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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24-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124-2013

中文名称: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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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正压 消防 空气 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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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24-2013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GA124-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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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13.2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24—2013
代替GA124-2004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Self-contained positive pressure air breathing apparatus for fire-fighting2013-07-2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3-09-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型号、系列
4.1型号
4.2系列
5技术要求
结构要求
材料要求
佩裁质量
整机气密性能
动态呼吸阻力
耐高温性能
耐低温性能
耐辑射热性能
静态压力
警报器性能·
全面罩性能
减压器性能
安全阀性能·
供气阀性能·
压力表·
压力平视显示装置
连接强度
高压部件强度·
中压导气管
快插接头
气瓶·
气瓶瓶阀·
实用性能
6试验方法
6.1总则bzxz.net
6.2目视检查
6.3材料阻燃性能试验
6.4抗热老化性能试验
GA124-2013
GA-124—2013
佩戴质量测定
整机气密性能试验
动态呼吸阻力测定
耐高温性能试验
耐低温性能试验.
耐辐射热性能试验
静态压力测定
警报器性能试验
全面罩性能试验
减压器性能试验
安全阀性能试验
压力表性能试验
压力平视显示装置性能试验
连接强度试验
高压部件强度试验
中压导气管试验
快插接头试验
气瓶试验
气瓶瓶阀试验
实用性能试验
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
7.2型式检验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2包装
8.3运输
8.4贴存.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快速充气装置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环境空气旁通装置
远距离通话装置
本标准的5.2~5.24、第7章、8.1.8.2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A124—2013
本标准代替GA124-2004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与GA124—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型号的编制,系列的划分(见第4章,2004年版的第4章);增加了总则(见5.1):
修改了结构要求(见5.2,2004年版的5.1);增加了背具,气瓶防护套的阻燃性能要求(见5.3.1.1);增加了抗热老化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3.2.6.4);增加了耐辐射热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9.6.10);修改了气动警报器的性能要求(见5.11.1.1,2004年版的5.9.1);增加了电子警报器的性能要求(见5.11.2):修改了全面罩的性能要求(见5.12,2004年版的5.10)修改了指针式压力表的性能要求(见5.16.1,2004年版的5.14);增加了电子压力表的性能要求(见5.16.2):增加了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的性能要录及试验方法(见5.17、6.17),增加了连接强度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8.6.18);增加了非金属高压部件强度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9.2、6.19.2)修改了中压导气管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20.6.20,2004年版的5.16、6.15);增加了快播接头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21.6.21):修改了气瓶的要求(见5.22,2004