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042-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042-2014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五城米酒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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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地理
标志
产品
米酒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34/T 2042-2014 地理标志产品 五城米酒
DB34/T2042-2014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7.160
安徽省地
地理标志产品
2014-02-17发布
DB34/T2042——2014
五城米酒
2014-03-17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DB34/T2042—2014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17924一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部分卫生指标参照GB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等国家标准规定本标准由休宁县人民政府、黄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休宁县质监局、黄山将军米酒有限公司、黄山市金状元酿造有限公司、黄山五城新徽米酒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文武、汪麟、吴梅丽、吴靖宇、娄鹏祥、黄正权、陈光辉、方幸福。-iiKacaQaiKAca-
1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
五城米酒
DB34/T2042—2014
本标准规定了五城米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米酒。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354
GB5749
GB2758
GB2760
GB2761
GB276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4789.2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T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五城米酒地理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黄山市休宁县现辖行政区,见附录A。4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1
五城米酒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下,以水、糯米、梗米为主要原料,经蒸煮、糖化、发酵、压榨、过滤、杀菌、贮存、调配等工艺酿造的酒。1
DB34/T2042—2014
聚集物
成品酒在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沉淀(或沉降)物。5要求
5.1自然环境
5.1.1地理特征
休宁县位于安徽省最南端,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地势南北高、中间低,起伏较大。水稻种植主要分布在中低山及休屯盆地。
5.1.2气候特征
休宁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春、秋略短,夏、冬稍长。年平均气温16.2℃,全年无霜期231d。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1613.7mm,年平均日照时数1931h。
5.1.3水质
休宁县主要水源水质常年稳定在II类或好于I类水,部分断面水质达到I类水要求。5.2原料
5.2.1糯米、梗米
应符合GB1354要求。
5.2.2生产用水
应符合GB5749规定。
5.3制作工艺
浸泡一蒸煮一糖化一→发酵一压榨一过滤一杀菌一→存一调配一→杀菌一封装一成品,5.4感官要求bZxz.net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感官指标
5.5理化指标
橙黄色至琥珀色,清澈透明,有光泽,允许有微量聚集物具有五城米酒独特的纯正、自然的醇香、无异味口感柔和醇厚,酒体丰满,鲜爽,无异味酒体协调,具有米酒的独特风格iiKacaOiaiKAca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酒精度,
(20℃
总酸(以乳酸计),
总糖(以葡萄糖计),
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5.6.1
表2理化指标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5.7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2758的规定。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感官
按GB/T15038规定方法检验。
酒精度
按GB/T15038(密度瓶法)检验。总糖
按GB/T15038规定方法检验。
6.4总酸
按GB/T15038(电位滴定法)规定方法检验。5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T4789.25规定方法检验。
6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方法检验。
检验规则
DB34/T2042—2014
DB34/T2042—2014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1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销售。出厂检验项目为:一感官;
—酒精度:
净含量。
7.2型式检验
7.2.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7.2.2正常生产条件下,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停产3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一原辅材料有较大改变;
—关键工艺发生改变。
7.3组批和抽样
7.3.1组批
产品以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检验批。7.3.2抽样
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检验样品,所抽样品应为同一批次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200瓶。对净含量<500mL,抽取8瓶,净含量≥500ml,抽取6瓶,总量不少于3000mL。将抽取的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7.4合格批判定
7.4.1卫生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判整批产品不合格。7.4.2净含量、感官要求及理化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可以在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的样品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则判整批产品不合格,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8.1标志、标签
8.1.1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10344的要求。8.1.2外包装箱上除应标明产品名称、酒精度、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外,还应标明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
8.2包装
8.2.1外包装标志符合GB/T191要求。8.2.2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包装容器应封装严密、无渗漏。8.2.3
3包装箱应封装、捆扎牢固。
HiiKacaOiaiKAca
DB34/T2042—2014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8.3.1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扔摔、撞击、挤压。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购存
8.4.1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8.4.2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接触地面的包装箱底部应垫有10cm以上的间隔材料。8.4.3产品宜在5℃~35℃贮存。8.4.4酒精度<10%vo1的酒保质期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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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五城米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五城米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消格
按出镇
流白镇
注1:阴影部分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深
瑞尖乡白际效
注2:五城米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图中标注的海阳镇、万安镇、齐云山镇、蓝田镇、渭桥乡、五城镇、山斗乡、岭南乡、商山镇、东临溪镇、源芳乡、榆村乡、璜尖乡、白际乡、龙田乡、溪口镇、陈霞乡、板桥乡、、流口镇、汪村镇、鹤城乡21个乡镇。图A.1五城米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6
iiKacaia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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