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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1422-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1422-2011

中文名称: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指南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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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1422-2011 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指南 DB13/T1422-2011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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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03.120.20
河東北
DB13/T14222011
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指南
HebeiBrandEvaluationGuide
2011-07-07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07-17实施
术语和定义
评价原则
评价资格
5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和程序
评价工作管理
附录A
附录 B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规范性附录)
(资料性附录)
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计分表.
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评价指标计算方法示例。
DB13/T1422—2011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河北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HB/TC26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DB13/T1422--2011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江路源刘晓伟安彦红贾迎新龚玥芳温丽云崔冬立冯利君1I
1范围
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指南
DB13/T1422—2011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资格、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程序和评价工作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河北省名牌产品的评价(简称名牌评价)。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河北省名牌产品
享有较高声誉,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处于河北省内同类产品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3评价原则
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坚持和遵守以下原则:a)以事实和客观证据为依据的原则;标准与实际对应的原则:
科学、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评价资格
4.1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a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主体在河北省,具有注册商标: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年销售量(额)、市场占有份额、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度高:产品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品按照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或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1
不符合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加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a)
近三年内有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经营性亏损的:列入实施行政许可制度范围的产品而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近三年内,产品在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的;近三年内,出口商品检验不合格,或者出现出口产品遭到国外索赔的:近三年内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产品:不符合产业政策以及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工艺生产的产品;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6
评价指标
5.1指标构成
DB13/T1422—2011
评价指标包括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四个方面,共包括12项二级指标,34项三级指标。
质量评价
质量评价包括3项二级指标:
标准水平:
实物质量水平;
质量保证能力。
市场评价
市场评价包括4项二级指标:
国内外市场占有水平;
出口创汇水平;
顾客满意水平:
品牌知名度。
效益评价
效益评价包括3项二级指标:
企业效益状况:
成本费用效益水平;
总资产贡献水平。
发展评价
发展评价包括2项二级指标:
技术开发情况;
b)企业规模水平。
计分办法
DB13/T1422—2011
评价指标满分1000分,四个方面的评价分数分配为:市场评价350分、质量评价350分、效益评价100分、发展评价200分。
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计分办法见附录A。名牌产品评价的具体评价指标的计算采用附录B的计算方法,算法示例参见附录C。评价方法和程序
6.1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应采用检查申请表和计分表,并通过专业评价组人员的观察、比对、验证等获取客观证据的方式进行。评价前,对申请表中的数据进行调查,数据真实有效方可进行评价和计分,对不能直接量化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均由专业评价组裁定。根据评分结果,提出是否可以推荐为河北省名牌产品的意见,并提交评价报告。6.2
评价程序
