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30-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030-2013
中文名称:氧气站设计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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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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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 50030-2013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S/N:1580242-289
15802422
国计划出版
副乐服加能连光光
统一书号:1580242:289
价:19.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30-2013
氧气站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xygen station13-12-19
2014-07-01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1.0.1为使氧气站的工程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木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氧气站及其管道工程设计:
1采用低温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氩等气态、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2采用常温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氟等气态产品的氧气站的设计;
3氧、氮、氩等空气分离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4氧、氮、氩等空气分离气态产品的汇流排问设计。1.0.3氧气站内各类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1.0.4氧气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右关标雅的规定。
2.0.1氧气站
Gxyger staticn
采用低温法或常温法制取和供应氧、氮、氟等空气分离产品,按工艺要求设置的制氧站房、灌氧站房或压氧站房、室外工艺设备以及其他有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统称。2.0.2制氧站房
oxvgen produce station
布置制取氧气和其他空气分离产品工艺设备的主要及辅助生产间的建筑物。
2.0.3灌氧站房
cxygen pouring statiorl
布置压缩、充灌并贴存输送氧气、氮气、氩气和其他空气分离产品工艺设备的主要及辅助生产间的建筑物。2.0.4氧气压缩机间
oxygen compression staton
布置压缩、输送氧气和其他空气分离产品工艺设备的主要及辅助生产问的建筑物。
2.0.5稀有气体间
rare gas room
布置稀有气体净化、提纯工艺设备的主要及辅助生产间的建筑物。
2.0.6.气化站房
gasification station
布置空气分离液态产品的储罐、气化设备为主的建筑物。2.0.7汇流排间
maurfold room
布置输送氧,氮、氩等气体,供给用户的汇流排或气瓶集装格,并可存放一定气瓶的建筑物。
2.0.8实瓶
full eylinder
在一定充灌压力下的气瓶,一般指水容积为40L、工作压力为12MPa~15MPa的气体钢瓶,
emptyylinder
2.0.9空瓶
无内压或有一定残余压力的气体钢瓶。2.0.10钢瓶集装格
rhe bundle of gas cylinders
以专用框架固定,采用集气管将多只气体钢瓶接并联组合的气体钢瓶组单元。
production area pipcline
2.0.11厂区管道
氢气站各主要生产建筑物之间以及氧气站接至各用户之间的管道。
workshoppipeline
2.0.12车问管道
氧气站主要生产间建筑物内部以及气体用户车间建筑物内部的管道。
2.0.13含湿气体
wetgas
在管路输送压力,温度下,水含量达饱和或未达饱和状态的气体。
velvegroup forpressurr regulating2.0.14压力调节阅组
根据工艺或使用要求,用于调节输送气体压力的调节阀及共前后,旁通切断阀、过滤器、仪表和控制系统的组合2.0.15低温法空气分离装置(低温法空气分离系统)cryc-
geiic air separaticn unit
采用深冷技术进行空气分离,制取氧、氮、氢等空气分高产品的装置,集精馏塔、换热器、吸附器、低湿液体泵等没备,并包括系统中的各类阅门、仪表等的总称。2.0.16常温法空气分离装置(常温法空气分离系统)normal
teimperature air scperation unit在常温状态,采用变压吸附法或膜法进行空气分离制取氧气或氮气的装置,一股由吸附器组或膜组件,控制阀、仪表等组成,air purification equipment
2.0.17空气净化装置
去除空气中的机械杂质、水分、二氧化嵌乙炔等碳氢化合物的过滤器、吸附器、洗涤器、可逆换热器等的总称。.3
3氧气站的布置
3.0.1氧气站的布置,应按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择优确定:1宜远离易产生空气污架的生产车间,布置在室气洁净的地区,并在有害气休和固体尘发散发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测,空气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0.2条的规定:2宜靠近最人用户处;
3宜有扩建的可能性;
4宜有较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
5有膜声和振动机组的氧气站的有关建筑,与对有噪声和振动防护要求的其他建筑之间的防护问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3.0.2低温法空气分离设各的原料空气吸风口与散发乙炔、碳氢化合物等有害气体发生源之问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空气分离设备吸风口与乙炔、碳氢化合物等发生源之间的最小水平问距应符合表3.0.2-1的规定;表3.0.2-1吸风口与乙炔、碳氢化合物等发生源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乙炔,碳氢化合物等发生源
水平间距(m)
空气分宽塔内设有
乙炔站()安装
乙热发生器型式
丞人电石式
电石入水式
容量(n/)
.0--50
液空吸附器
空气分离塔前设有
分子吸附净化装置
乙炔,碳氨化合物等发生源
乙妖站()安装
乙快发牛露型式
容量(m2/h)
电石、炼焦、炼油、聚乙婚及其衍生物、液化石油气生产
乙烯,合成氨,硝酸、煤气、硫化物生产
炼钢(高炉,平炉、电炉、转)、轧动、型钢洗铸生产
大批量会属切割、焊接生产(如金属缩均车间?
