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0000.6-201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00危险品防护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彩图】
标准价格:31.0
出版日期:2014-1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晓兵、冯卓、葛晓军、肖秋平、曹梦然、温涛、江林、赵晓阳、杨挺、田升江
起草单位: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上海化工研究院、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提出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标准简介
GB 30000.6-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6部分:加压气体
GB30000.6-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GB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加压气体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指导、标签。
本部分适用于加压气体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分类和标签。
本部分第4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
———第1部分:通则(代替GB13690—2009);
———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20576—2006);
———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20577—2006);
———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20578—2006);
———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20579—2006);
———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20580—2006);
———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20581—2006);
———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20582—2006);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3—2006);
———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20585—2006);
———第11部分:自燃固体(代替GB20586—2006);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4—2006);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7—2006);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20589—2006);
———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代替GB20590—2006);
———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20591—2006);
———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20588—2006);
———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20592—2006);
———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代替GB20593—2006);
———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代替GB20594—2006);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20595—2006);
———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20596—2006);
———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20597—2006);
———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20598—2006);
———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代替GB20599—2006);
———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代替GB20601—2006);
———第27部分:吸入危害;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20602—2006);
———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
———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本部分为GB30000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20580—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压力下气体》。
本部分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GHS)(第四修订版)有关的技术内容一致。
本部分与GB20580—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6部分:加压气体”,英文名称为“Rulesfor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Part6:Gasesunderpressuse”;
———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警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警示性说明”;
———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并增加了“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为引用文件;
———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
———将第5章的图1“判定逻辑图”和“指导”作为资料性附录A;
———删除了原第7章,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将原第7章的表3修改后作为规范性附录B;
———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将原第6章、第7章、第8章修改整合成第6章;原表2修改后作为规范性附录C;
———删除了原第8章,将相关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D;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E“标签的例子”。
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上海化工研究院、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晓兵、冯卓、葛晓军、肖秋平、曹梦然、温涛、江林、赵晓阳、杨挺、田升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0580—2006。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944—2012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30000.4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安全规范 第4部分:气溶胶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
标准内容
ICS13.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0000.6—2013
代替GB205802006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6部分:加压气体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6:Gasesunderpressure
2013-10-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11-01实施
