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877-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2/T 877-2014
中文名称:大曲酱香型白酒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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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大曲
酱香型
白酒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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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52/T 877-2014 大曲酱香型白酒
DB52/T87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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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7.160.10
大曲酱香型白酒
DB52/T877—2014
Daqu jiang-flavour Chinese liquor2014-01-02发布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06-02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产品分类.
5技术要求
分析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DB52/T877—2014
DB52/T877—-2014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大学、贵州省轻工业研究所、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威酒业有限公司、贵州黔酒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中心酿酒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赖永初酒业有限公司、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贵州青酒厂、贵州国台酒业有限公司、贵州贵酒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望霓、曹文涛、季克良、田志强、吕云怀、李凯、钟方达、张方利、肖洋、梁明锋、万波、张倩、郭庆华。II
1范围
大曲酱香型白酒
DB52/T877—-2014
本标准规定了大曲酱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境内生产的大曲酱香型白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
少的。凡是注日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的应用是必不可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高用更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子本文件。GB2757食品员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
蒸留酒与配置酒卫生
GB/T5009.48
其配制酒
隹的分析方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爸婆饮料酒标签通则
GB10344
GB/T10345
GB/T10346
JJF1070
白酒分析方法
酉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迎酒
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国家质量监督社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大曲酱香型白酒
度75号
以高梁、小麦、水为原料、以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贮存、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具有大曲酱香型风格的白酒。4产品分类
高度酒
酒精度含量41~58(%vo1)。
2低度酒
酒精度含量30~40(%vo1)。
5技术要求
感官要求
高度酒、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应分别符合表1、表2的规定。高度酒感官要求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无悬浮物及沉淀物酱香突出,香气幽雅细腻,空
杯留香持久
酒体醇厚丰满,诸味协调,回
味悠长
具有本品典型风格
酱香突出,香气幽雅舒适,空
杯留香长
酒体醇厚,诸味协调,回味长
具有本品明显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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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香较突出,香气舒适,空
杯留香较长
酒体醇和,协调,回味长
具有本品风格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表2
色泽和外观
低度酒感官要求
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无悬浮物及沉淀物酱香较突出,香气幽雅,空
杯留香久
酒体醇和,协调,回味长
具有本品典型风格
酱香纯正,香气幽雅,空杯留香较久
酒体柔和协调,回味较长
具有本品明显风格
酱香较纯正,香气较幽
雅,空杯留香好
酒体柔和协调,味长
具有本品风格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理化要求
高度酒、低度酒的理化要求应分别符合表3、表4的规定。表3高度酒理化要求
酒精度(20℃)/%vo1
总酸(以乙酸计)/(g/L)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固形物/(g/L)
51~58%
41~50°
\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土1.0%vo1。5158°
41~50%
51~58°
41~50°
酒精度/(%vol)
酸(以乙酸计)/(g/L)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固形物/(g/L)
低度酒理化要求
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充许差为土1.0%ol。5.3卫生要求
应符合GB2757的规定
5.4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2005]第75号令执行saa
分析方法
感官要求、
理化要求的检验
按GB/T10345的要求执行。bZxz.net
卫生指标的检验
的要求执行。
按GB/T5009
6.3净含量的检验
按JJF1070的要求执行
7检验规则
7.1检验规则
按GB/T10346的要求执行。
酒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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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10344的规定,表示为“%vo1”。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土1.0%vo1。8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8.1标志
按GB10344、GB2757和GB7718的规定执行。8.2包装、运输和购存
按GB/T10346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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