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1.060
分类号:Y78
备案号:43574-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552—2013
Slippers
2013-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07-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推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QB/T45522013
Www.bzxZ.net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泉州宝峰鞋业有限公司、扬州富恒鞋业有限公司、扬州明富鞋业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伟娟、陈庆伟、季德富、徐长明、张海泉、陈谌。1范围
QR/T4552—2013
本标准规定了拖鞋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售后质量判定、试验方法、检验项目及判定、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日常穿用的拖鞋(不含胶鞋),不适用于一次性穿用拖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R/T 2703 鞋类 术语
GB/T 2912.1—2009
14184-1:1998,MOD)
紡织品
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利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ISOGB/T3903.2—2008鞋类
通用试验方法
GB/T3903.3—2011
GB/T3903.5-2011
整鞋试验方法
鞋类整鞋试验方法
耐磨性能
剥离强度
感官质量
紡织物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7592—2011
GB/T 19941-2005
GB/T 19942—2005
皮苹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测量(1SO/TS17226:2003,MOD)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ISO/TS17234:2003,MOD)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GB20400
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
GB 30585
QB/T1187
QB/T 2673
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
鞋炎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鞋类产品标识
QB/T4108—2010鞋类金属饰、扣件3术语和定义
GB/T2703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拖鞋 slippers
没有后帮(带),露趾或不露趾的、日常穿用的鞋。3.2
婴幼儿拖鞋infant'sslippers
鞋-号不大于170mm,供3周岁及以下婴幼儿穿用的拖鞋。3.3
儿童拖鞋children's slippers
鞋号大于170mm但不大于250mm,供3周岁以上至14周岁儿童穿用的拖鞋。4.产品分类
4.1按帮面材料分为以下5类:
皮革面(含头层和剖层皮革)拖鞋;毛皮面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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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人造
织物面拖桂
盖面拖椎
其他材料或混合材料面拖鞋
4.2按穿用对象分为以下
婴幼儿拖鞋:
儿童拖鞋:
成人拖鞋。
5要求
通用要求
婴幼儿、儿童拖生的安全应符合GB30585的知定,标识应符合QB
2673的要求。
5.1.3鞋用材料应符合
成产品
标准的要求。如皮革和毛皮应符合GB20400的要求:饰配件应符合QB/T4108-2010的要求
加的快临
5.1.4不应出现影响穿
5.2感官质量
感官质量要求应符表1部
整体外观
帮面/帮带
同双鞋寸做部位
注1:表1中
额和严重缺陷项为主要项目,其余为次要项目。表1感官质量
端正、平整、平服、对称、清洁,无明显色差及可见缺陷同双鞋相同部位的厚度,花统绒毛应粗细一致,无色差。可有不明显不可有裂
快陷,但
本一致,
裂面、松面、磨格脚、白霜饰层脱落、脱色、斑点、被稻基
应有情减:次要部信可有轻额松面,纳舒物汽明鼎批售、人件十学钱用串珠用线严禁褪色路放
包头的拖鞋要求包头端正、平服、对称、到位整齐、均匀、圆滑,无剪口外器,不应有裂装配牢固,基本对称(特殊设计风格除外)不产收缩变形
无缘利边源和锐悦利尖端
针码均多,线道整齐,不应有跳线、断线、翻线、开线、童针
及缝线越轨等
工艺设计的回针除外)
城斜度基表
同双鞋底对应部位的色泽、花纹、软硬、厚度、底致。可有轻散缺陷
前帮/赛带长度相差≤3.0mm
家长度相差≤2.0mm,宽度相差≤10mm,厚度相泡底长度框
4.0mm,宽度相差一
10mm厚度相
≤1.0mm:
列入的外观质献陷,我表类似项目处理,凡严重影响美观或穿的,列为不合搭品。注2:同双鞋鞋底实心底长度相基24.0mm或赛度相差≥3.0mm,或厚度相美超过≥3.0mm,疯于严重缺陷;发泡底长度相差≥6.0mm,或宽度整≥40mm,或原度相差超过4.0mm,属于严重缺陷。注3:同双鞋前帮(帮带义长度相差≥5.0mm属于严重缺陷。5.3物理机械性能(婴幼儿拖鞋不测物理机械性能)5.3.1帮底剥离强度
5.3.1.1胶黏工艺不露趾的拖鞋测帮底剥离强度,其余不测帮底剥离强度。2
5.3.1.2帮底剥离强度不应小于25N/cmg5.3.2帮带拨出力
不应小于80N,
5.3.3耐磨性能
5.3.3.1橡胶、塑料及食成材料的外底测耐磨性能5.3.3.2耐磨性能应符合以下技术指标:磨痕长度不大于15.0mm。5.4异味
异味等级不大于3级。
5.5限量物质
