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576-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0576-2014
中文名称:水泥窑余热锅炉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449KB
相关标签:
水泥
余热
锅炉
技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30576-2014 水泥窑余热锅炉技术条件
GB/T30576-2014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JCS 27.06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0576—2014
水泥窑余热锅炉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or heat recovcry boiler for notary cement kiln2014-05-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1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1参数范国和塑号
5技术要求
5油漆、包装、铬掉和随机文件
安装和使用要求
试验和验收
质最责任
GB/T 30576—2014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滩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IC262)提出并H口。GB/T30576--2914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可、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士要起草人:秦业固、郑水云、墨云宫、下附、紫莉萍、陈秀彬。1范围
水泥密余热锅炉技术条件
GB/T 30576—2014
本标准规定广水泥余热锅炉的参数范围和性能要求,以及设计、制造、安装、使用、试验、验收和质量责任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雅适用丁利用新型1法同转式水泥密烟气余热,无补燃型烟道式余热锅炉。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成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口期的引而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H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576T:业锅炉水质
GB/T9222
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GB/T 10863
GB/T 12145
GB/T 28056
烟道式余热锅炉热工试验方法
水方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烟道式余热锅炉退用技术条件
G3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350649
GB 50273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汁规范
锅炉安装T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B50588--2010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汁规范DL7T 501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红箱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
JB/T 1615
锅炉原材料人厂检验规则
JB/T 3375
水泥工业用推动篦式冷却机
JC/T336
JC/T 730
JC/T 733
3术语和定义
水泥回转窑热平衡、热效率,综合能耗计算方法水泥回转窑热平衡测定方法
GB5C588--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十本文件。为了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GB505882C10 4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水泥窑
cementkiln
新型下法转式水泥窑系统,包话问转穿、熟料冷却机和预热器等工艺设备。3.2
烟气gas
水泥密的案头熟料冷却机排出的废气(热空气)或究尾预热器排出的废气:3.3
水泥密余热锅炉heat recovery boiler of rntary cement kiln利用新型十法可转式水泥案矿的案头熟料冷却机和密尾预热器所排放的烟气余热生产蒸汽或热水1
GB/T30576—2014
的余热锅炉,-般由窑头余热锅炉和窑尾余热锅炉两部分组成3.4
客头余热锅炉airquenchingcoolerboilerofheatrccovcryhnilcr利用窑头熟料冷却机排出的烟气余热为热源生产蒸汽或热水的余热锅炉,简称AQC炉。注,改写 G 505882010 中 2.0.2。3.5
窑尾余热锅炉suspension prcheater hailer of hcat recovery boiler利用案尾预热器排出的烟气余热为热源牛产蒸汽或热水的余热弱炉,简称SP或PH炉。注:政写GB 50588201C 中 2.0.2,3.6
共用过热器air guenching cooler super-bealer uf waste heal利寄头熟料冷却机高温段抽取500℃以下的热烟气加热密头和尾余热锅的蒸汽而设置的其用划热蒸汽设备,简称ASH过热器。3.7
单压系统 single-pressure syslem密头和窑尾余热锅炉产生同-压力级别的主蒸汽的热力系统。注:改写GB50588—2013小2.0.7.3.8
双压系统(双压锅炉双压系统)dal-pressuresystem窑头和密尾余热锅炉产生两种压力的蒸汽,与补汽凝汽式汽轮机构成的热力系统。注: 改写GB 0588—21n 中2,0,9。3.9
闪蒸系统(热水闪蒸混压系统)holwaterTlashsleamsyslem由余热锅炉及闪蒸器与补汽凝汽式汽轮机构成的热力系统。注:改考 GB 30588 - 2C10 中2.0.10。参数范围和型号
4.1余热资源及锅炉卷数
水泥窑的余热资源及余热锅炉主蒸汽参数川按表1确定。表1水泥密余热资源及余热锅炉主蒸汽参数水泥窖尘
产能力
21 50c
水泥密余热资源
密头余热锅炉人口处
燃气量?
