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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075-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1075-2013

中文名称:碳酸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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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碳酸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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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11075-2013 碳酸锂 GB/T11075-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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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77. 150. 99
H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1075—2013
代替GB/T11075—2003
碳酸锂
Lithium carbonate
2013-09-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05-01实施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GB/T 11075—2013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 spc. net. cn
总编室:(010)64275323
发行中心:(010)51780235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杜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5印张0.5宇数8千字2013年11月第一版
2013年11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47605
定价14.00元
吉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如有印装差错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GB/T 11075—2013
本标准代替GB/T 11075—2003碳酸锂。本标难与GB/T 11075—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了以卤水为原料生产的碳酸;产品水分从原来的化学成分中独立出来,成为单列的检验项目;-降低了产品中Na、Fe等杂质元素含量及水分含量,提高了产品中氯离子杂质元索含量;组批重量由原来的每批净重1 t~18t改为每批产品净重不大手20 t;每袋净重25kg土25g改为每袋净重20kg~1000kg.本标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吴鑫锂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容汇通用锂业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尼科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国能锂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悦娣、闫春立、金鹏李南平,谢绍忠、徐忠吉、张幼君、龚志兴、林芳祥。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11075—1989.GB/T 11075—2003.1
1范围
GB/T 11075—2013
本标准规定了碳酸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推适用于以锂矿石或卤水为原料生产的碳酸锂。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284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干燥减量法
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11064(所有部分)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3要求
3.1产品分类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 3个牌号:LiCO,-o、Li,CO,-1、Li,CO,-23.2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Li,CO,-o
Li,co,-1
3.3水分
Li,CO,主含量,
不小于
产品的水分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产品牌号
水分,不大于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杂质含盘,不大于
Liz CQ,-1
盐酸不溶物bzxz.net
LizCO.,-2
GB/T 11075—2013
3.4外观质量
产品应为白色粉末,具有流动性,无肉眼可见夹杂物。4试验方法
4.1产品的化学成分检验按GB/T11064的规定进行。4.2产品的水分测定按GB/T6284的规定进行。4.3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采用目测检查。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并填写产品质量证朝书。5.1.2箫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碳酸锂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混合料组成。每批产品净重不大于20t。5. 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水分和外观质量的检验。每批产品的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应符合表3的规定。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水分
外观质盘
5.4取样
5.4.1取样数量
取样位置
的2/3处
缓的2/3处
要求的章条号
按GB/T6678—2003中7.6的规定进行取样。5.4.2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章条号
检验类别
逐批检验
遵批检验
采用不锈钢管或硬聚氯乙烯取样器,取样管沿袋中心插至袋2/3处,所取样品混匀后用四分法缩分至约200g。
5.5检验结果判定
5.5.1产品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不合格时,则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检验,如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2
GB/T 11075—2013
5.5.2产品水分不合格时,则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重复检验,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台格。5.5.3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则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检验,如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6.1标志
产品包装袋上应标明: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
主含量;
批号;
净重,毛重;
供方名称:
GB/T191中\怕湿”标志。
6.2包装
产品采用内衬塑料袋,外套塑料编织袋的包装方式,每袋净重20kg~1000kg。6.3运输
产品搬运时应防止包装袋破损,并注意防潮。6. 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无酸腐蚀气氛处。6.5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a)供方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b)产品名称;
c)产品牌号;
d)产品批号;
净重和件数;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g)本标准编号;
检验日期。
7合同(或订货单)内客
本标准所列产品的合同(或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
b)牌号;
e)净重和件数;
d)包装要求;
GB/T 11075-2013
交货日期,
本标准编号1
合同(或订货单)编号
h)其他。
GB/T 11075-2013
打印日期:2013年11月27日F009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1-47605
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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