级
包装日期
发苗日期
检验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证日期
http://foodmate.net/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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