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内容
ICS 17.2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0259—2013
代替GB/T10259—1998
液体闪烁计数器
Liguid-scintillation counting system2013-02-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3-07-01实施
GB/T10259—2013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bzxz.net
4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6检验规则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随行文件目
附录A(资料性附录)标准偏差表示重复性的试验方法参考文献
表 1液体闪烁计数器的本底计数率探测效率和24 h不稳定性表2检验值·
表3液体闪烁计数器的影响量误差表4参考条件、标准试验条件和正常大气条件表5皴体闪烁计数器检验项目-览表10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言
GB/T 10259—2013
本标准代替G13/T10259--1998《液体闪炼计数系统》,与GB/T10259--199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标推名称改为“液体闪烁计数器”,正文中所涉及的内容作相应修改;增加引声,简化第1章,将液体闪烁计数器的说明纳人引言;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使用最新文件并增加新的文件;术语和定义中“有机闪烁溶质\改为“闪烁物质”(见3.7);-取消“额定使用条件”(见1998年版的4.3)修改了表 1 中 Ⅱ、Ⅱ三级产品 24 h 不稳定性的指标要求(见 4. 3);“与影响量有关的技术特性”中,根据GB/T8993—1998《核仪器环境条件与试验方法》中4. 2,2 a)和 4. 2.6 e)、c)的环境条件分组规定,按其表 1 和表 3. 1 的要求修改了本标推表 3 中“温度\和\相对湿度\两个影响量的额定范围;将“附加误差”改为“影响量误差”(见4.7):“标准试验条件”中,根据GB/T8993一1998中表8的要求修改了本标推表4中\相对湿度”的标推试验条件和“环境辐射”的参考条件(见5。1.1);增加用标准偏差表示的重复性试验方法,将其写人附录A(资料性附录):…:增加仪器外表面的辐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5.2及5.6.2);“检验规则\中,根据 GB/T 10257一2001 中 5.1 的要求修改了木标难表 5 中的试验顺序及分组(见第6章)。
本标准由国防科技工业局提出。本标滩由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核仪器厂。本标谁主要起草人:孙力平、杨妮莹、任敏,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如下:GB 10259—1988,GB/T 10259—1998。I
GB/T10259--2013
液体闪烁计数器是将待测放射性样品与闪烁溶液混合以测定该样品放射性活度的计数系统,其基本组成如下:
由机械传动机构及其控制部分组成的样品传送机构;由样品测量室和光电倍增管等组成的辐射探测系统:由符合电路放大器、脉冲幅度分析器和定时计数器等电子学线路组成的计数系统:-—-数据处理系统。
1范围
液体闪烁计数器
GB/T 10259—2013
本标准规定了体闪炼计数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随行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液体闪炼计数器(以下简称为仪器)。本标推不包括具有率灭的末知样品的活度计算。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庞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性,仅注且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4078一2008放射性测量用样品托盘、瓶子和试管的尺寸GB/T8993—1998核仪器环境条件与试验方法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金遍用要求GB/T10257:-2001核仪器和核辐射探测器质量检验规则GB11806—2004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推GB/T 19661.2—2005
