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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2216-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2216-2012

中文名称: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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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电力 用户 工程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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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2216-2012 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规范 DB37/T2216-2012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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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7.100
山东省地
DB37/T22162012
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规范2012-12-17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0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5配电网规划原则
配电网规划的总体原则
5.2受电工程建设原则
6供电方案编制原则
用电容量、电压等级及供电电源的确定用户用电容量的确定
7.2供电电压等级的确定
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
接入电网线路工程技术要求
一般规定
用户接入电网方式
用户接入电网线路工程技术要求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要求
般规定
变电所选址要求
受电工程技术要求,
开闭所
配电室
用户受电工程设备选型
10kV架空线路
10kV电缆线路
环网供电柜
柱上开关
高压开关柜
变压器
低压开关柜
低压电缆分支箱
箱式变电站
DB37/T2216—2012
跌落式熔断器
避雷器
低压配电线路
电能计量装置
保护装置
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装置
其他设备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高层建筑分类
用电负荷分级
DB37/T2216—2012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DB37/T2216—2012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凡华、刘继东、张军、李方山、孙冰莹、荣以平、郭亮、范云鹏、马震、姚刚、王鑫萌。
1范围
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规范DB37/T2216—2012
本标准规定了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10kV及以下配电网规划原则供电方案编制原则、用户受电工程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要求、用户受电工程设备选型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全省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造。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906-2006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4208-2008/IEC60529:2001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5169.11-2006
电工电子产品看火危险试验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
GB/T12326-2008
GB/T14285-2006
GB/T14549—1993
电能质量标准电压波动和闪变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15543-2008
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GB50053-19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62—2008
GB50217—2007
DL/T448-2000
DL/T 736-2010
国务院令第196号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农村电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运行规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供电营业规则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电力用户受电工程
用户新装、增容和供用电变更工程。3.2
接入电网线路工程(用户受电线路工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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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受电装置中变配电设备进线接线柱(端子)至电网同一电压等级公用供电设备连接点之间的线路工程。
用户变配电工程(用户受电变配电工程)用户受电装置中变配电设备进线接线柱(端子)及以后部分均属于用户变配电工程。3.4
多层住宅
九层及以下居住类建筑。
高层住宅
十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超过24m高的居住类建筑,3.6
建筑面积
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m及以上的永久性建筑。3.7
配置系数
综合考虑了电气设备同时率、功率因数、设备负载率等因素影响后,计算得出的数值。其计算方法可简化为配置变压器的容量(kVA)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kVA)与居住区用电负荷(kW)之比值。3.8
双电源