续表3.0.2-1
水平间距(ta)
空气分高塔内设有
液空暖附器
空气分离塔前设有
分子靠吸附净化装置
注:水平间距应按暖风口与之快、氨化合物等发生源相邻面外壁或边缘的量近距离计算。
2当空气分离设备吸风口的原料空气吸风口与乙快、碳氢化合物等发生源之间的最小水平问距不能满足表3.0.2-1的规定时,吸风口处空气中乙炔、碳氢化合物等杂质的允许含量不得大于表3.0.2-2的规定。
表3.0.2-2吸风口处空气中乙炔、碳氢化合物等杂质的允许含量房
烃类名称
快衍生物
C,.C,饱和和不饱和烃类杂质总计Cy.C.饱和和不饱和烃类杂质总计C.饱和和不饱和烃类杂质及丙烷总计硫化碳(%)
氧化亚氟N.O
二氧化碳
允许极限含量【mg/m\】
空气分离塔前设置
空气分离塔内
设有液空吸测器
分子筋吸附净化装置
注:序号1~5的\充许极双含量【mg/m)\指的是“允计极限碳含量(mg/m\)\。5
3.0.3低温法空气分离设备吸风口的高度,宜高自制氧站房或其吡连的较铰高建筑的屋檐,不宜小于1m。3.0.4氧气站火灾危险性为乙类的建筑物及氧气贮罐与其他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0.4的规定。表3.0.4氧气站火灾危险性为乙类的建筑物及氧气贮与其他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氧气站的
建筑物、构筑物
其他各类
建筑物耐火等级
民用建筑
、二级
明火或做发火花地点
重要公共建筑
空外变、配电站(35kV~500kV
且每台变压器为TIODOKV·A以上)以及总油量超过5t的总降压站
厂外铁路线中心线
厂内铁路线中心线
(氧气站专用线除外)
厂外道路(路边)
厂内道路
(路边)
电力架空线
火灾危险性为
乙类的建筑物
1.5倍电杆高度
氧气购罐总容积(m)
>50000
1.5倍电杆高度
注:固定容积氧气贮罐的总容积按几何容量(m)和设计压力(绝对压力为1Pa)的乘积计算。液氧贮耀以1m液氧折合800m标准状态气氧计算,按本表氧气贮端相应贮量的规定确定防火间距,3.0.5氧气站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的建筑物,与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建筑物之问的最小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3.0.4对其他各类建筑物之间规定的间距增加2m。6
3.0.6湿式氧气贮罐与可燃液体贮罐(液化石油气储罐除外)、可燃材料堆场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表3.0.4对室外变、配电站之间规定的间距。氧气站和氧气贮罐与液化石油气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3.0.7氧气站火灾危险性为乙类的建筑物与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其与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外墙、外壁、外缘的最近距离计算。两座生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问距不限。3.0.8氧气贮罐、氨气、情性气体罐、室外布置的工艺设备与其制氧站房等火灾危险性为乙类的建筑物的间距,可按工艺布置要求确定。容积小于或等于50m的氧气贮罐与其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3.0.9氧气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氧气贮罐与可燃气体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制氧站房、灌氧站房、氧气压缩机间宜布置成独立建筑物,但可与不低于其耐火等级的除火灾危险性属甲、乙类的生产车间,以及无明火或散发火花作业的其他生产车间毗连建造,其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并应设不少于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0.11输氧量不超过6011/h的氧气汇流排间、氧气压力调节阀组的阀门室可设在不低于三级耐火等级的用广厂房内靠外墙处,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丙级防火门与房的其他部分匾开。
3.0.12输氧量超过60m/h的氧气汇流排问,氧气压力调节阀组的阀门室宜布置成独立建筑物,当与用户厂房毗连时,其旺连的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十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无门、窗、洞的隔墙与该厂房隔开。7