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遵循以下程序:a)
确定评价目录:
企业申报;
现场审查;
顾客满意度调查:
专业评价组评价:
审定;
社会公示;
批准公布。
、评价工作管理
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由河北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评价事务委托有关评价机构进行,对评价机构工作予以监督。评价机构须保守商业秘密,格守职业道德,按程序和要求做好评价的相关工作。3
评价内容
质量评价
(350)
市场评价
(350分)
二级评价指标
标准水平
实物质量水平
质量保证能力
国内外市场占有水平(含
内外销)
出口创汇水平
顾客满意水平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计分表
表A.1河北省名牌产品评价计分表三级评价指标
申报产品标准水平
申报产品的主要性能
省、市政府质量奖
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
质量体系认证
环境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
企业计量管理和保证
能力情况
质量工作人员通过质
量专业资格考试人数
计量、检测人员取得省
级及以上培训上岗证
书人数
售后服务网点建设、
“三包”情况以及对消
费者(用户)意见处理
申报产品销售量
申报产品销售额
申报产品出口量
申报产品出口额
顾客满意度
指标分值
DB13/T1422—2011
评价方法
申报产品执行的标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得30分:达到国际一般水平或者国内先进水平得15分:其余不得分。各评价组织根据申报产品的特点和规定的指标,确定具体评分方法。获省政府质量奖80分,市政府质量奖50分。
获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50分。通过质量体系认证20分。
通过环境体系认证20分。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10分。通过国家测量管理体系认证15分,通过省级计量保证能力合格确认10分。按企业通过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数排序,第一名20分,每低一个名次减2分,十名以后0分值。按企业计量、检测人员中取得省级及以上培训上岗证书的人数排序,第一名10分,每低一个名次减1分,十名以后0分值。
好的15分:比较好的7-12分;一般的3-6分;比较差的0分值。
计算方法见附录B,示例参见附录C。计算方法见附录B,示例参见附录C。计算方法见附录B,示例参见附录C。计算方法见附录B,示例参见附录C。按统一调查所得的满意度计分。顾客满意度低于60分,按不得分判定(农产品的顾客满意度暂时不考核)。4
评价内容
效益评价
(100分)
发展评价
(200分)
二级评价指标
品牌知名度
企业效益状况
成本费用效益水平
总资产贡献水平
技术开发情况
企业规模水平
三级评价指标
产品获得评价情况
商标获得评价情况
地理标志(原产地域)
保护产品
企业广告投入占销售
收入的比重
企业纳税总额
申报产品纳税额
企业实现利润
成本费用利税率
总资产贡献率
新产品产值率
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
收入比重(%)
申报产品获得专利的
申报产品获科技进步
奖情况
企业技术中心情况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企业参加国家或行业
标准起草情况
企业资产总额
指标分值
DB13/T1422—2011
评价方法
获国家级质量奖励产品40分,获省名牌产品30分,获省优质产品20分。获中国驰名商标20分,获省著名商标10分。
获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保护产品15分。
按百分比排序,第一名10分,每低名减1分,十名以后不得分。
计算方法见附录B,示例参见附录C。计算方法见附录B,示例参见附录C。计算方法见附录B,示例参见附录C。低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不得分:高于平均水平按百分比排序,第一名30分,每低一名减3分,十名以后不得分。按百分比排序,第一名30分,每低一名减3分,十名以后不得分。
按百分比排序,第一名35分,每低名减3分,十名以后不得分。
按百分比排序,第一名20分,每低名减2分,十名以后不得分。
每拥有一项外观设计专利2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6分:一项发明专利10分。此项分数最高不超过40分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20分,获省级科技进步奖10分,获市级科技进步奖5分。
有国家级技术中心20分,有省级技术中心10分。
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分。
主要起草过国家或行业标准20分,参与起草过国家或行业标准10分。计算方法见附录B和附录C。
B.1评价指标年度得分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DB13/T1422—-2011
根据申报企业数,将其评价内容从低到高分成若干区间,对每一区间均衡地给出相应分数,最高分为规定得分,然后按企业的实际评价内容计分。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规定得分
规定得分
规定得分
规定得分
an -ar
a≤x(m-l(a, -a,)
2(a,-a,)
m(a,-a)
(n-lka,-a,)
n(a,-a,
其中y代表企业每一年的得分,x为企业的评价指标的实际数值,α,为企业的评价指标的实际数值的最小值,α,为企业的评价指标的实际数值的最大值,n为所分区间总数,m为具体区间号。B.2评价指标得分
对近三年的评价内容均按上述方法计分,然后按各年度的权数加权平均,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实际得分。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Y=y,×0.2+y,×0.3+y×0.5
其中,y,为申报前三年的得分,y为申报前两年的得分,为申报前一年的得分。(B2)
C.1评价指标年度得分示例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评价指标计算方法示例
DB13/T1422—2011
某产品的申报条件销售量在2万台以上,共有10家企业申报。2007年的销售量最低为2万台,最高为6万台,根据申报企业的数量,将其销售量从低到高划分为10个区间:[2,2.4]、[2.4,2.8]、[2.8,3.2]、[3.2,3.6]、[3.6,4]、[4,4.4]、[4.4,4.8]、4.8,5.2]、[5.2,5.6]、[5.6,6],每个区间的分值由低到高依次定为:7分、14分、21分..·..70分。如果某企业的实际销售量为3.8万台,进入第5区间,则得35分。如果几个企业同时进入同一区间,则得分相同。三个年度的销售量均按照上述方法打分,然后按各年度的权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2评价指标得分示例
某企业的某产品2006年的销售量在第4区间,得28分;2007年的销售量在第5区间,得35分;2008年的销售量在第6区间,得42分。那么,该企业申报产品销售量的最后得分为:28×0.2+35×0.3+42×0.5=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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