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449-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J/T 449-2014
中文名称:切断型膜式燃气表
标准类别: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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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燃气表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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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CJ/T 449-2014 切断型膜式燃气表
CJ/T449-2014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75.180.30;91.1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449—2014
切断型膜式燃气表
Diaphragm gas meter with shut-off valve2014-03-2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07-01实施
CJ/T449-—20.14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般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识、包装、运输与贮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切断型膜式燃气表无线通信接口16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章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CJ/T449—2014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前卫克罗姆表业有限责任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天津市浦海新技术有限公司、成都秦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松川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岩谷东洋燃气表有限公司、天津费加罗电子有限公司、荣成市宇翔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航宇星仪表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山城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光大伟业计量仪表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天鑫仪表有限公司、慈溪市三洋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市天源电子仪表有限公司、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宇,王启、赵国卫、刘斌、牛军、权亚强、周福根、郭刚、费战波、李明发、李琦、殷容、邹子明、常磊、程波、李克勤、谢骏、李玉霞、林爱素、宣国平、赵大力、胡臻、李军、严荣松1范围
切断型膜式燃气表
CJ/T449—2014
本标准规定了切断型膜式燃气表(以下简称燃气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最大工作压力不超过10kPa、最大流量不超过10mh、适应最小工作温度范围为一10℃~40℃的燃气表的设计、生产、试验与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690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耐液体试验方法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GB/T2423.17电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工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5080.7一1986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GB/T69682011
膜式然气表
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GB/T17626.3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288852012燃气服务导则
8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CJ/T188
CJ/T421
3术语和定义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电子控制器
GB/T6968—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切断型膜式燃气表diaphragmgasmeterwithshut-offvalve以膜式燃气表为计量基表,内置切断阀、控制器和其他辅助装置组成的具有监测燃气使用状态、异常情况切断燃气并报警的燃气计量装置。3.2
基表basegasmeter
具有基础计量功能、直接显示用气量原始数据且与其他附加功能分离的计量器具。CJ/T449—2014
【GB/T28885—2012,定义3.5]
公称流量nominalflow-rate
燃气表设计时最佳工作状态的常用流量。3.4
控制器controller
用于信号采集和功能控制的电子装置。3.5
切断阀
shut-offvalve
用于切断燃气的装置。
机电转换electric-mechanicalconversion将燃气表的机械计数转换为电信号。4型号
型号编制
燃气表的型号编制方法:
厂家自定义
A表示无可选功能项,B表示有可选功能项公称流量(m/h)
切断型膜式燃气表(SGM)
型号示例
公称流量为4n/h的无可选功能项的BK型切断型膜式燃气表型号表示为:SGM4-A-BK。5
一般要求
燃气表所采用的基表应符合GB/T6968的规定。5.2
燃气表控制器的应符合CJ/T421的规定,其他部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标准的规定,5.3
燃气表的流量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流量范围
公称流量9。
最大流量值q
最小流量上限值q
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
