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478-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2/T 478-2015
中文名称:湄潭翠芽茶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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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芽茶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52/T 478-2015 湄潭翠芽茶
DB52/T478-2015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7.140.10
湄潭翠芽茶
Meitan Cuiya Tea
2015-02-15发布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DB52/T4782015
代替DB52/T478-2005
2015-03-15实施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分级和实物标准样
5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DB52/T478—2015
DB52/T478-2015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指导原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果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代替DB52/T478-2005《湄潭翠芽茶》。本标准与DB52/T478-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差异:修改了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安全指标、保质期限,增加了净含量。本标准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湄潭县茶业协会、湄潭县茶产业发展中心、贵州省茶叶研究所、贵州省茶技术茶文化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茶及茶制品检验监督中心(贵州、贵州省湄潭县茗茶有限公司、贵州湄潭兰馨茶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湄潭县栗香茶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正芳、何义龙、罗召、郑文佳、牟杰、朱丽、吴贤才、金循、张金利。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52/T478-2005。II
1范围
湄潭翠芽茶
DB52/T478—-2015
本标准规定了湄潭翠芽茶的术语和定义、分级和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湄潭翠芽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用更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子本文件。GB/T191
GB2762
GB2763
GB771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安全
中国家标准
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
食品腰
全国家标准
GB/T8302
GB/T8303
GB/T8304
GB/T8305
GB/T8306
GB/T8310
GB/T8311
食品中酒
亏染物限量
食品中农药最
大残留限量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水分测定
水浸出物测定
急灰分测定
纤维测定
茶东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14487
GB14881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食品安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
GB/T18795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
茶叶感官评审方法
GB/T23776
茶叶贮存
GB/T30375
GH/T1070
NY/T1999
JJF1070
茶叶包装通则
茶叶包装、运输和贮藏通则
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B52/T1002湄潭翠芽茶加工技术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
GB/T14487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DB52/T478——2015
湄潭翠芽茶MeitanCuiyaTea
以湄潭县境内及与潭县环境相似的周边地域的适制绿茶的中小叶茶树品种的鲜叶为原料,按潭翠芽茶加工技术规程加工而成,具有特定品质特征的扁形绿茶。4分级和实物标准样
4.1按照原料标准,结合加工工艺和生产实际,湄潭翠芽茶分为三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4.2产品的每个等级均应设实物标准样,为品质的最低界限,每两年更换一次。实物标准样的制备应符合GB/T18795的规定。
5要求
5.1原料(鲜叶)要求
为嫩、匀、鲜、净的正常芽叶。各级别鲜叶应符合DB52/T1002的规定。5.2产品基本要求
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
不含非茶类夹杂物。
不着色,不添加任何物质。
感官品质要求
感官品质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品质
扁平直、勺整、黄绿润
扁平直、勾整、黄绿润
扁直尚匀整、黄绿尚润
5.4理化指标
嫩绿明亮
绿明亮
黄绿亮
清香/嫩香/栗香持久
清香/嫩香/栗香尚持久
清香/嫩香/栗香欠持久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它指标应符合GB/T14456.1的规定。2
醇尚鲜
黄绿明亮、嫩勾
黄绿亮、嫩尚勾
黄绿尚匀亮
水分(质量分数)/(%)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bzxZ.net
总灰分(质量分数)/(%)
碎末茶(质量分数)/(%)
粗纤维(质量分数)/(%)
5.5安全指标
5.5.1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6净含量
表2理化指标
DB52/T478—-2015
定量包装产品的充许短缺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7加工要求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规定。
2加工工艺要求
1002的规定。
应符合DB52/T
6试验方法
感官品质
按GB/T23776和GB/T14487的规定执行2试样制备
按GB/T8303的规定执行。
6.3水分
按GB/T8304的规定执行。
6.4水浸出物
按GB/T8305的规定执行。
6.5总灰分
DB52/T478—2015
按GB/T8306的规定执行。
6.6粗纤维
按GB/T8310的规定执行。
6.7碎末茶
按GB/T8311的规定执行。
:安全指标
按GB2762和GB2763的规定执行。6.9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检验规则
7.1组批
以同一茶叶品种、同一批投料生产或同一批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次产品的品质和规格应一致。
7.2取样
按GB/T8302的规定执行。
7.3检验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碎茶和粉末、净含量、标志标签。7.3.2
型式检验
在下列情况下,应按国家规定对产品进行型式检验,即对本标准中5.2~5.6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a)
新产品试制时;
产品工艺发生改变时:
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正常生产定期检验时;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4判定规则
7.4.1凡有劣变、有污染、有异味者,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的任一项目不合格者,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7.4.2
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的全部项目合格者,该批产品判为合格7.4.3
DB52/T478—-2015
7.4.4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8302规定加倍抽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判定结果以复验结果为准。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购存
8.1标志标签
8.1.1标志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8.1.2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8.2包装
销售包装应符合9B2850和GH/T1070的规定,运输包装应符合GH/T1070的规定。
8.3运输
应符合NY/T1999的规定。运输工具,淋、防晒措施。装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挤压
和混运。
8.4购存
贮存应符合GB/TB0375的规定。产品y
于专用冷
异味、无污染。送输时应有稳固、防潮、防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
易污染的物品混装
车中,保质期限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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