X1o° /h
4℃~~55
E5~-80
6C~-95
85~120
125~~160
300~450
尾余热锅炉人口处
Xio n'/h
9:)--120
12:--15
160--190
200--244
30m--350
余热锅炉
主燕汽参数
250--425
装机容矩
水泥密生
产能方
210 000
水泥密余热资源
窄头余热锅炉人Ⅱ处
烧气?
X10° m*/h
145--200
155--240
225-~280
300--350
300--450
表1(续)
窑塔余热锅炉人口处
烟气量”
X15m/h
250-30c
320~350
363--400
41C~-5co
\m/h指在o.1c1 MPa压力, 时的烟t量。温度
300-350
余热锅炉
主蒸汽参数
GB/T 30576—2014
装机容量
250--423
15~-18
4.1.2余热资源及锅炉参数的确定应在不影响水泥生产用热的前提下,依据梯级利用的原则进行。4.1.3水泥窑的牛产能力应按JC/T336筐式冷却机的基本参数范用迹行确定,4.1.4在保证水泥窑正常生产的前提下,余热利用系统应根据余热资源的条件尽量提高热力系统的循环热效率。
4.2余热资源的确定
4.2.1进人密义窑尾余热锅炉的烟气参数(包括烟气成分、湿度、流量、压力、含心量、热等)出订货方捉出。
4.2.2对已有或改建水泥生产线,余热锅炉烟气参数应在水泌生产线稳定运行后,对实际运行工况标定后确定,H热工标定及余热资源的计算方法应符合JC/T 730和JC/T 733的规定。4.2.3新建水泥生产线的余热锅炉,烟气参数宜按已投产、条件相近肉余热利用系统的参数与水泥工设计参数对比确定
4.2.4烟气参数应包括设计下说值、最小值和最大值,并应提供与水泥密负荷变化速率相关的数据。4.3余热锅炉(以下简称“锅炉\)参数的确定4.3.1锅炉的基本型式、容量及汽参数-股出锅炉设计制造单位与订货方协商确定。4.3.2炉的容量应根据水泥生产线额定工况下进人锅炉的总烟气量及总热值的最大值或不小于平均值的1.1倍进行设计。
4.3.3锅炉的蒸汽参数应根据水泥窑的余热资源条件、实际运行工况、燃料量及系统运行特性,经热力计算并计人风及散热损失之后确定。4.4锅炉型号
锅炉产品型号的编制应符含GB/T28056的规定,其中炉的烟气参数和额定蒸发量应符合如下要求:
烟气参数为锅炉设计工况下的参数;a
b)额定蒸发量为锅炉设计丁说下的最大连续蒸发量;c)对窑尾余热锅炉蒸汽逊人窄头余热锅炉再热的余热利用系统,其密头锅炉型号中的额定蒸发量应加上密尾余热锅炉的蒸发量;3
GH/T 30576—2014
d)共用过热器的额定蒸发量为密头余热锅炉和窑尾余热锅炉的蒸发量之和,5技术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锅炉的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除应符合产品图样及小标推规定外,还应符合(GB/T28036及国家,行业相美锅炉专业标推的规定,5.1.2锅炉的安装、调试.运及验收应符合GB50273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符合水泥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5.1.3用于余热发电时,其锅炉的热力系统(包括烟风、给水、水处理、热1.仪表等系统)的设计及配套辅机等要求除应符合GB50588等水泥行业余热发电设计规范和标准外.还应衍合GB50049及本标附的有关规定。
5.2设计工况下的性能
5.2.1在水泥牛产线正常运转及锅炉辅机正常运行,且水泥密烟气参数符合设计要求的情说下,锅炉在设计参数下的性能应达到;
a)锅炉的蒸汽参数和蒸发量应达到额定值·并能安全、长期、稳定地运行;l)案头余热锅好和密尾余热锅炉合计余热利用率宜不低于%,并符合供货合同规定的保证俏要求:
锅炉的工件:负荷应适应水泥密的负街工况变化,并保证安全、可靠地运行,e
5.2.2销炉的蒸汽品质应符合下列规定:a)旧于发吗时,过热蒸汽品质参照GB/T12245规定的中压参数锅炉的要求;b)巩于供热时,蒸汽品质应符介如下婆求:1)饱和燕汽锅炉的蒸汽源度应不人于3头,过热蒸汽锅炉过热器人口蒸汽混度应不火于1%;
2)过热蒸汽含盐量不人于0.5mg/kg。5.2.3过热蒸汽温度的偏差范闽应符合表2规定。表2过热蒸汽温度的偏差
过热蒸汽温度
偏差范围
300~·35C
5.2.4锅炉主蒸汽温度设计值与进人锅炉烟气温度设计值的端差:a)密头余热锅炉一般不人于25℃;b)密尾余热锅炉一般不大于30℃。5.2.5案头、密尾余热锅炉的排烟温度应合以下要求:>350-~400