核仪器及系统案全要求:第2部分:放射性防护要求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
radioactivitychecksample
放射性检查样品
经国家放射性计量部门认可的含特定放射性核素的液体闪烁溶液密封样品。3.2
本底样品background sample
不含放射性物质、无摔灭的液体闪炼溶液密封样品。3:3
计数道counting channel
::由脉冲幅度分析器的上、下阐值所规定的脉冲幅度范围。3:4
探测效率detectian efficeney
仪器的测最值与被测检查源活度之间的关系。3.5
本底计数率background counting rate测量本底样品时,仪器记录的计数率。GB/T 10259—2013
闪烁物质sciatilating materlal在电离辐射作用下,能以内烁方式发出光辐射的物质。3.7
闪烁溶液 liquid-scintillation solution出有机溶剂(或溶剂混合物)和一种或多种有机闪烁物质组成的溶液。3.8
辫灭样品quenchedsanple
带有减少光输出因素的样品。
无萍灭样品
unquenched sample
对光输出因素的影响可忽略的样品。4技术要求
4.1外观
各种标志应醒日、清晰和牢固;表面涂覆层应牢固、光滑,不应有锈蚀、裂纹,涂层剥落:紧固件不应有松动等现象。
4.2机械特性
样品瓶的尺寸应符合G3/士4078:2008笋4章的规定。样品测量室应易于去污;样品传动机构运行应灵活、平稳,到位准砸。4.3本底计数率、探测效率和24h不稳定性仪器在5.1.1规定的标准试验条件下,测量3H放射性核素时,按本底计数率、探测效率和24h不稳定性等技术要求可分工、Ⅱ、Ⅲ三级,具体要求见表1。表 1液体闪烁计数器的本底计数率、探测效率和 24 h不稳定性液体闪燃计数器的分级
在\H计数道的探测效率/汇
项口及其要求
在\H计数道的本底/min =1
24h不稳定性/%
连:对操测其他放射性核素的技术要求,由企业标准规定;为了减少死时间对测量的影响,所来用的效射性检查样品的活度不应大于1×10Bg。
4.4重复性
仪器测量值的重复性采用x 检验法,测量10 次~21 次,其 x检验值应在表 2 相应的测量次数的值范圃内。
测量次嫩
4.5安全特性
4.5.1 电气安全
4.5.1. 1迷
表2x检验值
測量饮数
仪器应符合GB 9706.1—2007中的I类B型设备的要求。4.5.1.2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要求如下:
GB/T 10259—2013
27,587
对于带有可拆卸电源软电缆的液体闪烁计数系统,其电源输入插座中的保护接地点与为保护a)
月的而同该接点相连的任何其他部分之间的阻抗不应人于0.12;b)对于带有不可拆卸电源软电缆的液体闪烁计数系统,其电源输人插头中的保护接地点与为保护目的而同该接点相连的任何其他部分之间的阻抗不应大于0.2。4. 5. 1. 3漏电流
漏电流要求如下:
a)对地漏电流,在正常状态下不大于 0.5 mA;单一故障状态下不大于1 mA。b)外壳漏电流:在正常状态下不大于 0. 1 mA;单一故障状态下木大于 0.5 mA。4.5.1.4电介质强度
在网电源部分与设备机身之间加50Hz、1500V的交流试验电压,历时1min,不得发生闪络或击穿。4.5.2辐射安全
对带有淬灭校正用放射源或带有丫检查源的液体闪烁计数器要求如下:a)仪器外表面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应超过0.25μSv/h;b)距源容器外表面5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应超过7.5μSv/lh。4.6与影响量有关的技术特性
仪器环境条件的分组及环境参数分别按GB/T8993—1998中4.2.2a)和4.2.6c)、e)的规定执行。较体闪烁计数器的影响量误差见表3。在任何试验条件下,本底计数率应在等级要求范围内。3
GB/T10259—2013
彩响盘
相对混度
电源电压
包装运输
5试验方法
一般要求
表 3液体闪烁计数器的影响旦误差额定齋
额定使用范围
存范围
最大相对湿度
10 ~35 °℃
-5 ℃~1-40 ℃
75%(30‘C)
交流电压220V(频率50Hz)
一级公路
运输车速
5.1.1标准试验条件
距离 200 km~~250 km
25 km/h--40 km/h
高温士2℃
低温士3 论
技术要求
对3 H操测效率的影响量误差小于或等于2%恢复正常温度后,探谢效率等级不变对 3 H探测效率的影响量误差小于或等于2%对3H探测效率的影响虽读差小于等于2%本底应在等级要求范国内