年版的5.17);修改了气瓶瓶阅输出端尺寸的要求(见5.23.32004年版的5.18.4);修改了实用性能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24,6.24,2004年版的5.19、6.18),修改了耐高温性能试验方法(见6.8,2004年版的6.6):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2004年版的第7章):修改了标志的要求(见8.1,2004年版的8.1);增加了快速充气装置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附录A):增加了环境空气旁通装置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附录B);增加了远距离通话装置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附录C)本标推参考了EN137.2006呼吸保护装置带全面罩的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要求,试验和标志》(英文版)及NFPA1981:2007消防和应急用开路自给式呼吸器(SCBA)》。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员防护装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凌新亮、毕赢、沈坚敏、黄辉、杨晓华,杜希,张守政、姚海锋、刘瑞民、李新年。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124-1996;
-GA124-2004。
1范围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GA124—2013
本标准规定了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的型号、系列、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忙存
本标准适用于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为30MPa的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本标准不适用于氧气呼吸器、潜水呼吸器、负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逃生用空气呼吸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226—2010—般压力表
GB/T24102008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测定GB2890-200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各通用要求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保护的设备GB3836.42010
GB/T7307—200155°非密封管螺纹GB28053—2011呼吸器用复合气瓶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self-containedpositivepressureairbreathingapparatus forfire-fighting消防员使用的一种呼吸器,该呼吸器利用面罩与佩戴者面部周边密合,使佩戴者呼吸器官,眼晴和面部与外界染毒空气或缺氧环境完全隔离,具有自带压缩空气源供给佩戴者呼吸所用的洁净空气,呼出的气体直接排人大气中,任一呼吸循环过程,面罩内的压力均大于环境压力。3.2
静态压力static pressure
在供气阀正压装置开启后,系统气路平衡时面罩内的压力。3.3
高压部件high-pressurecomponent直接承受高压气瓶输出压力的部件3.4
中压导气管medium-pressureairduct承受减压器输出压力的导气管。3.5
吸气阻力inhalationresistance吸气时面罩内的压力值。
GA 1242013
呼气阻力exhalationresistance呼气时面罩内的压力值。
4型号、系列
4.1型号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型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RH
示例1:
进代号(用ABC
功能表置代号(C为快速充气,P为环境空气劳通,T为远距离通话)气瓶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一只气瓶可省略)气瓶公称容积参数,单位为升
品特征代号为正压式服为审气会产品类别代号为呼吸器)
消防员
RHZK6.表示气瓶数量为
人装寄
6.&L的正质式消防空
的公称容根为
示例2:
RHZK6.8CPTVA表示气瓶激量为两具话装置,经过第
4.2系列
气瓶的公家容程分别为6
欢改进的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带有快速充气、环境空气劳通、远距高通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系列按照气瓶公称容积划分为:3L、4.7L、6.8L8912L。5技术要求
5.1总则