a)窑头余热锅炉的排烟温度应高子烟露点温度10℃不骨大于100℃;b)窑尾余热锅炉的排烟温度应符合水泥生产上艺的要求;c)密头、密尾余热锅炉的排烟温度与设计值的偏差应不人于10℃。2400
5.2.6锅炉炉墙、烟风道、各种热力设备、热力管道以及阀门应当具有良好的密封和保温性能,其保温层外表面温度应符合以下要求:4
GB/T30576—2014
当环境温度不高于25℃时,距锅炉门300mm处炉体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5cC,炉顶不应a)
超过70“C,其他热力设备,管道及阀门保温外衣而温度不应超过50C:b)当环境温度高于25℃时,上述设备的保温外表面温度一般不超过环境温度加25,5.3设计的基本要求
5.3.1锅炉设计应满足安全、节能、可靠、高效、经济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并综个考患锅炉制造成本及运行维护费用等因素。
5.3.2锅炉设计应考虑水泥生产线的工艺、操作方式及其余热利用热力系统等因索,合理选择锅炉参数及结构型式。
5.3.3锅炉应具有随水泥牛产线负荷变化的适应能力。5.3.4锅炉的本体结构和受压元件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水管锅炉相关标雅的规定。
5.3.5锅炉受件强度计算应符合GB/T9222的规定。5.3.6锅炉热力系统的设计考虑烟气参数、水泥生产工艺等因素,用丁余热发电项目时,热力系统按补汽方式叫采用单压系统、双压系统或闪蒸系统。5.3.7锅炉汽水管路的设计应保证该锅炉设备从余热利用系统中迅速解列。5.3.8锅炉结构设计应紧漆、合埋,与管线选接应短捷、顺畅整齐,并符合如下要求:a)锅炉受热面宜优先来用螺旋翅片管或膜式片管等高效传热元件.受热面管组宜采用蛇彦管组或螺旋翘片管箱结构;
锅炉设计时应采取防止根灰、腐蚀和磨损的有效措施,其中;6)
1)案头余热锅炉和共用过热器应采取可靠的防磨措施;2)案尾余热锅炉的受热面应设置清灰装置,并在锅炉下部设置出灰装置。锅炉本休及炳风道的炉墙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和保性能,其中:c
1)窑头余热锅炉的漏风系数应不人于2%,密尾余热锅炉漏风系数应不人于4%;2)锅炉的木体宜采用外保温加外装护板式结构;3)炉墙保温材料应采用具有良好耐温性能和保温性能的轻型保温材料。d)锅炉本体及烟风道应根据热膨胀的需要设置定数量的补偿器;c)锅炉本体烟风道的床力降,窑义余热锅炉应小」800Pa,密尾余热锅炉应小于1000 Pa。5.3.9
锅炉励设置必要的热工技环保凝测的测点,5.3.10锅设计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锅炉运行对环境产牛的污染,5.3.11寒冷地区设置的露天锅应考虑防冻措施。5.4制造
5.4.1制造单位资格和职贵
锅本体的制造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有相应级别的锅炉制造许可证。5.4.1.1
5.4.1.2锅炉本休的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批推后方能进行制造。5.4.1.3锅炉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本标准的各项规定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介格后应出其质量证明-
5.4.2制造与检验
锅炉零部件的制造与检验标准应符合G3/T28056有关规定:5.4.2.1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5.4.2.2制造单位应按产品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及有关标准的规定行制造与检验,如需对原设计图样进行修改.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进行5
GB/T30576—2014
