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603-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603-2013
中文名称:工业用缝纫机 单(双)针滚轮送料立柱式缝纫机机头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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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缝纫机
单双
滚轮
机头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4603-2013 工业用缝纫机 单(双)针滚轮送料立柱式缝纫机机头
QB/T4603-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1.080
分类号:Y17
备案号:43634-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603-2013
工业用缝纫机
单(双)针滚轮送料立柱式缝纫机机头Industrial sewingmachine
Single (double) needle top and bottom roller feed postbed sewing machine head2013-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07-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缝制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2)归口。QB/T4603
本标准起草单位:启翔针车(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标准缝纫机菀坪机械有限公司、国家缝纫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幸强、罗一明、朱伟青、鱼苏霞、陆坚勇。1范围
QB/T4603-2013
工业用缝纫机单(双)针滚轮送料立柱式缝纫机机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单(双)针滚轮送料立柱式缝纫机机头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缝制皮鞋、运动鞋、马靴、箱包等制品的单(双)针滚轮送料立柱式缝纫机的机头(以下简称机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2002
GB/T4515—2008
GB/T6836-2007
GB/T9969-2008
QB/T1177-2007
QB/T1178-2006
QB/T1572-199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线迹的分类和术语
缝纫线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工业缝纫机噪声级的测试方法
工业缝纫机振动的测试方法
缝纫机零件电镀通用技术条件
QB/T2045-1994
、工业缝纫机线缝皱缩和缝料层潜移的测试方法QB/T2251-1996
QB/T2252-2012
QB/T2256-2006
QB/T2505-2000
QB/T2528—2001
QB/T2627-2004
QB/T2628-2004
QB/T4298-2012
BB/T0036-2006wwW.bzxz.Net
3分类与命名
缝纫机型号编制规则
缝纫机机头启动转矩测试方法
工业用缝纫机高速平缝缝纫机机头缝纫机零件发黑技术条件
缝纫机涂装技术条件
工业用缝纫机连续缝纫的试验方法层缝缝纫的试验方法
工业用缝纫机
工业用缝纫机高、低速缝纫线迹长度相对误差试验方法缝纫机包装
3.1型式
本机头为立柱式机体,采用单针或双针、连杆挑线或滑杆挑线、立式旋梭勾线、上下滚轮及机针同步送料或上下滚轮送料,形成GB/T4515一2008规定的301型线迹。3.2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见表1。
QB/T4603—2013
基本参美
最高缝纫速度/(针/mir
最大线迹长度/mm
压脚提升高度/mm
采用旋梭
采用机针
采用缝线
润滑方式
电动机功率/W
3.3产品型号表示方法
19.7tex/3
单针双针
立式族极
DPx511
3sZ涤纶缝纫线(按GB/E6836-
手工注油
的规定表示也可按企业在全丽缝纫机标准化中心备案登记的编制细则表示。按QB/T2251-1996
4要求
4.1外观质量
4.1.1机头表面不应有锈斑、污渍,标牌应完整清晰,位置正确,无明显划痕,4.1.2机头外零件及螺钉头部应无毛刺4.1.3涂装件表面应符合QB/T2528一2001中5.1的规定。414
发黑件表面应符合QB/T2505-2000中31的规定电镀件镀层表面应符合QB/T1572-199261.1的规庭4.1.5
4.1.6塑料件表面色泽应基水
一我,不应有明显的给回利划伤,4.2机器性能
线迹长度、
滚轮压脚摄
滚轮压鹏
最大线
缝纫性能
高、信
我张力,密轮压脚压力均应能调节。商度应带
升辅住
长度应箱
4.3.5缝料层
4.4运转性能
4.4.1运转噪声
合表1的规定。
应能起松线作用
合表1的规定,
应断线、断针、跳针和浮线。
应断线、断针、跳针和浮线。
应断线、断针、跳针和浮线。
迹长度相双误差不应大于10%
运转噪声应符合列要求
a)最高缝速空载运转时,应无异常杂声b)噪声声压级不应大于86dB(A)。4.4.2启动转矩
启动转矩不应大于0.6Nm。
4.4.3振动位移
振动位移值不应大于420m
4.5附件与备件
每台机头配备的附件需备件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或装箱单规定。5试验方法
外观质量
在光照度为(600±200)1x光线下,检验距离为300mm5.2机器性能
5.2.1机构调节
按QB/T2256-2006电5.2
的规定进行试验。
5.2.2滚轮压脚提升高度
用目测和手感判定
抬起滚轮压脚,用滋轮压脚高度专用量规插入滚轮压脚下应能通过
5.2.3松线作用
按QB/T2256-2006中5:2.2的规定进行式验。最大线迹长度
按表2的试验条件和B
试验项目
普通缝纫
层缝缝纫
连续缝纫
最大线迹长度
高、低速缝
长度相对
缝纫层酒
注:PV人
缝纫性
可线究
莱在自
5.3.1试验
前的准备
试验前的
采用机针
弱机机电
采用缝线
见表!