5.1.1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以下简称呼吸器上的操露部件,即可能在使用中受到撞击的部件,不得使用铝、镁、钛及其合金等材料制造5.1.2呼吸器上与佩戴者皮肤直接接触的材料应对皮肤无刺激、对人体健康无害。5.1.3呼吸器在使用制造商推荐的清洗剂和消毒剂进行清洗和消毒之后应无明显损伤。5.1.4压力表视窗应采用在破裂时不产生碎片的材料制造。5.1.5电气元件的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2010GB3836.4—2010中ExiaIICT3级的规定5.1.6呼吸器带有快速充气装置的,快速充气装置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5.1.7
呼吸器带有环境空气旁通装置的,环境空气旁通装置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5.1.8呼吸器带有远距离通话装置的,远距离通话装置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5.2结构要求
5.2.1呼吸器的结构应简单紧,可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自行佩戴和使用,在狭小的通道通行时呼吸2
器不应被攀挂。
5.2.2佩娥者在脱除呼吸器背具而仍然佩戴全面罩时,应能继续从呼吸器上进行呼吸,5.2.3呼吸器应有防压缩空气中杂质的装置。5.2.4气瓶外部应有防护套
5.2.5气瓶瓶阀的安装位置应方便佩戴者开启或关闭瓶阅。GA 124—2013
5.2.6压力表在气瓶瓶阀打开后应显示气瓶压力,其安装位置应方便佩戴者观察到压力值。5.2.7佩裁者可能触摸到的部件表面应无锐利的棱角。5.2.8气瓶瓶阀与减压器连接、全面罩与供气阅连接应可靠,且不需专用工具,连接处若使用密封件不应脱落或移位。
5.2.9背具的结构造型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使佩戴者无局部压痛感:背具带应能调节长度,扣紧后不应发生滑脱。
5.2.10当气瓶公称容积的总和大于6L时,中压导气管应通过三通输出接头(其中一个应有防护套)与供气阀连接管上的输人接头相连接:或由两根分别带输出接头的中压导气管中的一根与供气阀连接管上的输人接头相连接,另一根的输出接头应有防护套,输出接头应能自行密封。5.3材料要求
5.3.1阻燃性能
5.3.1.1背具、背具带、带扣和气瓶防护套在阻燃性能试验后,不应出现溶融现象,且续燃时间不应大手5s
5.3.1.2全面罩,中压导气管和供气间在阻燃性能试验后,续燃时间不应大于5s,且仍应符合5.5的规定。
5.3.2抗热老化性能
非金属材料经热老化试验后应符合5.5.5.19.2.5.20.3的规定。5.4佩裁质量
呼吸器的佩载质量不应大于18kg(气瓶压力30MPa时)5.5整机气密性能
呼吸器在气密性能试验后,其压力表的压力指示值在1min内的下降不应大于2MPa5.6动态呼吸阻力
5.6.1在30MPa~2MPa范围内,以呼吸频率40次/min,呼吸流量10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始终保持正压,且吸气阻力不应大于500Pa,呼气阻力不应大于1000Pa。5.6.2在2MPa~1MPa范围内,以呼吸频率25次/min,呼吸流量5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保持正压,且吸气阻力不应大于500Pa,呼气阻力不应大于700Pa5.7耐高温性能
5.7.1呼吸器在高温试验后,各零部件应无异常变形、粘连、脱胶等现象。5.7.2以呼吸频率40次/min,呼吸流量10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保持正压,且呼气阻力不应大于1000Pa。
GA124—2013
5.8耐低温性能
5.8.1呼吸器在低温试验后,各零部件应无开裂、异常收缩、发脆等现象。5.8.2以呼吸频率25次/min,呼吸流量5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保持正压,且呼气阻力不应大于1000Pa。
5.9耐辐射热性能
全面军,供气阅、中压导气管在耐辐射热性能试验后,应符合5.5.5.6.1的规定。5.10静态压力
静态压力不应大于50QPa,且不应大于排气闵的开启压力。5.11警报器性能
5.11.1气动警报器
5.11.1.1报警压力、声响时间、声强、声响频率当气瓶压力下降至(5.5士0.5)MPa时,警报器应发出连续声响警报或间款声响警报。连续声响警报至少应以90dB(A)的声强持续155。间声响警报不应少于60s,其声强峰值不应小于90dB(A)声响频率范围应在2000Hz~4000Hz之间。之后,警报器应继续报警,直至气瓶压力降至1MPa为止。
5.11.1.2平均耗气量
从警报启动至气瓶压力降至1MPa为止,警报器平均耗气量不应大于5L/min5.11.2电子警报器
电子警报器的报警压力、声响时间声强、声响颊率应符合5.11.1.1的规定。5.12全面罩性能
5.12.1一般要求
头带或头罩应能根据佩戴者头部的需要自由调整,密合框应与佩裁者面部密合良好,无明显压痛感。带有眼镜支架时,连接应可靠,无明显晃动感。视窗不应产生视觉变形现象。5.12.2视野
总视野保留率不应小于70%,双目视野保留率不应小于55%,下方视野不应小于35°5.12.3镜片的透光率
镜片的透光率不应小于85%。
5.12.4吸入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吸人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按体积比)不应大于1%5.13减压器性能
5.13.1在30MPa~2MPa范国内,减压器输出压力应在设计值范围内。4
5.13.2减压器输出压力调整部分应设置锁紧装置。5.13.3减压器输出端应设置安全阀,安全性能应符合5.14的规定5.14安全间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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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1安全阅的开启压力与全排气压力应在减压器输出压力最大设计值的110%~170%范围内。5.14.2安全阅的关闭压力不应小于减压器输出压力最大设计值,5.15供气阀性能