本部分第4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GB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第1部分:通则(代替GB13690—2009):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20576—2006):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20577—2006);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20578—2006):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20579—2006):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20580—2006):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20581—2006):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20582—2006);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3一2006);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205852006);第11部分:白燃固休(代替GB205862006);第12部分:白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4—2006):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7—2006);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20589—2006);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代替GB205902006);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20591一2006);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20588—2006);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205922006);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代替GB205932006);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代替GB20594—2006);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20595—2006):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20596一2006);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20597—2006):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20598—2006):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代替GB20599—2006):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代替GB20601一2006):第27部分:吸入危害;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20602一2006):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
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本部分为GB30000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30000.6—2013
本部分代替GB20580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压力下气体》。本部分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HarmonizedSystemof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GHS)(第四修订版)有关的技术内容一致。本部分与GB20580—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I
GB30000.6-—2013
修改了标准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6部分加压气体”,英文名称为\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rnicalsPart 6.Gases under pressuse\;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警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警示性说明”;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并增加了“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为引用文件;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将第5章的图1“判定逻辑图”和“指导”作为资料性附录A;删除了原第7章,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将原第7章的表3修改后作为规范性附录B
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将原第6章、第7章、第8章修改整合成第6章,原表2修改后作为规范性附录C;删除了原第8章,将相关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D;增加了资料性附录E“标签的例子”。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上海化工研究院、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晓兵、冯卓、葛晓军、肖秋平、曹梦然、温涛、江林、赵晓阳、杨挺、田升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0580—2006。
1范围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6部分:加压气体
GB30000.6—2013
GB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加压气体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指导、标签。本部分适用于加压气体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分类和标签。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义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30000.4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安全规范第4部分:气溶胶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3术语和定义
GB1369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加压气体gasesunderpressure
20℃下,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表压)下装人贮器的气体,或是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加压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浴解气体、冷冻液化气体,4分类标准
4.1加压气体分类和标签的--般要求见GB13690。4.2加压气体分类见表1。
注:气溶胶不应分类在加压气体中,见GB30000.4。表1加压气体的分类
压缩气体
液化气体
在50加压封装时完全是气态的气体:包括所有临界温度不大于一50℃的气体。在高于一50C的温度下加压封装时部分是液体的气体。它义分为: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在50和65C之间的气体:a
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高于65℃的气体封装时由于其温度低面部分是液体的气体冷冻液化气体
溶解气体
加压封装时溶解于液相溶剂中的气体注:临界温度是指高于此温度无论压缩程度如何纯气体都不能被液化的温度GB30000.6—2013
5判定逻辑和指导
判定逻辑和指导仅供参考。判定逻辑和指导参见附录A。特别建议负责分类的人员在使用判定逻辑前和使用时研究第4章。
6标签
6.1概述
6.1.1对于加压气体的标签,危险类别都以指定的象形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的顺序列出。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不(第十七修订版)(以下称规章范本》)涵盖的危险种类或类别应在标签中列出每个类别的指定相应图形标志。加压气体标签要素的分配见附录B。6.1.2有关加压气体分美标准和标签要素见附录C6.1.3标签上要求的信息包店危险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期,产品标识符和供应商标识等。注:对于尚未标准化的其他标签要素,如防范说明也需要包括在标签上。主管部门可能还要求提供额外信息,供应商也可能加补信息。