由两个独立的供电线路向同一个用电负荷实施的供电。这两条供电线路是由两个电源供电,即由来自两个不同方向的变电站或来自具有两回及以上进线的同一变电站内两段不同母线分别提供的电源。3.9
双回路
指为同一用电负荷供电的两回供电线路。3.10
多电源
由两条以上独立的供电线路向一个用电负荷实施供电。两条以上独立的供电线路的电源由多个变电站或一个有多台变压器且单独运行的变电站中的多段母线分别提供。其中一个电源故障时,不会因此而导致所有电源同时中断。bzxZ.net
保安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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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用户保安负荷的电源。保安电源必须是与其他电源无联系而能独立存在的电源,或与其他电源有较弱的联系;当其他电源故障断电时,不会导致保安电源同时中断。3.12
备用电源
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原因用来维持电气装置或其某些部分所需的电源。3.13
应急供电系统(安全设施供电系统)用来维持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运行的供电系统,主要是为了供用电安全,保障人体和家畜的健康和安全,避免对环境或其他设备造成损失,注:供电系统包括电源和连接到电气设备端子的电气回路。在某些场合,它也可以包括设备。3.14
自备应急电源
由用户自已配置的,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情况下,为确保人身及用电设备安全所需的电源。3.15
电能计量方式
根据计量电能的不同对象、确定的供电方式及国家电费电价制度,确定电能计量点和电能计量装置的种类、结构及接线的方法。
电能质量
供应到用户受电端的电能品质的优劣程度。通常以电压允许偏差、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率、三相电压不平衡度、频率充许偏差等指标来衡量。3.17
谐波源
向公用电网注入谐波电流或在公用电网中产生波电压的电气设备。3.18
非线性负荷
具有波动性、冲击性、不对称性的负荷。3.19
N-1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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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力系统中任一元件(如线路、发电机、变压器等)无故障或因故障断开,电力系统应能保持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其他元件不过负荷,电压和频率值均在允许范围内,通常称为N一1原则。
产权(责任)分界点
供电企业和用户资产(维护、管理)的电气设备连接分界处。3.21
开闭所
户内设有10kV进出线配电装置,对10kV功率进行再分配的场所。3.22
变电所
在电网中起变换电压,并起集中电力和分配电力作用的供电设施。3.23
配电室
户内设有10kV进线配电装置、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带低压负荷性质的场所3.24
箱式变电站
指10kV开关、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计量装置等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配电装置,简称箱变。
环网供电柜
指以环网供电单元(负荷开关和熔断器等)组合成的组合柜,接于电缆主干线路中,在电源回路中设有开关,在线路中起到联络、分段和分接负荷作用的配电装置,简称环网柜。3.26
电缆分支箱
指用于电缆线路的接入和接出,作为电缆线路的多路分支,起输出和分配电能作用的配电装置,简称分支箱。
长期充许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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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载流导体在导体充许工作温度、不同环境温度条件下所充许长期通过的电流电源点
指用户受电装置通过架空线路或电力电缆线路接入电网的位置。3.29
申请容量
指用户在用电申请中所填报的接入电网的用电容量。3.30
受电容量
指单一用户直接接入公共电网的受电设备容量之和。3.31
电能计量装置
指计量电能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电能表、负荷管理终端、计量柜、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试验接线盒及其二次回路等。4总则
4.1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新建、扩建与改造,应坚持规划引领、环保节能、适度超前的原则,与城乡建设发展相结合,与配电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现状相结合,在满足近期实用要求的同时,兼顾未来发展的需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经济、适用。4.2用户接入电网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和经济的要求,调度运行方式灵活,在满足供电可靠性的前提下力求简洁。
4.3城区中心区域的电力用户应以电缆接入方式为主,不具备条件的可考虑架空绝缘线4.4电力设施应符合消防的要求。4.5用户在选择电气设备时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按照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方便、操作简单、环保节能的原则,设备选用应做到标准化、规范化:所选用的设备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宜有良好运行经验,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4.6用户的自备保安电源、非电性质的应急措施、电能质量污染治理措施应与供用电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同步管理。5配电网规划原则
5.1配电网规划的总体原则
5.1.1配电网规划应遵循网络坚强、结构合理、安全可靠、运行灵活、节能环保、经济高效的原则。所确定的线路走廊和地下通道、变电站和配电室站址等供电设施用地,应与城乡发展规划相协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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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配电网新建、扩建与改造应遵循“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设备先进、标准统一、运行灵活”的原则。