供气阅应设置自动正压机构。
5.16压力表
5.16.1指针式压力表
5.16.1.1—般要求
压力表的外壳应有橡胶防护套,量程的最低值为0,最高值不应小于35MPa,精度不应低于1.6级,最小分格值不应大于1MPa,在暗淡或黑暗的环境下应能读出压力指示值。5.16.1.2防水性能
经24h水下1m的浸泡后,压力表内不应有水,5.16.1.3漏气量
当从呼吸器上拆下压力表和连接管后,在20MPa压力下的漏气量不应大于25L/min。5.16.1.4其他性能
压力表的其他性能应符合GB/T1226—2010的规定。5.16.2电子压力表
电子压力表的一般要求、防水性能、漏气量应符合5.16.1.1~5.16.1.3的规定。5.17压力平视显示装置
5.17.1一般要求
压力平视显示装置可采用无线或有线连接。压力平视显示装置不应妨碍佩戴者的视线和头部的转动,且无论头部是否摆动,佩戴者都应看到LED的工作状态。5.17.2显示方式
压力平视显示装置应采用LED显示方式,当气瓶压力在30MPa~10MPa时,绿灯常亮:当气瓶压力在10MPa~6MPa时,黄灯常亮:当气瓶压力在6MPa以下时,红灯一直闪亮,当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的电源处于低电压时,黄灯一直闪亮。当发射装置与显示装置配对时,蓝灯一直闪亮,当配对成功后,蓝灯应熄灭。
5.17.3发射装置与显示装置的配对当采用无线连接时,发射装置与显示装置的配对应具有唯一性。GA124—2013
5.17.4连接线与显示装置端、压力传感器端的连接强度当采用有线连接时,连接线与显示装置端、压力传感器端在承受(156土9)N轴向拉力时,压力平视显示装置应正常工作。
5.17.5低电压状态下的工作时间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的电源自低电压报灯闪亮起,供电容量应能维持压力平视显示装置在绿灯常亮工作状态下至少2h。
5.18连接强度
全面罩接头与供气阀、供气阀与中压导气管、输人接头与输出接头之间的连接强度不应小于250N。
5.19高压部件强度
5.19.1金属高压部件强度
金属高压部件经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水压试验后,应无渗漏和异常变形5.19.2非金属高压部件强度
非金属高压部件经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的2倍水压试验后,应无渗漏和异常变形。5.20中压导气管
5.20.1一般要求
中压导气管不应妨碍佩戴者工作和头部自由活动,且不应干扰供气阅同面罩的连接5.20.2中压导气管耐挤压性能
中压导气管经挤压试验后,空气流量的降低不应大于10%。试验结束5min后,应无可观察到的扭曲。
5.20.3中压导气管强度
中压导气管经压力试验后,应无漏气和异常变形5.21快插接头
5.21.1输出接头
输出接头的尺寸应符合图1的规定。5.21.2输入接头
输入接头与输出接头的连接应方便,可靠,连接后不应产生漏气现象,并能自锁。5.22气瓶
气瓶应符合GB28053—2011的规定。5.23气瓶瓶阀
一般要求
输出接头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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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毫米
气瓶瓶阅的开启方向为逆时针,气瓶瓶阅在开启后应保证不会被无意关闭,如气瓶瓶阀开启后不可锁定,那么开启手轮应至少旋转两周才能达到关闭状态。5.23.2安全膜片爆破压力
气瓶瓶阀上应设置安全膜片,其爆破压力应为37MPa~45MPa5.23.3输出端的尺寸
气瓶瓶阅的输出端螺纹为内螺纹,螺纹尺寸为G5/8,其公差应符合GB/T7307-2001中表1的规定,螺纹长度不应小于18mm,气瓶瓶阀的其他尺寸应符合图2的规定。itg
气瓶瓶阀的尺寸
单位为雍米
GA124—2013
5.24实用性能
受试者应完成指定的行走试验和模拟作业试验;呼吸器的佩戴和脱除应方便,快捷佩戴舒适、平衡,无局部压痛感,背具带应能调节长度,扣紧后不应发生滑脱,带扣和连接件锁紧后不应松动:全面罩的头带或头罩应能根据需要自由调整,戴脱应方便,快捷,密合框应与面部密合良好,无明显压痛感,带有眼镜支架时,连接应可靠,无明显晃动感:视线,通话应清晰:气瓶瓶阀和压力表应伸手可及,受试者应能听到警报声;中压导气管不应影响头部的自由活动:呼吸应舒惕,无不适感觉。6试验方法
6.1总则
6.1.1本标准在没有规定专用的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时,则可以来用常规的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6.1.2本标准未述及最大值和最小值的数值,其公差均为土5%。6.1.3除另有规定外,试验时环境温度应为16℃~32℃。6.2目视检查
对呼吸器进行目现检查,断检查结果是否行合2.51.5.8.15.125.1.2.13.3,5.155.16.1.1、5.1.1、5
17.2.5.2015.23181.8.2的规定
6.3材料阻燃性能试验
背具带、带扣和气瓶防护套阻燃性能试验6.3.1
试验装暨示意图见图3。
通过调节西烷气体的流量,使燃烧器人增高度为40m品,耳更火焰高度20mm处的湿度为g00±50)
将试样平安款在距火焙高接20面扭处12,观穿试样青无溶融、续燃现象,如有续现,应同时
记录续燃时间
单位为毫米
说明:
试样,
燃烧器喷嘴。
图3背具、背具带、带扣和气瓶防护套阻燃性能试验装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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