最大始动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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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供电方式可采用外接电源、可更换电池、不可更换电池三种方式之一或它们之间的组合。工作电压不应大于12V(d.c.)。不可更换电池的工作寿命不应小于燃气表的使用期限,5.5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的使用期限为10年,以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等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为6年,在使用期限内不应出现功能失效,5.6燃气表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中IP53等级的规定,6要求
6.1外观
燃气表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燃气表外壳涂层应均匀,无气泡、脱落、划痕等缺陷;b)金属部分应无锈蚀、无伤痕,涂覆额色应一致;c)计数器和铭牌应清晰可辨;
燃气表应具备不经破坏就不能拆卸的防护封印。6.2环境条件
6.2.1温度
6.2.1.1贮存温度
燃气表不应受正常贮存环境条件下温度变化的影响,按7.4.1.1试验方法试验.恢复工作温度后,燃气表应符合6.6.2.6.7、6.8.6.9和6.10的规定。工作温度
燃气表不应受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温度变化的影响.按7.4.1.2试验后,燃气表应符合6.6.2、6.7,6.8、6.9和6.10的规定。
6.2.2恒定湿热
燃气表不应受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湿热变化的影响,按7.4.2试验后,燃气表应符合6.6.2、6.7、6.8、6.9和6.10的规定,
6.2.3耐盐雾
燃气表应有耐盐雾性能,按7.4.3试验后,燃气表应符合6.1、6.6.2、6.7、6.8.6.9和6.10的规定6.2.4耐振动
燃气表应能承变正常运输搬运过程中的振动,按7.4.4试验后,燃气表应符合6.6.2.6.7、6.8.6.9和6.10的规定。
6.2.5耐冲击
燃气表应能承受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外来冲击力,按7.4.5试验后,燃气表应符合6.6.2、6.7、6.8,6.9和6.10的规定。
6.2.6耐燃气
切断阀用的橡胶密封材料应具有耐燃气性能。按7.4.6试验后,样品的质量变化率不应大于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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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确认样件无变质、变形等问题。6.3密封性
6.3.1内密封性
当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时,允许的泄漏量不应大于0.3dm/h。6.3.2外密封性
输人15kPa压力的气体时,燃气表不应泄漏。6.4耐用性
切断阅在2.5kPa工作压力下,开关5000次后,切断阀的内泄漏量应符合6.3.1的规定,并能正常工作。
6.5压力损失
压力损失应符合GB/T6968—2011中5.2的规定。6.6计量性能
6.6.1示值误差
燃气表的示值误差应符合GB/T69682011中5.1的规定。6.6.2机电转换
机电转换应符合GB/T6968—2011附录C中C.3.1.4的规定。6.7安全监控及复位功能
6.7.1燃气泄漏切断报警
燃气表应具有与燃气泄漏报警器通信的接口,燃气报警器宜具有不完全燃烧报警功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燃气表收到燃气泄漏报警器传来的报警信号时,应在10S内切断燃气,并输出报警信号,当燃气泄报警事件发生时应优先处理燃气泄漏报警事件。与燃气表连接的燃气泄漏报警器检测到有燃气泄漏时应持续发出报警信号。6.7.2流量过载切断报警免费标准bzxz.net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流通燃气表的流量超过燃气表最大流量的1.2倍时,燃气表应在120s内切离燃气并报警。
6.7.3异常大流量切断报警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流通燃气表的流量超过燃气用户最大负荷流量的1.5倍时,燃气表应在120s内切断燃气并报警。
6.7.4异常微小流量切断报警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燃气表以低于2倍始动流量的流量持续流通时间达到制造商声明的设定值时(最长10 d),燃气表应切断燃气并报警。4
6.7.5持续流量超时切断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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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当燃气表以任一相对恒定流量持续使用的时间超过制造商声明的设定值时,燃气表应切断燃气并报警。
注:此流量段为2倍始动流量到过载流量之间,宜根据不同的流量大小分段设定不同的使用时间。6.7.6燃气压力过低切断报警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燃气表内有燃气流动,持续检测到燃气压力低于0.4kPa时,燃气表应切断燃气并报警。
6.7.7长期未使用切断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当燃气表在制造商声明的时间(最长30d)内未检测到流量应切断燃气。6.7.8安全复位
燃气表的复位应符合以下规定:)燃气表应具有方便用户复位操作的装置:燃气表显示自检完成信息后,在符合复位条件的情况下,人工现场复位;1b)
在人工现场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授权才能复位(指其有通信功能,远程复位)。注:复位条件是指未检副到报暂器谱漏报警信号、未检测到低气压、控制器其他功能正常,已投权复位等情况。6.8可选功能项
6.8.1地震感震器动作切断报警
具有地震感震器的燃气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燃气表附近发生较强地震时,应在强度达到250gal前,切断燃气并报警,
6.8.2通信功能
具有通信功能的燃气表,应至少具有以下功能:a)远程读表:信息内容至少包括燃气表用气量、工作状态、报警信息、报警器连接状态等远程控制:具备远程关阀和远程授权开阅功能:b)
c)上传功能:及时主动上传切断报警等信息。有线通信方式宜按CJ/T188执行,微功率无线通信方式参考附录A执行6.8.3.其他可选功能项
燃气表可配置不降低本标准规定要求的其他附加功能。6.9电源管理要求
6.9.1静态功耗
使用电池供电的燃气表,静态电流不版大子50A6.9.2断电保护