仪器包装不能有变形和摄坏;仪器不能有紧固件松动与机械损环,探测效率等级不变仪器通常在标准试验条件F进行试验,在不产生异议时,可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试验:当进行与影响量有关的试验时,该影响量测需要变化:参考条件,标准试验条件和正常大气条件见表4。表4参考条件、标准试验条件和正常大气条件畸
环境温度
相对凝度
大气压力
电源电压
电源频率
电源波形
环境辐射
外界电磁场
外界磁感应
放射性站污
预热时间
参考条件
101.3 kPa 1
AC220 V
正弦波
空气中吸收剂量率为 0. 1 μGy/h可忽略
可忽略
可忽略
试验前仪器应预热30 min。
5.1.3放射性检查样品和本底样品的基本要求标准试验条件
118℃~22 ℃
5c%~75%
86 kPa~106 kPa
(1±1%)220 V
(1±1%)50 Hz
总谐波畸变小于 5%
空气中吸收剂量率小于 0. 25 μGy/ h小于引起干扰的最低值
小于地磁场引起干扰的2倍
可忽略
正常大气条件,
15 ℃~35 c
45%~-75%
85 kPa--106 kPa
5.1.3.1放射性检查样品或本底样品的容器应密封良好,采用低本底的材料(如低钾玻璃材料)做成,5.1.3.2放射性检查样品的有效期除制造商另有规定外,不应超过5个半衰期或5年(取其较短时间)。5.1.3.3采用短寿命放射性核素检查样品(例如1\1等>时为了便于比较,测最数据应按式(1)进行修正:4
式中:
A一一校正后的活度,单位为贝可(Bq);A,—标定时的活度,单位为贝可(B);放射性衰变常数;
测量时与标定时之闻的时间间隔,单位与半衰期的单位一致。GB/T 10259-2013
5. 1. 3. 4当计数时间是被测放射性核素半期的一个可比较的部分时,测量开始时的计数率 R,=,可根据測得的计数率R按式(2)计算:式中:
Re-6 =Rar [1-e)
-样品测量所用的时间,单位为秒(s)。5.1.3.5放射性检查样品和本底样品应存放于温度为5℃~30℃且避光的地方。5.1.3.6被测样品,特别是本底样品应防止其他放射性物质的污染。5.2外观
外观采用自测法或演示法进行检查:5.3机械特性
样品瓶的寸用卡測量。其他机特性用自测法检查,(2)
如果是多个样品的自动连续换样系统,则应在其样品运载器上全部装.上样品瓶,进行自动连续换样并测量一个循环。样品数量少丁50个的系统,按50个样品瓶检测。5.4
本底计数率,探测效率和 24 h 不稳定性5. 4. 1
本底计数率
按制造商规定的*H道测量要求,测量本底样品三次,每次 10 nin,算出平均计数率 ,即仪器\H计数道的本底计数率。
5.4.2探测效率
按制造商规定的\ H 道测量要求,用一个已知’ H 放射性活度为 A(1 × 103 Bg ~~5×103 Bg)的放射性检查样品进行测量,測量时间使累积计数不少于105,连续测量5次,诚去本底,计算出样品净计数率的平均值尺,计数器的探测效率E按式(3)中计算:R×100%
式中:
E ·一探测效率,%;
·测量放射性检查样品扣除本底后净计数率的平均值,单位为每秒(s-\);A---敏射性检查样品中放射性核索的活度,单位为贝可(Bq)。5. 4. 324 h 不稳定性
-(3)
仪器在标准试验条件下,连续工作21h。在本项测试开始时且以后每隔6h测量---次,其测量五次,按 5. 4.2的方法,测量计数器在\H计数道的H 操测效率 E.。计数器在连续工作24 h探测效率的不稳定性IS按公式(4)计算:
GB/T 10259--2013
IS ——24 h 不稳定性,% ;
IS=IE-Eol × 100%
E,—第 1次测量的探测效率,%,t=1,2,3,**nE。一一初次测量的探测效率,归。5.5重复性
选择括度为 1×103Bg~5×10°Bq的放射性检查样品,按 5. 4. 2的方法调整好计数系统,共测量 n次,每次测量1 min得到计数N,按式(5)计算x检验值,其数值应在表2规定的范围之内。1
(N,-N)
式中:
测量次数,n=10~21;
N,———第次测量的计数值,i=1,2,3nN——次测量计数值的平均值。
另一种用标准偏差表示重复性的试验方法参见附录A。5.6安垒特性
5.6.1电气安全检查
5.6.1.1接地电阻测量,按GB9706.1—2007中第18的规定执行。(5)
5.6.1.2对地漏电流和外漏电流的测量,分别按GB 9706.1—2007中4.10以及19.4f)、g)的规定执行。
5.6.1.3电介质弱度试验,按 GB9706.1—2007中4.10和20.4的规定热行5.6.2
辐射安金检查
根据GB/T19661.2—2005中第8章的规定,使用合适的剂量测量仪器,测量仪器外表面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应超过 0. 25 μSv/h;测量距源容器外表面 5 cm处的周围剂量当最率,不应超过 7. 5 μSv/ h(7.5 μGy/h).