3.0.13氧气汇流非间可与同一使用目的的可然气体供气装置或供气站吡连建造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同一建筑物中,但应以心门、窗、的防火墙租市隔开。3.0.14液氧此罐和输送设备的较体接口下方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不应铺设沥青路面,在机动输送波氧设备下方的不燃材料地面不应小丁车辆的全长。3.0.15氧气站的乙类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3.0.16液氧贮罐、供温液体贮槽宜室外布置,它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3.0.4的规定,当液氧贮罐的容积不超过3m时,与所有使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减为10m,站液氧罐、低温液体贮槽确需室内布置时,宜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耳液氧此罐的总儿何容积不得超过10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耳与使用建筑一侧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贮罐间内,且一面贴邻使用建筑物外墙时,应采用无门、窗、洞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墙分隔,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3.0.17液氧贮和汽化器的周围宜设围墙或栅栏,并应设明显的禁火标志。
3.0.18低温液体的贮运及使用安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低温液休贮运设备使用安全规则JB6898的有规定。4工艺系统
4.0.1氧气站设计时,应充分调查研究所在地区的气体供应状况,经综合分析比较后,宜采用能量消耗低和经济适用的区域集中供气方式和气体供应系统。应按下列因索进行综合分析比较:1
供应系统的设备与建造费用:
2气体制造及输送过程的能量消耗;3气体生产成本;
4运输及具他费用。
4.0.2氧气站工艺系统选择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采用空气分离系统和配置节能型设备,4.0.3氧气站工艺系统的类型应根据下列因素选择:1
氧气站的规模;
2用户对气体产品纯度、压力、杂质含量的要求;3用户对气体、液体产品品种的要求4电力和其他能源供应条件:
5用户对投资、能耗控制的要求;用户对建设进度、占地,操作,维护,管理的要求。6
4.0.4低温法空气分离系统的设备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原料空气过滤器的过滤精度应按空气压缩机类型确定。当采用离心式压缩机时,其原料空气过滤器的过滤精度当悬浮粒子的泣径小于0.5um时,应人于或等于99%:粒径小于2um时,应大于或等于99.8%,
2根据工艺流程和冷箱出口氧、氮产品的压力要求,全低压空气分离设备的原料空气压力不宜人于1.0MPa。3除气压缩机设有后冷却器或纯化器采用变压吸附工艺9.
可不设空气预冷装置外,宜设置空气预冷装置。4空气纯化装置应采用分子筛吸际器,其纯化后的原料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宜小于1.0×10-水分含量宜小丁2.6×10-f,氧化亚氮脱除率宜人于80%。5空气分离装置内采用膜式主冷凝蒸发器时,宜设置液空或液氧吸附器。
4.0.5低温法空气分离系统采用内压缩流程时,宜设置空气增压机或循环氮气压缩机。
4.0.6利用人、中型低温法空气分离设备制攻氩气宜采用全精馏制氢方法。
4.0.7大型低温法空气分离设备氛,氨、氮、氙等稀有气体提取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用户需求:
稀有气体提取及其提纯宜集中进行:2
提取的品种、纯度应依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3
离心式空气压缩机应设下列保护系统:防喘振保护系统;
安全放散系统;
轴承温度、轴振动和拍位移测量、报警与停车系统:入口导叶可调系统。
单一氧或氮气的制取,其氧气纯度低于95%或氮气纯度4.0.9
低于99.99%时,宜采用常温变压吸附空气分离系统:吸附剂的再生解吸宜采用常压解吸或真空解吸。4.0.10单一富氧或氮气的制取,其氮气产量不超过3000m/h且低于99.0%时,宜采用常温空气膜法制取氧、氮系统:脱法空气分离系统应由原料空气压缩机、缓冲罐、膜分离组件和产品增压设备等组成。