PV人造革
状态时的厚度为(1土0.2)mm
准备应符
合下列要
a)试验前
格机头外
1100x100
600×100
线迹长度
拨QB/T262
QB/T4603—2013
缝纫建
—2004前规是
按QB2627-2004
核03/T429
OT2045
2012的规定
P4的规定
/(针/min)
座的80%
表擦净,并清除针板,滚轮送料齿、旋板及过线部位的污物,加注润滑油后,以最高继速的80%送转5mm:
b)缝纫速度用
接触式测选仪测试,试险缝纫现度允差为3%c)每项试验前可调节压脚压力、缝线张力,线迹长度,送斜牙高度并进行试缝、正式试验时不应再调节。
5.3.2普通缝纫
按表2规定的试验条件,试验2次,目测判定,3
QB/T4603-2013
5.3.3连续缝纫
按QB/T2627-2004中5.5.1的规定进行试验,目测判定。5.3.4层缝缝纫
按OB/T2628一2004中5.2a)折登方式A的规定,试验3次,目测判定。5.3.5高、低速缝纫线迹长度相对误差按QB/T4298-2012的规定进行试验。5.3.6缝料层潜移率
按QB/T2045-1994的规定进行试验。5.4运转性能
5.4.1运转噪声
运转噪声试验按下列方法进行:a)最高转速空载运转时,用耳听法判定有无异常杂声;b)噪声声压级按QB/T1177—2007的规定进行试验。5.4.2启动转矩
按QB/T2252-2012的规定进行试验。5.4.3振动位移
按QB/T1178一2006的规定进行试验,振动传感器置于z方向针杆中心线与立柱靠操作工人一方的底板位置上(如图1)。
单位为毫米
振动传感器检测点
(左右位置为针杆中心)
5.5附件与备件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或装箱单逐项点数检查。6检验规则
出厂条件
振动传感器检测点
QB/T4603-2013
出厂产品应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滚轮压脚下面附有该机头的连续线迹的缝样,缝样尺寸1×b(100mm×30mm)后,方可出厂。6.2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1出厂检验
产品交货时,收货方有权按本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验收6.2.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设计确认前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定型鉴定:a)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3个月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产品停产12个月后,恢复生产时: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
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2.3不合格分类及检验分类
不合格分类及检验分类见表3。
外观质量
机器性能
缝纫性能
运转性能
附件与备件
6.3出厂检验规则
6.3.1样本的抽取
检验项目
涂装件表面质量
机头表面质量
外露件表面质量
发黑件表面质量
电镀件表面质量
机构调节
松线作用
压脚提升高度
最大线迹长度
普通缝纫
连续缝纫
层缝缝纫
高低速缝纫相对误差
缝料层潜移率
运转噪声
启动转矩
振动位移
异常杂声
噪声声压级
试验方法
不含格分类
检验分类
QB/T4603-2013
样本应从提交的检查批中随机抽取。6.3.2抽样方案及严格度
抽样方案见表4,检验严格度的确定按GB/T2828.1-2012中第9章的规定执行。表4
检查水平
抽样方案
不合格类别
样本单位检验项目
接受质量限(AQL)
26~150
1511200
样本量字码
注1:样本单位为每台缝纫机机头。样本量
注2:A类的Ac、Re以不合格品计。B类、C类的Ac、Re以不合格数计。
注3:表中箭头的使用方法按GB/T2828.1-2012中的10.3规定执行6.3.3可接收性的确定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
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A类的不合格品数和B类、C类不合格数,分别小于或等于对应的接收数(Ac),则判定该检查批是可接收的:若在样本中发现的A类不合格品数和B类、C类不合格数有一类大于或等于对应的拒收数(Re),则判定该检查批是不可接收的。6.3.4不接收批的处置
不接收批的处置应按GB/T2828.1一2012中7.2的规定执行。6.4型式检验规则
6.4.1样本的抽取
样本应从本周期制造的并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抽取,并应保证所得到的样本能代表本周期的制造技术水平。
6.4.2抽样方案
型式试验的抽样方案见表5.
判别水平
抽样方案
不合格类别
样本单位检验项目数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样本大小
注1:样本单位以每台缝纫机机头。Ac
一次抽样
注2:A类的Ac、Re以不合格品计,B类、C类的Ac、Re以不合格数计Re
QB/T4603-2013
6.4.3型式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A类的不合格品数和B类、C类的不合格数,分别不大于对应的合格判定数(Ac),则判定该批型式试验是合格:若在样本中发现的A类不合格品数和B类C类不合格数有一类不小于对应的不合格判定数(Re),则判定该批型式试验是不合格。6.4.4、型式检验后的处置
型式检验后的处置,按GB/T2829一2002中5.12的规定执行。7标志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7.1标志
7.1.1产品标志
机头上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厂厂名:
b)商标:
c)产品型号:
d)出厂编号。
7.1.2产品标准编号标志
产品包装物上应注明执行的标准编号。7.1.3外包装储运标志
按GB/T191一2008的规定,产品外包装上应有下列储运标志:a)帕雨:
b)向上;
c)易碎物品:
d)堆码层数极限。
7.2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一2008的规定。包装、运输、贮存
产品的包装、运输、赔存应符合BB/T0036一2006的规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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