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876-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9876-2013
中文名称:非发酵豆制品生产管理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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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
豆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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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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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29876-2013 非发酵豆制品生产管理规范
GB/T29876-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67. 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9876-2013
非发酵豆制品生产管理规范
Criterion of producing management for non-fermented bean products2013-11-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04-30实施
本标谁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GB/T 29876—2013
本标淮起草单位:深圳市福萌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华源豆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清美缘色食品有限公司、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杭州豆制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商业联合会、北京市制品协会。本标淮主要起草人:林榆生、戚亚江、张美玲、田英刚、汪生建、徐康、刘振宇。1范围
非发酵豆制品生产管理规范
GB/T 29876—2013
本标准规定了非发酵豆制品生产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文件要求、原辅料婴求、厂房与设施,生产设备,人员的要求及管、卫生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和标识等要求。本标推适用于非发酵豆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虚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用文件,设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352大豆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571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推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尘规范
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食品召回臂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98号令)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非发酵豆制品non-fermented bean products以大豆和水为主要原料,经过制浆干艺,凝冏(或不凝固),调味或不调味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GB/T22106—2008定义3.1]
4总则
4.1企业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予以持续改进,4.2企业应确定非发醇豆制品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该范围应规定所涉及的产品或产品类别、生产过程和生产场所。
4.3企业应:
a)识别、评估、预防及控制产品对消费者健康有可能产生的特定危害;b)监视、评价,防范在已放行产品中有可能产生的特定危害;c)在保障产品食用安全所需的全过程范围内,做好与危害预防、控制、防范过程有效性相关的信息在企业内外的沟通;
d)实施必要的措施,以验证并保证特定危害的预防、控制和防范过程的持续有效性:4.4:企业应确保对仔何影响产品符合非发酵豆制品生产要求的外包过程实施控制,并在质量管理体系GB/T 29876—2013
中加以识别和验证。
5文件要求
5.1原则
企业应建立下列文件:
a)非发酵豆制品生产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应形成文件;b)企业为确保非发酵豆制品生产管理体系有效建立、实施和更新所需的文件;c)非发酵豆制品牛产的程序支件,d)非发酵豆制品生产过程所需的记录。5.2质盘管理手册
企业应编制和保持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肝包括:a)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和正当的理由,b)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e)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5.3文件控制
非发酵互制品加工质量管埋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5.4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文件需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以确保文件的准确,完善及可操作性:b)必要时对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发布;记录义件更改的源因和证据,
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d
确保在使用时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f)
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确保与非发酵点制品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g)
h)防止作废文件的使用:对需保留的作废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5.4记录控制和管理
5.4.1应建立并保持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和非发酵豆制品加工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记录应保持清晰、余面、准确、易于识别和检索。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5.4.2工厂所有记录管理应由执行人和负责人签名。记录应以真实、及时、填写规范为原则,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时应由更改人签名确认。5.4.3所有生产和质量管理记录应由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以确定该作业是否符合规范;检查中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5.4.4质量管理记录应以提供正确的判断或可追溯为依据。所有记录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存。6原辅料要求
6.1原料
6.1.1大豆应符合GB1352的规定。2
6.1.2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6.2辅料
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6.3食品添加剂
