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373-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373-1998
中文名称:装瓶压盖机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 装瓶压盖机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8-03-27
实施日期:1998-12-01
作废日期:2008-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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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64607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机械>>X95酿造机械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1998-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斌、何启汶
起草单位:广东轻工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制酒饮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
发布部门:中国轻工总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装瓶压盖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2000~60000瓶/h啤酒装瓶压盖机,也适用于汽酒、汽水、矿泉水等含有二氧化碳气饮料的装瓶压盖机(以下简称“产品”)。 QB/T 2373-1998 装瓶压盖机 QB/T2373-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QB/T2373—1998
本标准是对ZBY99038-1990《装瓶压盖机》的修订版,以适应啤酒、饮料行业向大生产发展的趋势。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从ZBY99038—1990的4000~30000瓶/h公称生产能力扩大到2000~60000瓶/h公称生产能力的装瓶压盖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发布的专业标准ZBY99038一1990《装瓶压盖机》作废。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制酒饮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轻工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斌、何启汶。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1990年2月。本标准1998年12月第一次修订。47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装瓶压盖机
QB/T 2373—1998
本标准规定了装瓶压盖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200060000瓶/h啤酒装瓶压盘机,也适用于汽酒、汽水、矿泉水等含有二氧化碳气饮料的装瓶压盖机(以下简称“产品”)。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50—1989钢制压力容器
GB/T1497-1985低压电器基本标准GB/T3768-1983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GB4544—1996啤酒瓶
GB/T 13306—1991
GB/T 13384--1992
GB/T 13521--1992
3定义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Www.bzxZ.net
冠形瓶盖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灌装物料
本产品所灌装的物料。
3.2灌装温度
产品液缸内灌装物料的温度(℃)。3.3灌装压力
产品液缸内或反压室内的压力(MPa)。3.4装瓶液位精度
灌装物料在灌装后瓶内实际液位的高度偏差值(mm)。3.5灌装物料损失率
在装、压盖过程中,灌装物料损失量与灌装量之质量比的百分率。3.6破瓶率
实际损瓶数与进入产品的总瓶数之比的百分率。3.7压盖合格率
压盖合格总数与被检测的总瓶数之比的百分率。3.8原位清洗系统(CIP)
不需要拆除零件而对机器内部与灌装物料接触的部位进行清洗的系统。中国轻工总会1998-03-27批准
1998-12-01实施
4产品分类
QB/T2373—1998
产品的结构型式为回转式装瓶与压盖联合机组,下盖为搅拌式。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5.1.2原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否则制造厂应进行检验,合格的才能使用。外购件、外协件应有质量合格证明书方可进行装配。
5.2工作条件
5.2.1用于灌装的玻璃瓶应符合GB4544的规定。5.2.2
瓶盖采用冠形瓶盖,应符合GB/T13521的规定。5.2.3灌装温度:0~4℃(啤酒);10℃以下(含气饮料)。5.2.4灌装压力:0.15~0.3MPa(啤酒);0.15~0.8MPa(含气饮料)。压力波动绝对值小于0.03 MPa。
5.2.5气源压力:0.5~0.6MPa。
5.2.6含二氧化碳量:啤酒不大于5g/L,饮料不大于8g/L。5.2.7电源要求:380V土5%,50Hz。5.3技术指标
5.3.1产品的生产能力应达到公称生产能力。5.3.2装瓶液位精度合格率(液位差不大于12mm,最低液位时的容量应达到公称容量的98.5%以上)见表1。
项目名称
装瓶液位
精度合格率/(%)
2000~10 000
灌装物料损失率不大于0.8%。
破瓶率不大于0.7%。
公称生产能力/(瓶/h)
>10 000~20 000
>20 000~30 000