4.0.11低温法空气分离系统的流程,用氧压力大丁4MPa或液体产品需求大的用户应采用内压缩流程;用氧压力小于或等于0
4MPa或液体产品需求量小的用户宜采用外压缩流程,4.0.12氧气和氮气压缩机应按气体流量和排气压力选用活塞式或离心式压缩机。单台压缩机能力大于6000m/h时,宜采月离心式压缩机。
4.0.13活塞式氧气压缩机应采用气缸无油润滑压缩机;当采用气缸水润滑压缩机时,应设置软水供给系统,开应设置晰水报答、停车装置。
4.0.14活塞式氧气和氮气压缩机前应设缓冲罐。活塞式氧气、氮气压缩机后,应根据用户气体用量变化情况设置压力贮罐4.0.15离心式氮气压缩机的保护系统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0.8条的规定。
4.0.16离心式氧气压缩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符合本规范第4.0.8条规定的保护系统:2应设置氨气或干燥空气试车系统、氮气轴封系统;3应设置自动快速充氨灭火系统。4.0.17氧气站内各类压缩机进出口管道应采取隔声、消声猎施:若压缩机的噪声超标时,应设隔声罩。低温法空气分离设备的纯化装置和常温空气分离设备的吸附器的放散管均应设置消声器。4.0.18低温液体加压用的低温液体泵应设置入口过滤器,轴式气和加温气体人口,以及低温液体泵出口设压力报警装置、轴承温度过高报警装置。
4.0.19低温液体产品采用水浴式汽化器时,应设置水温调节装置和出口气体温度过低报警装置。4.0.20常温法空气分离设备和小型低温法空气分离设备牛产的空气分离产品宜采用压力气体贮罐贮存大,中型低温法空气分离设备生产的空气分离产品,以及贮存量较大的空气分离产品宜采用低温液体贮罐贮存,亦可根据用户自身的需求,采用压力气体贮罐贮存。
4.0.21氧气,氮气、氩气钢瓶的灌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1
1气态气体的灌装宜采用高压气体压缩机和充装台或钢瓶集装格灌装:
2液态气体的灌装宜采用低温液体泵一汽化器一充装台灌装:
3充装台前的气体管道上应设有紧急切断阀、安全阀、放空阀。
4.0.22氧气站内的气体充装台和钢瓶集装格除可灌装气体外亦可在增设气体压力调节装置后作为气体汇流排输送氧气、氨气到用户点使用。
4.0.23氧气、氨气、氩气充装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氧气、氨气、氩气充装台应设有超压泄放用安全阀;2氧气、氮气、氩气充装台应设有吹扫放空阀,放空管应接至室外安全处;
3应设有分组切断阀、防错装接头等;4应设有灌装气体压力和钢瓶内余气压力的测试仪表。4.0.24氧气站中氧气、氮气设备和管道中有冷凝水时,应经各白的专用疏水装置排至室外
4.0.25医院医用氧供应应符合下列规定:1医用氧气品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GB8982的有关规定;
2应根据医用氧气数量和所在地的氧气供应状况,经综合比较选择氧气汇流排,液态氧或自设常温变压吸附制氧装置生产氧气:当采用常温变压吸附制氧装置制取氧气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道用技术规范》YY/T0298的有关规定:3医用氧供应系经的总管应设可遥控的紧急切断阀。12
5工艺设备
5.0.1氧气站的设计容量应根据用户的用气特点以及气体用量平衡表的昼夜小时平均用量,或工作班的小时平均用量之租,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氧气站空气分离设备的设计容量应计人当地海拔高度的影响。bZxz.net
5.0.2氧气站空气分离设备的型号、台数、备用机组的选用应根据用户对空气分离气体产品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分离设备台数宜按大容量、少机组、统一型号的原则确定。
2产品气体压缩机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用户气体产品的使用压力,并应与产品气体压力罐的设计压力一致。3氧气站可不设置备用空气分离设备,当供气中新会造成用户较大损失时.宜设置备用空气压缩机,氧气压缩机,亦可采用其他方法调节供气。
5.0.3氧气站气态产品贮罐容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调节产气量和用气量之间的不平衡宜采用气体压力贮储。压力贮罐的设计贮气量应按空气分离设备小时产气量和用户的气体用量曲线以及设计压力和释放压力确定。2小型氧气站常压气态产品量和用气量之间的不平预宜采用贮气囊,其贮气量应按产气量与用气量之间的不平衡性确定。5.0.4氧气站低温液体贮罐容量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液体产品的用途及需求量;
2液体产品槽车运输费用、运输距离和液件贮罐性能;:13.