6.3.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推的规定。6.3.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7厂房与设施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bZxz.net
8生产设备
8.1配置
根据加工各类非发酵豆制品的生产工艺要求,应配备相应的生产加工设备。8.2检验、检测和计量设备
根据非发酵豆制品生产检验的需要,应配置相关的检验、检测和计量仪器设备。8.3安全与卫生
GB/T 29876-—2013
所有的机械设备、工具、管道等与物料接触面的材质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易于检查,便于拆卸和清洁消毒。
9人员的要求及管理
9.1人员的要求
9.1.1应有生产、质量及卫生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9.1.2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有独立行使职权。9.1.3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负责人和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经过相关专业培训。9.1.4检验人员应具备专业检验资格和相应的检测技能。9.2人员管理
9.2.1人员的能力
9.2.1.1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从事非发酵豆制品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加工工艺的技能。9.2.1.2生产管理人员应熟悉非发酵豆制品生产过程,具备生产替理能力。9.2.2人员的健廉和卫生要求
应按GB11881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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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人员培训
9.2.3.1企业应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矩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岗前和在职培训及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并建立培训挡案。9.2.3.2从事非发酵豆制品生产的操作人员应经岗前从业培训,生产监管的人员应在非发酵豆制品加工技术及其相关的专业知识领城受到过适当培训。10卫生管理
10.1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10.2应有污水处理系统。
10.3度弃物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或符合相关条件的组织)要善处理。11生产过程管理
11.1总体要求
11.1.1产品生产前应确认或制定产品加工工艺(含关键控制环节)、操作规程、产品配方、产品质量标谁和检验规刚,并形成文件加以控制,11.1.2根据加TT艺要求,确定关键控制环节,对生产过程实施控制,并有过程控制记录。11.1.3产品应预包装,根据产品特性,筛要冷藏的产品应实行冷链化配送,11.2生产工艺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11.2. 1 豆浆类
11,2.1.1生产工艺流程
大豆除杂→+浸泡→磨制·分离煮浆→调制-→杀菌→冷却-→灌装。11.2.1.2关键控制环节
关键控制环节如下:
a)原料除杂(霉豆和杂质等);b)煮浆(控制豚酶);
c)杀
11.2.2豆腐类
11.2.2.1生产工艺流程
制浆→点浆→压制成型(注或装盒)杀菌→冷却→冷凝。11.2.2.2关键控制环节
关键控制环节如下:
a)杀菌,
b)冷戴。
11.2.3豆腐干类
11. 2. 3. 1 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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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浆→点浆→压制脱水·切制·再加工(白货除外)一→包装→灭菌→冷却→冷藏或不冷嫩。11.2.3.2关键控制环节
关键控制环节如下:
a)制浆;
b)灭菌;
冷(需冷藏的产品)。
11.2.4腐竹类
11.2.4.1生产工艺流程
制浆→保温→揭膜→下燥或不干燥→包装→+冷藏或不瀛。11.2.4.2关键控制环节
关键控制环节如下:
a)制浆;
b)未经干燥产品冷藏,
11.3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11.3.1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出现故障及时排除。11.3.2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11.3.3设备应有使用维护和保养记录。12质量管理
12.1原辅料的采购
12.1.1应制定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的采购标准,制定过磅、取样、检验、判定、审核、领用等作业程序,并切实执行。
12.1.2应选择有资质的原辅料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对供应商和[外包方的选择应符合GB/T19001-2008中7.4的要求。12.1.3应根据采购合同规定进行原料接收,验证供方有效资质及货物的检验报告,进行必要的验证。12. 2 加工过程
12.2.1生产企业应依据产品生产流程中的危害性分析与危害性评估结果,确定质量关链控制点,并制定控制标难与控制措施。
12.2.2详细制定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推、检验频次、抽样及检验方法等,严格执行并记录。
12.3产品
12.3.1详细制定产品的规格、检验项月、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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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产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性样品实施检验分析,检验项日应不低于产品的出厂检验要求。检验结果应填写\检验报告\单,不合格品应按照质管理手册中的相关事项处理。12.4贮存
12.4.1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储存应防霉、防出、防鼠,并分类明码存放,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原辅料的储存应防潮。
12.4.2应按照产品的储藏温度要求设置常温或低温库,并对温度逊行监控和记录。12.4.3存放的物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12.4.4仓库出货顺序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对外观品质进行检查。包装破损的产品,应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出货。
12.4.5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以及可能引起串味等的物品应单独存放,专人管理。12.5运输
12.5.1成品装运前应对进出货用的容器,午辆等运输工具进行卫生检查,运输工具应无污染、无虫害,无异味。禁止其他物品与半成品或成品一起运输。12.5.2应避免日光直射、雨淋和撞击,根据产品的特性,应采用冷戴车配送。12.6售后服务
12.6.1应建立产品售后管理制度,对顾客提出的书或口头意见、投诉,企业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
12.6.2应按“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制定并执行产品的召回制度13标识
13.!预包装定量食品的标签应符合GB7718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13.2批号管理:应在外包装上以明码或暗码表示生产批号,以利仓储管理及成品可追溯作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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