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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298-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9298-2014

中文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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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包装 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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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2014-12-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05-24实施
GB19298—2014
本标准代替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涉及本标准指标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与GB19298—2003、GB17324—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定义;
修改了原料要求;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
修改了检验方法;
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规定。
本标准4.1~4.2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1
1范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2术语和定义
包装饮用水
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2.1.1饮用纯净水bZxz.net
GB19298—2014
以符合3.1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水净化工艺,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2.1.2其他饮用水
2.1.2.1以符合3.1.2、3.1.3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仅允许通过脱气、曝气、倾析、过滤、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线消毒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法,不改变水的基本物理化学特征的自然来源饮用水。2.1.2.2
以符合3.1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经适当的加工处理,可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3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3.1.1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1.2以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5749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要求。源水经处理后,食品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1.3水源卫生防护:在易污染的范围内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对水源的化学、微生物和物理品质造成任何污染或外部影响。
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色度/度
浑浊度/NTU
滋味、气味
理化指标
饮用纯净水
无正常视力可见
外来异物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余氯(游离氯)/(mg/L)
四氯化碳/(mg/L)
三氯甲烷/(mg/L)
耗氧量(以Oz计)/(mg/L)
溴酸盐/(mg/L)
挥发性酚(以苯酚计)/(mg/L)氰化物(以CN-计)/(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总α放射性/(Bg/L)
总β放射性/(Bq/L)
感官要求
其他饮用水
允许有极少量的矿物质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无异味、无异膜
仅限于蒸馏法加工的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仅限于蒸馏法加工的饮用纯净水。h
理化指标
仅限于以地表水或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加工的包装饮用水。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GB19298—2014
检验方法
GB/T5750
检验方法
GB/T5750
大肠菌群/(CFU/mL)
铜绿假单胞菌/(CFU/250mL)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3.6
食品添加剂
3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其他
GB19298—2014
检验方法
GB4789.3平板计数法
GB/T8538
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4.1
味”等类似字样。
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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