3当液体产品仅用于空气分离设备检修时的备用气源时,其容量应按空气分离设备检修所需时问内的用气量确定5.0.5氧气站的原料空气压缩机的排气压力应按空气分离设备要求确定。当所在企业压缩空气站的空气压缩机的排气压力与空气分离设备的原料空气压缩机排气压力一致时,空气压缩机可互为备用。
5.0.6各类气体输送用压缩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压缩机型号、台数应按进气、排气参数和平均小时瓜气量选择;
2压缩机后的气体压力贮罐容量应根用气量变化情况确定;
3同品种气体同一排气压力的压缩机宜采用同一型号,并能调节压缩机能力;
4当采用的活寒式压缩机需要连续运行时应设备用。5.0.7灌装用气体压缩机的型号、排气量,台数应根据灌装介质,瓶装气体用量,充装容的规格、效量、充装时间等条件确定,可不设备用,
5.0.8高纯氧气、氮气、氩气的灌瓶压缩机宜采用膜式压缩机或无润滑压缩机。高纯气体灌装站房宜设有钢瓶气体置换、加热干燥和抽真空等钢瓶处理装置。
5.0.9灌装用充装台不应少于两组,其中组充装时,另组倒换钢瓶。每组钢瓶的数量应按充装用气体压缩机的排气量和充装时问确定,
5.0.10供气用汇流排的设置不应少于两组,其中一组供气时,另一组为倒换钢瓶用。每组钢瓶的数量应按用户最大小时用气量和供气时问确定。
5.0.11各种气体钢瓶的数量应按钢瓶周转情况确定,当确定有困难时,宜按用户一唇夜用气瓶数的3倍确定。5.0.12制氧站房应设检修起重设备,其起吊能力应按检修设备.14
最重部件确定。手动或电动方式按起吊重量大小和检修频率确定。
钢瓶集装格的气体灌装厂房宜采用起重设备或电瓶车运输。5.0.13氧气站应按安全生产以及对空气分离产品质量的要求,设置在线分析和离线分析仪器。5.0.14氧气站宜设置废液收集装置。·15
6工艺布置
6.0.1常温法空气分离系统和氧产量大于15C0m/h的低温法空气分离系统,除压缩机外宜采用室外布置。室外布置的装置、控制阅组等应采取防用、防冻措施。6.0.2设有低温法空气分离装置的氧气站宜将原料空气床缩机和离心式氧气压缩机等集中布置在主厂房内。主厂房宜采用独立建筑,其层数、层高应按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特点、起重设施等确定。
6.0.3氧气站内原料空气压缩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站房规模、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特点进行布置,宜采用单层布置:
2离心式空气压缩机吸气过滤器的布置应方便定期清扫、更换;
3当氧气站的原料空气压缩机与压缩空气站的空气压缩机互为备用时,宜布置在同一压缩机间内。6.0.4氧气压缩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活窑式氧气压缩机超过2台时,宜布置在单独的氧气压缩机间内:
2当采用离心式氧气压缩机时,宜设防护墙或罩;宜与其他压缩机布置在同一压缩机间内;3氧气压缩机间应设有直接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6.0.5灌氧站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氧气实瓶的贮量,每个防火分区不得超过1700瓶,防火分区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当氧气实瓶的贮量超过3400瓶时,宜将制氧站房或液氧气化站与灌氧站房分别设置在独立的建筑物内。3每个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均应设有直接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
6.0.6独立氧气瓶库的气瓶量应根据氧气灌装量、气瓶周转量和运输条件等因素确定。独立氧气瓶库的最大贮量不应超过表6.0.6的规定。
表6.0.6独立氧气瓶库的最大贮量(个)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一二级
每座库房
每个西农分区
6.0.7在使用氧气的建筑或厂房内,氢气汇流排间的氧气实瓶贮量不宜超过21h的用氧量。
6.0.8氧气站生产的多种空气分离产品需灌瓶和览存时,应分别设置每种产品的灌瓶间,实瓶问和空瓶间。6.0.9氧气贮气囊宜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当贮气囊总容量小于或等于100m*时,可布置在制氧问内但气囊不得设置在氧气压缩机的项部。贮气囊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并应设有安全和防火围扩措施。
6.0.10氧气站内的设备布置应紧凑合理、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m:设备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m.I.净距满足设备的零部件抽出检修的要求;其净距不宜小于抽出零部件的最大尺寸加0.5m2设备与其附属设备之问的净距以及水泵等小型设备的布置间距可根据工艺需要适当减小;3设备双排布置时,两排之问的净距不宜小于2m,6.0.11气体灌装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灌瓶问、空瓶间和实瓶间的通道净宽度应根据气瓶运输方.17.