5.4.2.3锅炉受压元件用钢和焊接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材料标准的要求,并具有完整的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应按JB/T3375的规定进行入厂验收合格后方可侦用,材料代用应按规定办理代用手续。5.4.2.4锅炉签部件制造过程中的有关记录、检验资料及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含《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存。5.5配用辅机及附件的要求
5.5.1弱炉配用辅机放渐件的供货范函应在订货个同中明确。5.5.2锅炉配用铺机及附件应满足锅炉的性能要求,并符合柑应的产品标准,5.5.3锅炉配用的水处现设各应保证锅片给水水质符合如下要求:a)用于发电时·锅炉的给水参照GB/Ti2145规定的巾压参数锅炉的要求;b)用下代热时,锅炉的给水应衍合GB:T1576或设计文件的要求。5.5.4锅配用的水处理设各的出方成符合以下要求:a)用于发电时.应不小于炉最大蒸发量的10不:b)用于供热时.应不小示锅炉最大蒸发量的110片。5.5.5锅炉配用的密义排风机、宽尾高温风机的扬程应考虑余热发电运行时增加的系统阻力,并具有15%~20%的裕量,
5.5.6锅炉给水漆应符个以下萎求:a)给水东的赖定流量应是密头余热锅炉和密昆余热锅炉最大蒸发量的1.1倍;b)给水泵的场程应按系统最人给水压力的要求进行计算。5.5.7用于发电的篇炉机组应配置除氧器,其出力成满足锅炉最大蒸发量的要求。5.5.8密头余热锅炉的燃气人:处应配置除尘器,除尘效率应不低于75%。锅炉两月的烟道!门应符台以下要求:5.5.9
a)锅炉烟气的进口、l口处及旁通炳道均应设置烟道门:5)烟道门应耐温,漏风系数应不大下1%;c)窑头烟让门应考虑防磨要求。5.5.10锅炉配用的环保设备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5.5.11锅炉配用辅机的单机噪声和锅炉房总休噪声应符合GB50C41的规定。5.5.12锅炉应配置锅水和蒸汽取样冷凝装置,5.6捡测与监控仪表及装置的配置要求5.6.1钢炉监控仪表及装置应色括热工检测、热【控制、热工报警、热工保护等,其供货范周应在订货合同宝明确
5.6.2锅炉检测和监控仪表及装置的配置应符合水泥问转密余热利用系统热工自动化和控制技术的总体要求,并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5.6.3锅炉系统热工检测应满足机纠安全、川靠、经济运行的要求,能准硫测量、混示锅炉主、辅机及相关了艺系统设备的热工技术参数满足炉节能检测的要求。5.6.4锅炉热工检测、保护及联锁应机据主、辅机设备和工艺系统的要求确定,主要有:2)锅炉进出口烟气湿登和压力监控的仪表;h)锅炉汽包水位自动调节、保护和联锁装置;c)减温减压器应设置压力、溢度自动调节装置;d)过热蒸汽湿度调节,超压保护和联锁装置。6
6油漆、包装、銘牌和随机文件
6.1油漆和包装
锅炉的油漆和包装应符合JB/T161i和订货合同的规定6.2铭牌
GB/T 30576--2014
密头余热锅炉,密尾余热锅炉及共用过热器应分别在其明显部位装设金属铭牌,铭牌至少应载明下列项目:
a)产品型号和名称;
b)产品编号:
额定蒸发量\),单位为/h;
额定蒸汽压力,单位为MPa;
额定蒸汽温度,单位为C;
制造单位名称;
制造许可证级别和编号:
监检单位名称和监检标记;
制造H期。
6.3随机文件
锅炉随机文件的范制和要求应符合G13/T28056有关规定,6.3.1
6.3.2窑头余热锅炉,密尾余热锅炉及共用过热器的随机文件应分别编制并提供。7安装和使用要求
7.1安装要求
7.1.1锅炉安装施上与验收成衍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CB50273的有关规定,并符合水泥行业有关余热利用设备的安装规范的要求。如用广有要求,用十发电时可在合同中明确按DL-/I'5047规定执行
7.1.2安装单位成根据锅炉制造单位提供的安装图,锅炉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安装。