5.5.1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药织品
皮或和毛皮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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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5.5.2甲醛含量
5.5.2.1衬里、内底、内垫等材料直接与脚接触,定为B类材料:帮面外底等不与脚接触!的材料定为
C类,但如果没有衬里、内底、内挚等情况下,帮面或外底直接与脚接触,帮面或外底即为B类材料。5.5.2.2甲醛含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甲醛含量
直接接触皮肤(B类)
非直接接触皮肤(类)
6售后质量判定
参见附录
7试验方法
7.1感官质量
2011进行检验。
按GB/T39035-
7.2帮底剥离强度
按GB/T3903.3-2011进行检验,刀口宽度10mm。7.3帮带拔出
毫克每千克
单位为
将帮带连同鞋底剪切10m宽试条,内侧、外侧各取1条试样。如鞋底不能切割7.3.1试样制备
的样品,仅将帮带切割制出10mm宽的试条,帮带中间剪开后,夹持两个帮带进行试验;如帮带宽度小于10mm,保持原状,将内外底剪切为10mm宽作为试样,每组两条。7.3.2试验设备:拉力试验机,准确度为2级,量程250N7.3.3夹具钳移动速度:(25±5)mm/min。7.3.4环境温度:(23土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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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试验机上、下夹具钳分别夹持鞋底部(不应夹住帮底结合层)和鞋帮带。7.3.6鞋帮与鞋底部位拉开时的最大力值为拔出力,取两条试样结果的低值为试验结果。7. 4耐磨性能
按GB/T3903.2—2008进行检验。7.5异味
7.5.1试验设备
T燥器,直径240mm(鞋号200mm及以下)、直径300mm(鞋号大于200mm)7.5.2试验环境
试验应在气体可自由散发的、洁净、无异常气味的环境中操作,调节的空间应尽可能理想。7.5.3试验步骤
7.5.3.1清洗并干燥下燥器,使之无味。在干燥器盖的边缘均匀涂抹凡士林。7.5.3.2分别将每只鞋放入十燥器中,盖上盖子轻微转动使凡士林均匀成膜,在室温条件下放置(24±0.5)h。
7.5.3.3在进行异味判别时,将盖子移开20mm距离的开口,评判人员应把头贴近测试容器(距离约为15cm),然后用手扇动,慢慢嗅闻干燥器中的气体,时间不应超过5s。评判人员至少3名且为单数。评判人员应是经过一定训练和考核的专业人员,应无嗅觉缺陷,吸:爱好者、用重香味化妆品者及酒后人员等不适合作为评判人员。7.5.3.4另外~只鞋重复7.5.3.1~7.5.3.3的步骤。两次试验间隔为5min。7. 5. 4结果判定
每只鞋的异味等级判定应符合表4的规定。按评判人员半数以上一致的结果为该只鞋的评定等级。表4鞋类异味等级
7.6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
没有气味
稍有气味,但不引人注意
有明显的气味,但不令人讨厌
有强烈的、令人讨厌的气味
有非常强烈的、令人讨厌的气味7.6.1帮面和衬里、内底(或内垫)和外底分开检测,不同的材料也分检测;如果衬里和帮面不能分开,衬里和帮面-起检测,检测方法同衬里。7.6.2纺织品按GB/T17592—2011进行检验;皮革和毛皮按GB/T19942一2005进行检验。7.7甲醛含量
7.7.1试样制备同7.6.1。
7.7.2纺织品按GB/T2912.1-2009进行检验:皮革和毛皮按GB/T19941-2005进行检验。8检验项目及合格判定
8.1检验项月应符合表5的规定:4
检验项目
通用要求
感官质量
帮底剥离强度
帮带拔出力
耐磨性能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
甲醛含量
表5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
注:·为必检项目,○为选检项日,一为不检项目,出厂检验
QB/T4552—2013
试验方法
8.2判定
a)通用要求、物理机械性能、异味和限量物质、感官质量主要项目符合本标准要求,且感官质量次要项目不超过两项不符合要求,则判该双产品为合格品:b)通用要求、物理机械性能、异味和限量物质、感官质量主要项目中有1项或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或感官质量次要项目超过两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双产品为不合格品。9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QB/T1187的要求。QB/T4552—2013
A.1售后服务期限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售后质量判定
可由企业按产品档次确定,并在售后服务规定中明确声明。A.2售后质量判定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正常穿用的情况下,出现以下问题可判为质量间题:a)不符合产品标准中的质要求;6)
帮面裂,帮脚断、裂,严重白霜,脱色。前帮明显松面,涂饰层脱落,帮面接触地面磨损开线、开胶:
包头变形:
鞋跟变形、裂、断或掉。跟面脱落;衬里和内垫明显脱色污染袜子。衬里、内垫磨破;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影响穿用:围条开胶、断裂;
鞋内突出钉尖(头),鞋内不平服,影响穿用:帮面装饰物脱落。
A.3检验方法
感官检验按GB/T3903.5—2011的规定进行检验:脱色:以吸透清水(以手指压不滴水为准)的白色脱脂棉或纱布,在帮面内侧10cm长度内用A.3.2
于轻压往复摩擦10次,观察脱脂棉或纱布,不应有明显染。A.4处理方法
可按企业制定的售后服务规定办理,或按销售单位所在地的统规定办理。6
QB/T 4552-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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