式确定,但不宜小于1.5m:采用集装格钢瓶组时,不宜小于2.0m;2空瓶间、实瓶间应设置钢瓶装卸平台。平台宽度宜为2m,高度应按气瓶运输工具确定,宜高出室外地坪0.4m~1.1m;3灌瓶间、空瓶间和实瓶间均应设有防止瓶倒的措施。6.0.12采用氢气进行空气分离产品纯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加氢催化反应炉应布置在靠外墙的单独房间内,并不得与其他房间直接相通;
2氢气实瓶应存放在靠外墙的单独房间内,不得与其他房间直接相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的有关规定:
3氢气瓶的贮放量不得超过60瓶。6.0.13氧气站的氧气、氮气等放散管和液氧、液氟等排放管均应引至室外安全处,放散管口距地面不得低于4.5m。6.0.14氧气压力调节阅组宜单独设置在专用调压阀室内。6.0.15氧氢气站内同时设有氮气压缩机和氧气压缩机时,可共同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6.0.16压缩机和电动机之间当采用联轴器或皮带传动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0.17输送液氧的多级离心液氧泵宜单独设置在专用液氧泵间内·亦可设置防扩墙或罩进行隔离。6.0.18氧气站内的各利气体压缩机应根据其振动特性、充许振幅等要求,除合埋进行设备及管道布置外,应采取防振、隔振措施。6.0.19氧气站内设有各种气体压缩机的房间或作业场所应根据压缩机类型、规格或制造厂家提供的噪声声压等级,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087的有关规定确定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
7建筑和结构
7.0.1氧气站的生产性站房宜为单层建筑物。7.0.2氧气站的主要生产间的屋架下弦高度,应按设备的高度和设备检修时的起吊高度以及起重吊钩的极限高度确定,但不宜小于4.0m,灌瓶间,汇流排间等的屋架下弦高度不宜小于3.5m7.0.3当制氧站房或液氧系统设施和灌氧站房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并应通过走廊相通。7.0.4氧气贴气囊间、氧气压缩机间、氧气灌瓶间、氧气实瓶间、氧气贮罐间、液氧贮罐间、氧气汇流排间、氧气调压阀间等房间相互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U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窗进行分隔。
7.0.5氧气压缩机间、氧气灌瓶间、氧气气囊间、氧气实瓶间、氧气贮罐间、液氧罐间、氧气汇流排间、氧气调压阀间等与其他毗连房问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窗进行分隔。
7.0.6氧气站的主要生产间,其护结构上的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得采用木质等可燃材料制作。7.0.7灌瓶间、实瓶间,汇流排间和贮气囊间的窗玻璃宜采用磨砂玻璃或涂白漆等措施,防止阳光自接照射。7.0.8灌瓶间的充灌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m、厚度大于或等于200mm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墙。气瓶装卸平台应设置大于平台宽度的雨逢,雨逢和支撑应采用不燃烧体。7.0.9灌瓶间、汇流排间、空瓶问、实瓶间的地坪应平恪、耐磨和防滑。
7.0.10低温法空气分离设备的冷箱基础应采取防冻措施大型底圆柱形液态气体贮槽采用珠光砂绝热时,应采用高架式基础,其基础顶部应采用泡沫玻璃隔热,厚度宜为1000mm。7.0.11氧气站内的氢气瓶间应设置在靠外墙,且有直接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的专用房间内,氢气瓶间与相邻的房间应采用不低于2.0h耐火极限的无门、窗、洞的不燃烧体墙体分隔;氢气瓶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的有关规定。20.
8电气和仪表
8.0.1氧气站的供电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C052的有关规定,除中断供气将造成较大损失者外,宜为三级负荷。
8.0.2有爆炸危险、火灾危险的房间或区域内的电气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催化反应炉部分和氢气瓶间应为1区爆炸危险区,离心式氧气压缩机间、液氧系统设施、氧气调压阀组间应为21区火灾危险区,氧气灌瓶间、氧气贮罐间、氧气贮气囊间等应为22区火灾危险区。
8.0.3氧气站的照明除中断供气将造成较人损失者外,可不设纲续工作用的事改照明,仪表集中处宜设局部照明。8.0.4设有高压油开关的房间内,其油量不应大于25kg。8.0.5空气分离产品压缩机间与灌瓶间、贮气囊或气体忙罐间之间宜设置联系信号。灌瓶间应设置压缩机紧急停个按钮、8.0.6氧气站应设置成本核算所需的用电、用水等计量仪表,以及输出空气分离产品的计量、遥测、记录仪表。8.0.7与氧气接触的仪表必须无油脂。8.0.8积聚液氧、液体空气的各类设备、氧气压缩机,氧气灌充台和氧气管道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8.0.9氧气和露天布置的氧气贮罐、液氧贮罐等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8.0.10氧气站应根据气体生产、储存、输送和灌装的需要设置下列分析仪器:
1原料空气纯化装置出口二氧化碳含量连续在线分析: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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