6.2危险象形图
危险象形图直使用黑色符号加白色背章红框要足够宽,以使鞋目《规章范本》见定的危险象形图、图形特号颜色、数字和最小尽于见附录B6.3信号司
信号词指标签上用来表明危险的相对严重程度和提醒读者注意潜在危险的词语。对于加压气体使用信号词“警告
6.4危险说明
危险说明指分配给一
个危险种类和类别的短请用来措述种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在情况合适时还。加压气体危险说明参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包括其危险程度
6.5防范说明
一个同语(和或象形图),用于描述为尽可能减少或防正由于接触化学品或者不适当的防范说明是
贮存或搬运化学品的不良效应建议采取的措施。为达到要求,其有5类防范说明:一般、预防、应急、贮存和处置。加压气体防范说明参见附录D。6.6产品标识符
6.6.1标签上应使用产品标识符,且应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上使用的产品标识符相一致。如果一种物质或混合物列入《规章范本》,包装上还应使用正确的联合国运输名称,6.6.2标签应包括物质的化学名称。对于混合物或合金,在急性毒性、皮肤或呼吸道敏感或特兄性靶器官毒性出现在标签上时,标签上应当包括可能引起这些危险的所有成分或合金元素的化学成分。主管部门可要求在标签上列出可能导致混合物或合金危险性的所有成分或合金元素的化学名称。6.7供应商标识
标签上应当提供物质或混合物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6.8标签的示例
加压气体标签的例子参见附录E,2
A.1判定逻辑
分类应根据图A.1判定逻辑进行。录A
(资料性附录)
判定逻辑和指导
物质或滤合物是一种气体
在20c,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容器贮存一种气体或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吗?该气体在尚压下溶解于在液休体落剂中吗?于低温该气体部分没化会
该气体在温度高于品上时部分液化了婴?该气体的临界温度商于65℃鸭?香
该气体的临界温度在-50℃和65℃之间吗?该气体在-50C时完全是气态吗?是
加压气体判定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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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此类
溶解气体
冷液化气体
GB30000.6—2013
(低压)液化气体
(高压)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
GB30000.6—2013
A.2指导
A.2.1对于本类别气体,需要了解下列信息:a)50℃时的蒸气压;
b)在20℃和标准环境压力下的物理状态;c)临界温度。
A.2.2为对一种气体进行分类,需要上述数据。这些数据可以在文献中找到,计算得出或通过试验确定。《规章范本》已经对大部分纯气体进行分类。对于大部分一次性混合物,需要进行附加计算,这些计算可能非常复杂。
标签要素的分配见表B.1。
压缩气体
内装加压气体:
遇热可能爆炸
液化气体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标签要素的分配
表B.1加压气体标签要素的分配
加压气体
液化气体
内装加压气体;
遇热可能爆炸
内装冷冻气体:
可能造成低温
灼伤或损伤
溶解气体
内装加压气体:
遇热可能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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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000.6—2013
在《规章范本》中
1)不要求用于有毒气体或易
燃气体。
2)图形符号的颜色
·图形符号、数字和边线可采
用白色而不一定黑色。
背景色两种情况都保持
绿色。
3)图中数字2为GB6944—
2012中的第2类。
4)货物运输图形标志的最小
尺寸为10cmm×100mm。
5)尺寸也可以缩小,见《规章
范本》。
GB30000.6—2013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加压气体分类标准和标签要素
加压气体分类标准和标签要素见表C.1。表C.1加压气体分类标准和标签要素危险类别
压缩气体
液化气体
冷冻液化气体
溶解气体
图形待号
在压力下包装时于50℃是完全气态的气体,包括具有临界温-50℃的所有气体!在高于一50的温魔下封装加压国部公液体的气体,它文分
高压液化本·临基温度为
间的气
50℃和6
低压液化气术界温度高守
5℃的体
封装时由主具低温首册务成为服体的加压封装时溶解在液相浴剂中的气体信号词
危险说明
图形荐号
信警询
危险说明
危险说明
图形符导
信号词
危险说明
标签要素
尚装加压气体,遇热可能
内装加压
热可能燥炸。
内装冷液化气体:可能造成
低温剪伤或损伤。
内装加压气体,竭热可能爆炸。D.1概述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加压气体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GB30000.6-—2013
D.1.1本附录为加压气体提供如何使用符合GHS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指导,列出加压气体每一危险种类和危险类别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D.1.2危险说明的编码:
D.1.2.1危险说明的编码见GHS附件3。D.1.2.2每一种危险说明均设定一个专门的字母数字混合代码,出1个字世和3个数字组成,具体如下:
字母“H
(代表危险说明”);
2”代表物理危险!
“代表健康危险
“4代表环境危险
后2个数字,对应
物质或
具体如下:
物固有属性可免的危险的序列编号,如:爆炸性(代码200至普混合
230),等
210)、易燃性(代码
除非易有规定,所
主管部门可规是危险说明在标签为危险说明均应出现在标签
,在组合危险说明提供两种或着以范险说期时主管部可以具体规定,是否将组出现的顺序
兑明写人标签成者由制造商供应商自行决定合危险说明或者相验的单个
的危险公示要素(象形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D.1.3防范镜明应连同统
一起标在好合要求的标签
上。附加补充信息,例如使用说明,也可由制造商/供应商和/或主管部门料酌决定子以补充。D.1.3.1防范说朗的编码见GHS附件3D.1.3.2防范说明前编码:
D.1.3.2.1每一防范说明均设定个专门的字母数字混合代码,由1个字母和3个数字组成,具体如下:
字母\P\(代表“防范说明”)a)
第1个数字,代表防范说明的类型,具体如下:b)
“1”代表一般防范说明;
“2\代表预防防范说明;
\3\代表应急防范说明:
“4\代表存防范说明;
“5\代表处置防范说明;
c)后2个数字(对应于防范说明的序列编号)。D.1.3.2.2防范说明代码用作参考。防范说明代码不是防范说明条文的一部分,不应用其替代防范说明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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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000.6—2013
D.2一般防范说明
对被划为危害人类健康或环境的所有物质和混合物应采取一般防范措施。以下一般防范说明在给定的条件下适用于GHS标签(见表D.1)。表D.1
—般公众
生产工人
补充信息
标签,补充标签信息
一般防范说明
标签,补充标签信息、安全技术说明书、工作场所标志
D.3加压气体防范说明
般防范说明
如需就医:请随身携带产品客器或标签。放在儿童无法触及之处
使用前请阅读标签
D.3.1加压气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的防范说明见表D.2。表D.2加压气体的防范说明
图形符号
危险类别
压缩气体
液化气体
溶解气体
信号词
危险说明
H280内装高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H280内装高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H280内装高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防范说明
D.3.2冷冻液化气体的防范说明见表D.3。贮存
P410+P403
防日晒。存放在通
风良好处。
危险类别
冷冻液化气体
信号词
戴防寒手套/防护面具/防护
眼罩。
表D.3冷冻液化气体的防范说明
危险说明
H281内装冷冻气体:可能造成低温灼伤或损伤防范说明
用微温水化解冻伤部位,不要搓擦患处。
立即求医/就诊。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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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000.6—2013
图形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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