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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4566-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566-2013

中文名称:黄方糖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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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4566-2013 黄方糖 QB/T4566-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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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7.180
分类号:X31
备案号:43588-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
QB/T4566—2013
黄方糖
Goldencubesugar
2013-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07-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制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3)归口。QB/T4566-2013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甘汁园糖业有限公司、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市汇源糖业技术有限公司、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市华侨糖厂、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绿翔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州柳冰食品厂、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东亚糖业集团公司、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甘蔗糖业标准化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柯华南、蔡铁华、赵壁秋、李锦生、凌以恕、刘汉德、郭剑雄、李海乔、肖锋、周萍、吴遂、梁争柱、王桂华、陈海宁、李家威、张婷、杨李胜、肖爱玲。1范围
黄方糖
本标准规定了黄方糖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甘蔗、甜菜及其制品为原料,加工生产而成的黄方糖。2规范性引用文件
QB/T4566—2013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17白砂糖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0
GB4789.10
GB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天肠菌群测定
沙门氏菌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T5009.35
GB/T5009.55
GB7718
GB11680
GB13104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食糖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食糖卫生标准
QB/T1214方糖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
3.1感官wwW.bzxz.Net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感官要求
滋味与气味
3.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应呈黄褐色或金黄色
产品及其水溶液应味甜,有蜜味,无异味应呈规则的正方体或长方体
应无肉眼可见杂质
QB/T4566-—2013
熊糖分/%
还原糖分/%
干燥失重%
色值/U
电导灰分/%
不溶水杂质/
(mg/kg)
碎糖量/%
硬度/MPa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二氧化硫(以SOz计)/(mg/kg)总碑(以As计)(mg/kg)
铅(以Pb计9(mg/kg)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100g)
酵母菌/(cfu/g)
霉菌/(cfu/g)
螨(每250g)
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人工合成色
表2理化指标
表3卫生要求
800~3000
不应检出
不应检出
不应检出
不应检出
不应检出
3.4净含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试验方法
样品制
名式样用瓷研体迅速粉碎成散碎的品体颗粒,混合均匀,于磨口的广口瓶或复合食品塑料将1.0kg
袋中。制备过程应快速完成,备好供分析用。测定碎糖量和硬度时样品不用粉碎。4.2感官
称取50g样品放于洁净的白瓷盘中,于自然光下明亮处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然后嗅其气味并用口尝试之。
4.3理化指标
4.3.1蔗糖分的测定:按GB317进行。4.3.2还原糖分的测定:按GB317进行。4.3.3干燥失重的测定:
按GB317进行
4.3.4色值的测定:按GB317进行。4.3.5电导灰分的测是:
按GB317进行。
4.3.6不溶水杂质的测定:按GB317进行。4.3.7碎糖量的测定:按QB/T1214进行。4.3.8硬度的测定:按QB/T1214进行。4.4卫生
QB/T4566-2013
总砷、铅按GB/T5009.5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菌落总数按GB/T4789.2卫生要求中的二鼠化硫、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大肠菌群按GB/T4789.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沙门氏菌按GB/T4789.4规定的方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T4789.10规定的方4789.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法进行测定:志贺氏菌按GB/T
法进行测定:酵母菌、霉菌按GB/T47891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螨按GB13104进行测定:人工合成色素按GB/T5009.3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5净含量
按JF1070规定进行检验
5检验规则
5.1组批
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一批产品赋予一个唯一的编号。5.2抽样
5.2.1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在称量包装处随机采集样品约3kg。5.2.2微生物检验按无菌操作取样5.3留样
将选取的试样混匀
取样日期和样品基数
用清洁、干燥的双层食品级塑料袋密封包装,袋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编号、5.4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两种。5.4.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3个月进行一次,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全部内容。5.4.1.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
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各产品转厂生
产品或者
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后,如结构、
式生产)
享产超过3个月恢复生产时:
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出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f)客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5.4.2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广均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蔗糖分,还原糖分、电导灰分、干燥失重、色值、不溶于水杂质、碎糖量、硬度、二氧化硫。5.5判定规则
5.5.1标志、包装不合格者,可进行整改后复检1次,以复检结果为准。3
QB/T4566-2013
5.5.2感官、理化指标、二氧化硫、总砷、铅、人工合成色素中有任一项不合格,应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若复检合格,则应再取一份样品作第2次复检,以第2次复检结果为准。
5.5.3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酵母菌、螨中有任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6.1.1黄方糖的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6.1.2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GB/T191规定。6.2包装
6.2.1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6.2.2采用符合GB11680要求的纸进行内包装后,装入纸盒。6.2.3外包装用纸箱,应完整、牢固、外表清洁,与所装内容物相符合、箱外胶封、捆扎结实。6.2.4在符合运输、贮存及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情况下,可按客户要求进行不同形式、材料、重量的包装。
6.2.5每批糖出厂时,由生产厂附送产品合格证,运输与保管条件说明书各1份。6.3运输和贮存
运输工具和仓库应清洁、干净,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和其他易污染物品混运、混贮。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装卸应轻搬、轻放。仓库内应保持干燥和阴凉,空气相对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下,温度不超过38℃,严防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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