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572-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572-2013
中文名称:酵母-葡聚糖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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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酵母
葡聚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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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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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T 4572-2013 酵母-葡聚糖
QB/T4572-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7.180
分类号:X69
备案号:43593-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572-2013
酵母β-葡聚糖
Yeast β-glucan
2013-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07-01实施
QB/T:4572-2013免费标准bzxz.net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技术指标参照美国FDA中“酵母β-葡聚糖一般公认安全公告”中的技术指标。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本标准起草人:张海波、张蔚、张彦、郭新光、罗必英、望忠福、陈晖。1范围
酵母β-葡聚糖
QB/T4572-2013
本标准规定了酵母B-葡聚糖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酿酒酵母属(Saceharomycessp.)为原料,经过细胞破壁、酶解,酸、碱处理,分离提纯、干燥和包装等工艺获得的酵母β-葡聚糖,其可用作食品及食品配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瓦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5009.6
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淀粉糖卫生要求
GB15203
JG453标准色板检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二部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酵母β-葡聚糖yeastβ-glucan
以β-(1,3)-D-葡聚糖为主链,含有B-(1,6)分支的可食用的一种多糖。4分子式、相对分子量及结构式
4.1分子式:(CeHioOg)#125≤n≤25000。4.2相对分子质量:20kDa~4000kDa(按2007年国际原子量表)。4.3结构式:
P-(1,5)-D-葡萄精分支
P-(1,3)-D-带得线
-113)D-
B-(1,3)-D-量激据
QB/T4572-2013
5要求
5.1感官
应符合表1规定
气味,滋味
5.2理化
应符合表2的规定
酵母8-葡聚糖含盘/%
蛋白质/%
脂肪/%
水分/%
灰分/%
5.3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15003中海染物限量的规定。微生物限
应符合(B15203中微生物限量的规定。试验方
驱官要求
淡黄色至黄褐色
本品特有的香味和滋味
细度均匀的粉束
理化要求
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符合6.2购要店
本标准所用试刊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T6682一2008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容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6.1感宵
取适最样
色、性状
一个样品前
6.2鉴别
前在标准白械(白板应符合JJG453的要求)上,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样品的重,并顺真味
有无燥
用滑水油具
取少量样品,放入口中,存细晶尝其崃。多个样品时,应在品尝下
6.2.1脱脂
称取5g样品,加入正已烷和甲厚的演合液(体程比为4:1)100mL,90水浴回流加热2h后,冷却至40C,除去上层清液:剩余残渣依次用正已烷、甲醇、丙葡和乙醚各100mL洗涤,干爆,得到脱脂后样品。
6.2.2测定
取脱脂后样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二部附录IV中方法C测定。2
6.2.3判定
按下述要求对照图1对样品进行判定:样品红外光增图与图1是否一致:QB/T4572-2013
3419cm附近是否有较宽,较强的吸收峰(糖类的O-H键的伸缩振参吸收峰)2923cm2附近是香有较弱吸收峰(糖类H键伸缩振动吸收峰):889cm附近是否有较弱吸收峰(糖类β-构型特征吸收峰)醇母多咖
注:图中横
经标为波长收直,
单位为em,纵坐标为透光率,单位为%89
图1脱脂酵母酵母β-葡聚糖标准品的红外光谱图6.3酵母-葡聚糖含量
6.3.1原理
根据静糖在流动相和固定相之间具有不同的分配系数,将水解广的样品注人液相色请,用纯水做,类分子流出后,经示差检测器检测,可用外标法定量测定流动相,
注:在醉每β仙泉撕水解时
美品可能存在水解不彻底,以及水解生的葡都糖中于高温造成部分发生其他副再能导致检洲给果比产品中实原全有的酵好B葡聚偏低,检测中采用格母B葡聚糖对照品对上述水解反应
过程引起游课美进行修正
6.3.2仪器和设备
除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外还筛以下仪器利设备a)涡旋混合器:
b)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示差检测器和糖柱(6.5mm×300mmwaterssugarpak-1或同等分析效果的分离柱)。
QB/T4572-2013
6.3.3试剂和溶液
6.3.3.1水:GB/T6682-2008,—级水。6.3.3.2盐酸:37%
6.3.3.3无水葡萄糖。
6.3.3.4葡萄糖标准溶液(2gL):称取0.2g(精确至0.0001g)经过98℃~100℃干燥2h的葡萄糖,加水(6.3.3.1)溶解并定容至100mL。6.3.3.5酵母β-葡聚糖对照品:SigmaC7821或同等分析效果的标准品。6.3.3.6氢氧化钠溶液(300g/L):称取氢氧化钠300.0g,用水(6.3.3.1)定容至1000mL。6.3.4样品处理