5.3.5灌装压盖后,瓶盖应保证密封,不得渗漏。产品压盖合格率不小于99.5%。5.3.6产品空载运行噪声(声压级)不大于85dB(A)。5.3.7产品单位能耗不大于0.5kW·h/千瓶(不含真空泵的能耗)。5.4产品的可靠性指标
5.4.1首次大修期大于5000h。
5.4.2整机使用寿命大于20000h。5.5产品的灌装阀头数大于40时,应有原位清洗系统(CIP)。30 000 ~60 000
5.6凡直接接触灌装物料、反压气体的零件(包括密封件、管道和容器)内部必须清洁,并采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耐腐蚀材料制造,材料的许用工作温度不低于130℃。接触灌装物料的金属加工表面粗糙度R。不大于1.6um,产品要便于清洗、消毒5.7产品传动系统和操作箱应有防止杂物进人的措施。5.8产品须设置防止爆瓶伤人的防护装置,贮液缸上应装有安全阀和液面显示装置。5.9产品的电器部分应符合GB/T1497的规定。473
QB/T 2373--1998
5.10液缸的制造应符合GB150的规定。5.11在用户遵守产品的安装、使用要求条件下,产品自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或用户自安装之日起12个月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负责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6试验方法
生产能力的测定
产品出制造厂前,以水为介质按5.2工作条件,在正常运转情况下,作灌装试验,生产能力应达到公称生产能力。
产品在生产现场以灌装物料为介质,在符合5.2工作条件,调整液位精度使容量符合要求,以及连续运转正常情况下,作灌装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20min,其实测生产能力应达到公称生产能力。生产能力按式(1)计算:
Q 60nF
式中:Q
生产能力,瓶/h;
-灌装机转速,r/min;
F每转灌装瓶数,瓶。
6.2装瓶液位精度测定
在生产线测试开始正常运转后随机抽出共200瓶样品,用钢直尺测量瓶口至液面的距离,把液位差不大于12mm的样品取出(要求最低液位时的容量应达到公称容量的98.5%以上),作为合格品,按式(2)计算液位精度合格率:
式中:q-
液位精度合格率,%;
合格样品数量,瓶。
6.3灌装物料损失率测定
灌装物料损失率的测试在规定连续测试总瓶数中进行(在正常装情况下),连续测试总瓶数大于产品灌装阀头数的100倍,测试后按式(3)计算灌装物料损失率。_G+G)×100
式中:L物料损失率,%;
G, ——灌装成品量,L,
G2——可回收的容量不合格品量,L;G—物料灌装用量,L。
6.4破瓶率测定
在正常灌装条件下,统计破瓶数和输人总瓶数(因瓶子质量不良而破瓶的不计)。连续统计总瓶数为灌装阀头数的100倍,测试后按式(4)计算破瓶率。K
式中:K---破瓶率,%;
P,--破瓶数,瓶;
P——输人总瓶数,瓶。
6.5压盖合格率测定
P×100
a)抽检压盖试验的瓶数应大于压盖机头数3倍;( 4)
b)将灌装压盖后的瓶子浸人水中,慢慢加热至50~60℃,并保持5min,瓶内无气泡溢出为合格。474
试验后按式(5)计算压盖合格率。式中:S-压盖合格率,%;
ml压盖合格瓶数,瓶;
m2--一压盖总瓶数,瓶。
6.6噪声测试
QB/T 2373—1998
m×100
产品噪声测试方法应符合GB/T3768的规定。测定位置应距产品边缘水平距离1m,离安装高度1.2m处,对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分别进行测试,计算平均声压级,应符合5.3.6要求。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产品必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逐台检验,全部合格方能出厂,出厂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分空运转试验和性能检验。
7.1.1空运转试验
空运转试验应从低速逐步调向高速,直至额定转速。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行1h,应满足下列要求。
a)滚动轴承的温升低于40℃,滑动轴承的温升低于30℃,b)产品运行平稳,润滑、气、液体等系统工作正常;c)调节手柄、旋钮应在全范闺内可调;d)光和声响的各种信号指示及故障信号显示应正常可靠;e)各种安全保护及连锁功能装置应安全可靠。7.1.2性能检验
产品在空运转试验合格后,按5.3用水为介质进行模拟灌装的生产性能检验。所检项目全部合格为合格。
7.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2.1型式检验的项目按本标准技术要求所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按生产批量的20%抽样,但不少于一台。7.2.2
7.2.3型式检验可在用户厂进行。7.2.4型式检验的全部项目合格即为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加倍抽验,仍不合格者,则判该型式检验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每台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有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其内容包括:a)型号及名称;
b)公称生产能力;
c)灌装阀头数;
d)压盖头数;
e)主机功率;
f)外形尺寸;
g)产品质量;
h)出厂编号;
i)出厂日期,
j)制造名称。
8.2包装
QB/T2373—1998
8.2.1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8.2.2产品出厂应随机附带下列技术文件: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清单。
8.3运输
产品整体包装运输或分件包装运输,均应符合陆路或水路运输与装载的要求。8.4!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雨的室内场地上。存放满6个月应开箱检查,必要时应重新去锈、防腐、油漆、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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