5.7影响量试验
5.7. 1 影响量试验的项目及顺序见表 5 的 B组、C组及 D组。环境试验中液体闪烁计数系统的温度稳定(热平衡)时间选用2h,实验样品温度达到稳定后,低温(或高温)条件所需持续时间选用4h,降温(或升温)的平均速率不应超过1℃/min,恒定热试验的持续时间选用24h。5.7.2~5. 7. 5 各项试验的具体测最按 5. 4. 1 和 5. 4.2 的方法进行,其影响量误差 e。按式(6)计算—;
式中:
一影响误差,%;
——在参考条件或标准试验条件下测量的性能特性值:一仪某个影响量在额定条件(包括最高和最低)下测量的性能特性值。5.7.2低温(包括额定使用和贮存)试验按GB/T 8993---1998中附录A的规定执行。6
GB/T10259—2013
5.7.3高温(包括额定使用和贮存)试验按GB/T8993—1998中附录B的规定执行。5.7.4恒定湿热试验按 GB/T8993—1998中附录D的规定执行,5.7.5交流供电电源电压变化试验:电源频率为额定值,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十10%~一12%内变化,其影响最误差小于或等于2%。
5.7.6包装运输试验按GB/T 8993一1998中附录H的规定执行,或在试验室内用颠振试验台进行。6检验规则
6.1概述
仪器的质量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交收检验。各检验项目与顺序按表5规定进行。表5液体闪烁计数器检验项目一览表试验分组
项目序号
必做项目心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
机械特性
本底计数率
探测效率
电气安全
辐射安全
重复性
24 h 不稳定性
额定高溢
贮存商翌
恒定褪热
额定低温
贮存低温
包装运输
电源电压变化
-选做项目。
·垫式检验
交收检验
技术要求
章条号
型式检验按表5以及GB/T10257—2001中4.2.1和第5章的相关规定进行。6.3交收检验
6.3.1交收检验按表5以及GB/T10257—2001中4.2.2和第5章的相关规定进行。A组检验分为 A1 组和 A2组检验,均在标推试验或正常条件下进行。试验方法
章条号
6.3.2对A1组检验,有一个检验项昂不合格,该台产品则判为不合格品。每百台不合格数不大于5则判定为合格批,合格批中的不合格品应修复为合格品后,整批接收,转人A2组检验。被判为不合格批退回生严单位返修后重新交检。7
GB/T10259--2013
6.3.3对A2组检验采用抽样检验,按GB/T102572001的规定,其描样方案如下:a)采用一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
b)梭查水乎(IL)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1:c)每项合格质水平AQL一4.0。
合格品的判定和检验结果的处置按GB/T10257—2001中5.6.2及5,7.2的有关规定实施,6.3. 2.B组、C组和 D 组为抽样检验,抽样方案同 6. 3. 3。合格品的判定和检验结果的处置按GB/T10257—2001中 5.6,2和5.7.2的有关规定实施。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随行文件7.1标志
仪器的外部应有产品型号、产品名称、商标、制造厂名、生产编号、出厂日期、设备安全分类等铭牌标志,标志应清晰易认。
供电连接处(交流电源输入插座)应标明电源类别和输入功率。总电源开关应消楚地标明其“通”与“断”的位置。
外部能触及到的熔断器.应在熔断器旁标明额定电流。外露的调节旅扭和并关的各个档位以及信号插率,应以数字、文学或其他直观方式标明其名称或功能。包装箱上应有“精密仪器”、“小心轻放”、“禁止倒置”、“严禁雨淋”等标志,其图形应符合GB/T191—2008中的规定。
7.2包装
包装设计应保证在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防震、防潮。仪器的特殊部件允许单独包装,包括使用内包装和外包装。仪器如带有非豁免放射性物质,其包装应遵守GB11806一2004第7章的规定,放射性标志应符合GB18871-2002附录F的规定。7.3运输
在包装条件下,允许以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方式运输。仪器如带有非豁免放射性物质,运输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
7.4贮疗
仪器应在规定的温、湿度范围内,在无酸碱等有害气体侵蚀的条件下贮存。7.5随行文件
随产品出厂的放射性检查样品应有技术参数和检定证书(复印件)。出广产品应有装箱单、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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