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61 0002-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S61 0002-2011
中文名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秦岭绿茶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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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食品安全
地方
绿茶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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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S61 0002-201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秦岭绿茶
DBS610002-2011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陕西省地
秦岭绿茶
2011-03-18发布
陕西省卫生厅
方标准
DBS61/00022011
2011-11-22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定起草;本标淮由陕西省商洛市茶叶协会提出:前言
DBS61/0002—2011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商洛市茶叶协会、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商南县茶叶联营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成吕媛本标准首次发布。
白乃利工义刚;
刘保柱李进阳
闫英儒
孙晓奇张龙山王
1范围
秦岭绿茶
DBS61/0002-2011
本标准规定了秦岭绿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陕四省商洛市行政区域内牛长的茶树新鲜芽叶和嫩档为原料,经杀青、揉捻、干燥精制等工艺制成的奈岭绿茶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必不可少。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仪注口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GB2762
GB2763
GB7718
GB/T8302
GB/T8303
GB/T8304
GB/T8305
GB/T8306
GB/T8310
GB/T8311
GB/T14487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GB/T23776
SB/T10035
SB/T10037
SB/T1009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人限量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茶取样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干物质含量测定水分测定
茶水漫出物测定
茶总灰分测定
粗纤维测定
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茶川感官评审方法
茶叶销售包装通川技术条件
红茶、绿茶、花茶运输包装
茶叶储藏养扩通用技术条件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
GB/T14487中的术语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川于本标准秦岭绿茶
是指以陕凹省商洛市行政区域内生长的茶树的新鲜芽叶和嫩悄为原料,经杀青、揉擒、干燥、精制等工艺制成的炒青型人宗绿茶产品。1
4要求
基本要求
4.1.1产品应具有其固有的品质特征,品质应正常,无劣变、无异味;4.1.2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
4.1.3不着色,不添加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和香味物质。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
感官要求
显锋苗
有锋苗
尚紧结
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规定。
水分(质量分数)%
尚匀整
尚匀整
欠匀整
总灰分(质量分数),%
碎末茶(质量分数),%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粗纤维(质量分数),%
有嫩梗
有梗片
注:水浸出物、粗纤维为参考指标。色泽
绿尚润
表2理化指标
炒青型
DBS61/ 00022011
浓尚醇
烘青型
嫩匀、嫩
绿明亮
嫩勾、黄
绿明亮
黄绿亮
H青型
(卫生指标
4.4.1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GB2762的规定4.4.2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2763的规定4.5
净含量允差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方法
5.1感官
按GB/T14487和GB/T23776的规定执行。5.2理化指标
5.2.1样品制备
按GB/T8303的规定执行。
5.2.2水分
按GB/T8304的规定执行。
5.2.3总灰分
按GB/T8306的规定执行。
5.2.4水浸出物
按GB/T8305的规定执行。
5.2.5粗纤维
按GB/T8310的规定执行。
5.2:6碎末茶
按GB/T8311的规定执行。
5.3卫生指标
按GB2762、GB2763的规定执行。5.4净含量允差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检验规则
6.1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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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批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质和规格的产品为一个生产批。6.2抽样
按GB/T8302的规定执行
6.3出厂检验
DBS61/00022011
6.3.1每批产品出厂前,生产单位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6.3.2出厂检验内容为感官指标、水分、碎末茶、净含量允差和包装标签。6.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年应不少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要求的全部项目。
a)产品投产时;
b)生产中,若工艺或设备、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改变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有要求时;6.1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该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检验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签标志
应符合GB7718的规定: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7.2包装
销售包装应符合SB/T10035的规定。7.2.2运输包装应符合SB/T10037的规定。7.3运输
7.3.1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生、无异味、无污染7.3.2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爆晒。7.3.3装卸时应轻放轻卸,不得甩掷。7.3.4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7.4贮存
7.4.1产品应贮存于清洁、防潮、通风、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仓库周围应无异气味污染4
7.4.2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7.4.3贮存应符合SB/T10095的规定。DBS61/00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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