7.1.3锅炉安装前和安装过程巾,安装单位如发现受压部件存在将影响锅炉安全使用的质量问题时,应停止安装并报告当地锅炉安全监察部门。7.1.4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应对材质、焊缝、水试验及管子规格等进行复查,并对锅炉设备存放和维扩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7.1.5安装过程中涉及承压零部件材料的代用应征得设计、制造单位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7.1.6锅炉炉墙的施工应接锅炉制造单位提供的安装使用说明书迹行,并衍合以下规定:a)炉墙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保管应符含设计图样的规定,未经锅炉设计单位同意,不得对使用材料作变动;
锅炉预制墙板、各种门孔位置及密封结构的施工应按炉墙施工图和有关施工工艺文件进行,米h)
经锅炉制造单位同意,不得对炉墙密封结构作变动;1)额定锅炉疼数及烟气参数确定按本标准4.4婴求。7
GB/T30576—2014
c)锅炉安装完毕,锅炉烟道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并进行风压检漏试验,亦可通过无损检测手段来保证烟道的气密封质最。
7.1.7锅炉安装完成后应按锅炉制造单位提供的锅炉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迹行煮炉、清洗、冲管、试运行等。7.1.8锅炉安装工作结束后,锅炉应进行相关的验收试验。7.1.9锅炉安装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资料,在安装验收介格后,应移交给使用单位保管。7.2使用要求
7.2.1使用单位应按国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要求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7.2.2从亦锅炉运行的司炉1和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迹行考核,并有相应上岗资格证。7,2.3锅炉在投运前应逊行启动、调试,试运行等1作,并在与主下艺设备联动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投运。
7.2.4使用单位应做好锅炉水质管现T作,使锅炉运行时的给水和炉水水质符合GB/T1575或G13/12115哟要求,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锅炉应按产品使用说明-5的要求执行。7.2.5锅选行与管理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和制造单位提供的锅炉使用说明阝的有关规定。8试验和验收
8.1锅炉制造单位应参与水泥窑余热利用系统的纳炉设备的验收,锅炉设备的设计、制造缺陷出制造单位处理,安装施下原内造成的缺陷应内安装单位负责处理。8.2锅炉性能试验应按合同规定进行,一般作竣工验收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8.3锅性能的试验工况和条件应符舍设计及合同的规定,并应在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完好、水泥余热利用系统运行止常的情况下进行,其试验方法应虚符合GB/T10863的规定8.4性能试验约结果应符合本标准或合同规定的锅炉性能的保证项日和技术要求。9质量责任
9.1在用户遵守本标准和合同或协议的条件下,品的设计和制造质量按GB/T28C56的规定。9.2设让工况下的锅产品及部件的使用考命应符合合同或技术协议的规定。GB/T30576-2014
打期:204年7月6HF9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水泥密余热锅炉技术条件
GB/T3C576--2514
中国标推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乎单西街甲2号(100C29)北京市西减区里河北街16梦(100C45)网址 spc.net.cn
总编室:(9L0)64273323发行中心:(01C)51780235读者服务部:(C10)68523915
中创标准出版栏泰单高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 880×1230
印张 1字数18千字
2014年6月第版2011年6月第一次印别15号:1550661-19433定价18.00元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