准确称取0.4g(精确至0.1mg)样品至20mL带螺帽的试管中,加入6.0mL盐酸(6.3.3.2),盖紧螺帽并振荡,得到均一的悬浮液。将试管放入30℃水浴中45min(每15min用涡旋混合器振荡混合1次)。然后将悬浮物定量的转移到200mL杜氏瓶中,用100mL~120mL的水(6.3.3.1),分几次洗涤试管,洗涤液并入杜氏瓶中。将杜氏瓶放入高压灭菌锅,121C,60min。取出后冷却,用氢氧化钠溶液(6.3.3.6)调溶液pH到6~7,然后定容至200mL使用0.45μm孔径的醋酸纤维素膜过滤备用。
准确称取酵母β-葡聚糖对照品(6.3.3.5)0.4g(精确至0.1mg),按样品处理方法进行同样的处理,6.3.5色谱条件
采用纯水做为流动相,流速为0.5mL/min,柱温80℃,待仪器基线平稳后进样。6.3.6标准曲线的绘制
分别吸取葡萄糖标准溶液(6.3.3.4)2.0mL、4.0mL、6.0mL、8.0mL10.0mL到10mL容量瓶中,用水(6.3.3.1)定容到刻度,得到400mg/L、800mg/L1200mg/L、1600mg/L、2000mg/L的葡萄糖标样。在6.3.5色谱条件下准确进样20,得到色谱峰面积和标准物质量浓度之间的回归方程绘制标准曲线。
6.3.7样品及对照品的测定
在同样的色谱条件下,将经6.3.4处理后的样品和酵母B-葡聚糖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色谱仪中,记录各色谱峰的保留时间和峰面积。用葡葡糖标准溶液的色谱峰保留时间定性,用葡葡糖标准溶液色谱峰的峰面积来定量。
6.3.8结果计算
酵母βB-葡聚糖的含量按公式(1)计算;其中,F值按公式(2)计算:X=A4×0.2×100
m×1000
式中:
X—样品中酵母β-葡聚糖的含量,%:A1
根据样品溶液的峰面积,通过标准曲线计算得到的样品溶液的葡萄糖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称取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样品酸水解中葡萄糖被破坏造成结果偏低的经验补偿系数,按公式(2)计算:样品或标准品酵母B-葡聚糖处理后定容的体积,单位为升(L):将葡萄糖换算成醇母β-葡聚糖的系数。式中:
Px(100-W)
(A,x0.2×100)/(m×1000)x0.9酵母β-葡聚糖标准品的纯度(依据试剂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酵母β-葡聚糖标准品的水分(依据试剂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QB/T4572-2013
根据酵母β-葡聚糖标准品溶液的峰面积,通过标准曲线计算得到的葡聚糖标准品溶液的葡萄糖的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升(mg/L);称取酵母B-葡聚糖对照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注:同一实验室内,一般2个月检测一次F值即可。F值在1.14左右,实验室定期对F值进行修正。6.3.9充允许误差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应超过算术平均值的5%。
6.4蛋白质
按GB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
6.5脂肪
按GB/T5009.6规定的方法测定。6.6水分
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6.7灰分
按GB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
6.8污染物限量
按GB15203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进行测定。6.9微生物限量
按GB15203中微生物限量的规定进行测定。7检验规则
7.1组批
同原料、同配料、同工艺生产的,同一包装线当天包装出厂(或入库的),质量均一的产品为一批。7.2抽样
产品按批抽样。无菌条件下,批量少于600件时,从不少于3件最小规格包装中,抽取1kg样品。批量大于600件时,按包装件数的0.5%比例最小规格包装中,抽取1kg样品。7.3留样
将所取样品混匀后,分为2份,一份检验,一份封存备查。密闭保存于包装袋或磨口瓶中,粘贴标签,并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取样日期。7.4出厂检验
7.4.1产品出厂前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合格,签署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的产品方可出厂。
7.4.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酵母β-葡聚糖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
QB/T4572-2013
7.5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型式检验每6个月进行1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辅材料有较大变化时:
b)更改关键工艺或设备时:
c)新试制的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按有关规定需要抽检时。7.6判定规则
如有一项不合格,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2倍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整批产品不合格。
标志、包装、运输、赠存
8.1标志及包装
8.1.1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7718规定。对有特殊要求的包装及标志,按需方要求进行包装及标志。
2应采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格密封,以防产品吸潮和漏8.1.2
8.2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禁止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和含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避免受潮、受压、暴晒:装卸时轻搬、轻放。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仓库温度不应超过35℃,不应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或其他杂物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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