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712-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3/T 712-2015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鹤庆乾酒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278KB
相关标签:
地理
标志
产品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53/T 712-2015 地理标志产品 鹤庆乾酒
DB53/T712-2015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67. 16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45991-2015DB53
云南省地方标
DB53/T712-2015
地理标志产品
2015-06-05发布
鹤庆乾酒
2015-09-05实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53/T712-2015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鹤庆县人民政府提出。本标准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鹤庆乾酒有限公司鹤庆酒厂、鹤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鹤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金林、朱永宏、陈梅娟、王志伟、王寿兴、董丽平、段志榜、范春芳、张光辉、赵四荣。
1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
鹤庆乾酒
DB53/T712—2015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鹤庆乾酒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鹤庆乾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354
GB2757
GB5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7416啤酒大麦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951白酒厂卫生规范
GB/T10345白酒分析方法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鹤庆乾酒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大麦为主要原料,采用鹤庆乾酒曲为糖化发酵剂,并在地理标志产品范围内按传统生产工艺酿造而成,不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的白酒3.2
鹤庆乾酒曲
以优质大米、麦麸、枸杞、肉桂、砂仁等为原料,在本地独特的生态环境中,按传统生产工艺接种母曲经微生物培养制成的酒曲。3.3
以干燥、无腐烂、无霉变、无污染,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56味药食同源辅料加水浸泡而成。
DB53/T712—2015
保护范围
鹤庆乾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安泽连翘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4年第13号)》批准的范围,详见附录A。5产品分类
地理标志产品鹤庆乾酒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以下两个类型:高度酒:酒精度(%vo1)为41.0~68.0;a
低度酒:酒精度(%vo1)为36.0~40.0。b)
6技术要求
6.1原辅料要求
合CB5749的规定。
取自鹤庆县云鹤镇西龙潭的泉
6.1.2大麦
应符合GB/T7416的规定
6.1.3大米
应符合GB1354的规定。
6.1.4糖化发酵剂
用鹤庆乾酒曲做糖化发酵剂
同源的辅料种水,在20℃~25
6.2生产加工要求
6.2.1工艺流程
花每年农历二
八月,按传统制曲工艺,用大米粉、麦麸加56味药食的条件下经拌曲,培菌
晒曲、粉碎而成的制剂。
原料浸泡→淋洗→初蒸→煮粮→复蒸—摊凉、下曲→进箱—培菌→入坛发酵→蒸馏→量质摘酒→贮存→勾调→包装。
6.2.2工艺要点
6.2.2.1原料浸泡
将大麦冷水浸泡18h~22h,透心率达到80%以上。6.2.2.2淋洗
泡粮撤水后,淋洗漂洗至无异味。2
6.2.2.3初蒸
DB53/T712—2015
上气均匀后,初蒸25min~30min。要求大麦颗粒80%以上有1mm~2mm裂口。6.2.2.4煮粮
煮粮水淹过粮面20cm~30cm,大气至微沸,后用小气,粮粒不翻,开口率达80%以上。要求粮粒不顶手、无白心,小翻花七至八成,但不能煮烂。6.2.2.5复蒸
上气均匀后,大气复蒸45min以上,大麦颗粒98%以上开口。6.2.2.6摊凉、下曲
鹤庆乾酒曲冬天用量10%、夏天用量8%,冬天下曲温度26℃~30℃、夏天20℃~26℃6.2.2.7进箱
进箱温度冬天25℃~27℃,夏天20℃~25℃。6.2.2.8培菌
培菌时间24h~26h,出箱温度控制在32℃~34℃,菌丝生长旺盛,有甜白酒香气,微酸、微甜、无馒味和酒味。
6.2.2.9入陶坛发酵
配糟比例1:0.5~1:1,准确控制培菌粮和配糟温度,发酵周期为21d~30d。6.2.2.10
流酒温度控制在25℃~30℃。
量质摘酒
酒头按7%摘取,分级贮存,入库酒度不得低于53%Vol。2购存
在陶坛贮存时间不少于3年。
3勾调
用贮存3年以上的不同生产时期的原酒调整酒精度、勾兑调味、过滤、检验、鉴评。6.2.2.14
4包装
DB53/T712—2015
洗瓶、灌装、封盖、贴标、检验、喷码、装箱入库。6.3质量要求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感官要求
高度酒
色泽和外观
低度酒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清香纯正、具有酒曲和麦香谐调的优雅香气酒体醇和
甘测爽净
酒体柔和谐调、爽净
具有本产品典型的风格
当酒液温度低于10℃以下时,允出现色累状沉淀物质或失光。常。
6.3.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酒精度/(%vo1)
总酸(以乙酸计)/(g/L)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固形物/(g/L)
理化指标
高度酒
41.0--68.0
“标签标示值与实测酒精度不得超过士LoNvo16.3.3
安全性指标
产品安全性指标应符合GB2757的相关规定。6.3.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8951的规定。
6.3.5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执行。7检验方法
7.1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的项目按GB/T10345规定的方法执行。4
酒液温度在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标
低度酒
36.0~40.0
7.2理化指标
酒精度、总酸、总酯、固形物理化指标按GB/T10345的规定执行7.3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执行。
8检验规则
8.1组批及抽样
8.1.1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质量相同的产品为一批。8.1.2抽样
DB53/T712—2015
随机抽取基数不少于200瓶中的样品6瓶,样品总量不低于3000mL,抽取的样品分为两份,一份送检,一份留样备查。
8.2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公司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感官、酒精度、总酸、总酯、固形物、甲醇、净含量。8.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当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d)
8.4判定规则
8.4.1检验全部指标合格时判定为合格。8.4.2
检验结果中有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使用留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9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9.1标志
鹤庆乾酒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和GB2757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9.1.1.1
的规定。
9.1.1.2获得批准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应符合《地理标志保护规定要求》。9.2包装
DB53/T712-2015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包装应封口严密、牢固。9.3运输
9.3.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9.3.2运输时不得日晒、雨淋、受潮、避免强烈震荡,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扔摔、撞击、挤压。9.4购存
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放置,成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通风、无异味处,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的物品混贮、混放。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鹤庆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鹤庆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云鹤镇示例图
西龙潭水库
红军长征纪念碑
黄龙潭
DB53/T712-2015
鹤庆县
云鹤镇在鹤庆的位置图
辛电镇
草海镇
松桂镇
西邑镇
黄坪镇
图A.1鹤庆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版权专有
不得翻印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871)(
63215571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