5.1.3宜发展智能配电网,建设可靠的配电网架,选用性能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配电设备,支持可再生、分布式能源的接入。并依托智能用电技术支持平台,形成电网与用户间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的双向互动,满足电网发展及用户需求的智能化应用,实现电网经济运行和用户安全、可靠、合理用电的有机融合。
5.2受电工程建设原则
5.2.1受电工程建设应遵循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原则,应同时考虑降低投资成本和提高运行经济性。5.2.2新建、扩建、改造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用户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受电工程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自。5.2.3特殊用户(指畸变负荷用户、非线性负荷用户等)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等角度出发,综合考虑用户的用电性质、容量,根据电网当前的供电条件以及城网远景规划,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6供电方案编制原则
6.1供电企业在编制用户供电方案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用户用电性质、用电容量、用电需求等,结合区域电网规划、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与用户协商确定
6.2编制电力用户供电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性。应满足电网运行和用户用电安全的要求,确保对电网电能质量的影响满足国家标准的规定:
可靠性。供电电源、应急电源的供电线路、接线方式、运行方式等选择应合理可靠,满足对用户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一经济性。满足用户近期和远期对电力的需求,变压器容量、台数选用应适当;无功补偿装置配置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规定:计量方式、计量点设置、计量装置选型配置正确;电力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划分明确:一合理性。用户用电性质应分类正确,供电电压选择合理。应根据地形、地貌和道路规划要求就近选择接入电源点,确保用户受电端有合格的电能质量。7用电容量、电压等级及供电电源的确定7.1用户用电容量的确定
7.1.110kV用户用电容量的确定
7.1.1.1—般规定
7.1.1.1.1用户办理申请用电手续时,应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总体规划,依照本期、近期(1~5年)、远期(5年以上)的用电容量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总用电容量,并依此确定该工程项目总体供电方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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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2在总体供电方案的框架下,按照用户申请的本期和近期用电(申请)容量确定接入工程的供电方案。供电方案中所确定供电电源点的建设和接入工程,应一次性建设,并留有用户用电远期发展的余地。
7.1.1.2变压器容量的确定
用电负荷密度法
7. 1. 1. 2. 1
供电企业应根据当地的用电水平,经过调查分析,确定当地的负荷密度指标。不同用户负荷密度指标参照本标准7.1.3的规定。
7.1.1.2.2需用系数法
7.1.1.2.2.1根据用户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负荷特性和行业特点,在实际用电负荷下的需用系数求出计算负荷,并考虑用电设备使用时的各种损耗等因素,以及国家规定用户应达到的功率因数值和用户实际自然功率因数,来确定变压器的容量。即:S=P/cosf-ZPKa/cos
式中:
S-视在功率(kVA):
P一计算负荷(kw):
K一需用系数:
cosg一用户平均功率因数:
ZP一用户需用设备容量总和(kW)7.1.1.2.2.2常见的几种工业用电设备的需用系数见表1。表1工业用电设备的需用系数
用电设
备名称
需用系数
机床加工
7.1.2380/220V用户用电容量的确定7.1.2.1
零散居民用户
机械制造
0.65~0.85
零散居民用电容量按照每户不小于8kW确定。7.1.2.2低压电力用户
纺织机械
毛纺机械
0.55~0.75
0.40~0.60
面粉加工
棒油机
低压电力用户用电容量即为该户接装在电能计量装置内的所有用电设备额定容量(kW)的总和,其中也包括已接线而未用电的设备。设备的额定容量是指设备铭牌上标定的额定功率。如果设备铭牌上标有分档使用,有不同容量时,应按其中最大容量计算;如果设备上标明的是输入额定电流值而无额定容量值时,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其用电容量:单相设备:
P =U,×I×cos
式中:
U-额定电压(kV):
le一额定电流(A):
cos-功率因数。
三相设备:
式中:
U一额定电压(kV):
I一额定电流(A):
cos虹一功率因数。
P, =1.732×U.× I.×cos
注:如果设备铭牌上标出的额定容量是马力,应折算成kw值。7.1.3居住区用电容量的确定
7.1.3.1居住区用电容量按以下原则确定:建筑面积小于80m的住宅,配置容量每户不低4kW;一建筑面积在80~120m(含120m)的住宅,配置容量每户不低于6kW:建筑面积在120~150m2(含150m)的住宅,配置容量每户不低于8kW;-建筑面积在150m以上的住宅,配置容量每户不低于12kW;-别墅类住宅用电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配置容量每户宜不低于16kW。7.1.3.2公共服务设施用电容量的确定:DB37/T2216—2012
(3)
居住区内公共设施负荷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物业管理类60~100W/m;商业(会所)类100150W/m。
7.1.3.3居住区变压器容量按以下原则确定:变压器配置容量=Z(低压用电负荷×Kp),配置系数按表2选择。表2配置系数(Kp)表
变压器供电范围内住宅户数
72户及以下
72户以上300户以下
300户及以上
低压供电公建设施
公共设施需用专用变压器供电的,变压器容量按用电负荷配置。7.1.3.4
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配置系数(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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