当供电中断,燃气表应能关闭切断阀,当恢复供电后,表内数据与断电前一致,不丢失,不错乱,表内数据至少应包括燃气表用气量、报警信息、报臀时间,报警器连接状态等,且至少应保存3个月不被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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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上电保护
燃气表掉电或电池欠压后重新上电,需人工复位才能开阀。6.9.4电源电压下降保护
当燃气表工作电压降至设计欠压值时,应有明确提示,当电源电压继续下降到设计最低工作电压时,应能关闭切新阀,且表内数据不去失,不错乱。6.10提示功能
6.10.1总体要求
提示功能总体要求如下:
燃气表对工作状态的重要提示信息说明(如电源欠压,切断报警、阀门状态等)应明示在燃气表a)
表体上。
提示信息应清晰、明确。
6.10.2电源欠压提示
当燃气表工作电压降至设计欠压值时,应有明确提示。6.10.3切断报警提示
燃气表应有对切断报警信息的明确提示,且应能明确显示其动作原因。6.10.4阀门开闭状态提示
燃气表应有对阀开或阅闭状态的明确提示,如果只有一种状态显示,应显示阀闭状态。6.10.5燃气泄漏报警器连接状态提示燃气表应有对燃气泄漏报警器连接状态的时间记录及提示。6.11参数设定功能
燃气表应具有用制造商专用工具设置燃气表参数的功能。6.12抗干扰性
6.12.1静电放电抗扰度
燃气表不应受正常使用状态下产生的静电放电电压影响。经过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后,应符合6.6.2、6.7、6.8、6.9和6.10的规定。6.12.2辐射电磁场抗扰度
燃气表不应受正常使用状态下产生的电磁波影响。经过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后,应符合6.6.2、6.7、6.8、6.9和6.10的规定。6.12.3抗磁干扰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外界磁干扰时,燃气表应能正常工作或自动关闭切断阀,信息不丢失,内容不改变。
6.13:外连接线性能
外连接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外连接线应具有明确的极性识别标识;a)
连接部位应有防止连接线松动或脱落的锁紧机构;连接线经短路再放开,燃气表应工作正常:外连接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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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表应能承受正常使用的耐用年限,按7.16试验后,样品在测试中和测试完成后应符合6.3、6.6、6.7、6.8、6.9和6.10的规定。6.15
5可靠性(控制部分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控制部分的可靠性(MTBF)下限值应大于2000h。试验方法
试验环境条件
本标准的检验及试验方法,未特别规定试验条件时,均按下列条件实施:a)
环境温度:(20土15)℃
环境湿度:相对湿度为(65土20)%;大气压力:般为86kPa106kPa:
介质条件:空气或实气:
试验设备及测试仪器
试验中所用的试验设备及测试仪器见表2。表2试验设备及测试仪器
设备名称
大气压力计
温度计
晟度计
稳压电源
数字万用表
調压阀
标准流量计
恒压空气源
技术要求
最大允许误差:士2.5hPa
分度值:≤0.2℃
最大允许误差:土5%(相对凝度)电压0V~36V连续可调.分度值:≤0.1V3位半以上
最大允许误差:土5%
分班力:≤10P起
测量大气压力
测量环境温度等
测量环境湿度
提供测试电源
测量电压、电流
调节气体压力
密封性试验
流量检测
提供空气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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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压力表
永磁体
电磁兼容试验设备
温度试验设备
湿热试验设备
盐雾试验设备
报动试验设备
冲击试验设备
7.3外观试验
表2(续)
技术要求
分度值:0.015
磁场强度400mT~500mT
分度值:Img
符合GB/T17626.2和GB/T17626.3的规定符合GB/T2423.1和2423.2的规定符合GB/T2423.3的规定
符合GB/T2423.17的规定
符合GB/T6968—-2011中6.2.7的规定符合GB/T6968—2011中6.2.8的规定目测检查燃气表外观,应符合6.1的规定。7.4
环境条件试验
贮存温度
按以下方法进行试验:
测量时间
密封性试验
磁场干扰试验
测量质量
电磁兼容试验
温度试验
湿热试验
盐雾试验
振动试验
冲击试验
低温试验按GB/T2423.1中试验Ab执行,试验温度一20(或制造商声明的更低温度),持续时间2h,然后取出在室温下恢复2h,检查燃气表应符合6.2.1.1的规定;高温试验按GB/T2423.2中试验Ab执行,试验温度60℃(或制造商声明的更高温度),持续时间2h,然后取出在室温下恢复2h,检查燃气表应符合6.2.1.1的规定。7.4.1.2工作温度
按以下方法进行试验:
低温试验按GB/T2423.1中试验Ae执行,试验温度一10℃(或制造商声明的更低温度),持续a)
时间2h,在此温度条件下,检查燃气表应符合6.2.1.2的规定:高温试验按GB/T2423.2中试验Ae执行,试验温度40℃(或制造商声明的更高温度),持续b)
时间2h,在此温度条件下,检查燃气表应符合6.2.1.2的规定。7.4.2恒定湿热试验
恒定湿热试验按GB/T2423.3执行,将燃气表在温度(40士2)℃、相对湿度(93士3)%的环境中保持时间48h,然后取出在室温下恢复2h,检查燃气表应符合6.2.2的规定。8
7.4.3耐盐雾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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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盐雾试验按GB/T2423.17执行,试验周期为24h,然后取出在室温下静置2h,试验完成后检查燃气表应符合6.2.3的规定。
耐振动试验
耐振动试验按GB/T6968—2011中6.2.7执行,试验完成后检查燃气表应符合6.2.4的规定。7.4.5
5耐冲击性试验
耐冲击性试验按GB/T6968—2011中6.2.8执行,试验完成后检查燃气表应符合6.2.5的规定。5耐燃气性试验
耐燃气性试验液体选择正戊烷或B溶液,天然气燃具选用正戊烷,人工燃气燃具选用B落液,试验方法按GB/T1690执行,试验完成后结果应符合6.2.6的规定。7.5密封性试验
7.5.1内密封性
按图1连接好装置或其他等效装置进行试验,切断阀关闭,在进气口分别加人0.6kPa和15kPa的空气压力,打开排气阀,切断阀的密封性应符合6.3.1的规定。2
说明,
恒压空气源:
2-调压阀:
进气阀:
检稳仅:
压力表,
6燃气表:
排气阀。
图1内密封性试验示意图
2外密封性
按图2连接好装置或其他等效装置进行试验,切断阀打开,关闭排气阀,向燃气表输人15kPa压力的空气后关闭进气阀,保持时间不少于3min,观察压力表指示值不应下降。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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