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758-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 758-2015
中文名称:棉纱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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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纱
单位
产品
可比
综合
电耗
限额
计算方法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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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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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DB33 758-2015 棉纱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33758-2015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27.010
方标准
DB33/7582015
代替DB33/758-2009
棉纱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comprehensive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percomparableunitproductforcottonfabric2015-06-23发布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10-01实施
本标准中4.1、4.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标准进行起草。DB33/758—2015
本标准代替DB33/758一2009(2013)《棉纱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与DB33/758—2009(2013)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增加了GB/T2589、GB/T12723、GB/T13466、GB/T17981引用标准;增加了棉纱(棉、化纤及混纺)生产工艺流程图;-增加了纱线加工工序修正系数:增加了新建及扩建企业棉纱单位产品综合电量消耗限额准入值;-增加了棉纱单位产品综合电量消耗限额先进值:-增加了纱线质量及新型纺纱折合率;-增加了纺纱机型修正系数:
一调整了棉纱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限额限定值:一调整了附录B1各种纤维修正系数分类:增加了节能管理与措施一章;
-规范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格式。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省棉纺织行业协会、杭州市能源学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明森、夏晓芳、刘小莉、张悦、邵雪珍、徐前、应苏娟。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7582009
1范围
棉纱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58-2015
本标准规定了棉纺(织)企业生产过程中,棉纱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规定了棉纺(织)企业,在棉纺专业设备(环锭纺、涡流纺、转杯纺、摩擦纺等)生产各种棉纱过程中,(纯棉纱、棉混纺纱、棉型纯化纤、色纱等)所消耗的电量之和与各品种、各规格合格品折合成标准品,计算成单位产量可比综合电耗的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棉纺(织)生产企业能源消耗量指标的评价与考核。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12497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12723
GB/T13466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153
GB19762
GB20052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DB33/65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综合电耗
comprehensive electricity
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将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类电量之和。单位:千瓦时(kw·h)
单位产量可比综合电耗comprehensiveelectricityconsumptionpercomparableunitproduct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将棉纱生产过程中各规格、各品种的合格品产量,分别进行修正,折合为棉纱标准品的产量,计算成单位产量可比综合电耗。单位:千瓦时/吨(kW·h/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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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4.1棉纱单位产品综合电量消耗限额限定值(见表1)。表1棉纱单位产品综合电量消耗限额限定值类别
单位产量可比综合电耗限额限定值(kw-h/t)
≤1650.00
新建及扩建企业棉纱单位产品综合电量消耗限额准入值(见表2)。4.2
表2新建及扩建企业棉纱单位产品综合电量消耗限额准入值类别
单位产量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准入值(kw-h/t)
≤1600.00
棉纱单位产品综合电量消耗限额先进值(见表3)。表3棉纱单位产品综合电量消耗限额先进值类别
5能耗计算原则、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5.1棉纱(棉、化纤及混纺)生产工艺流程单位产量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先进值(kW·h/t)
≤1500.00
棉纱(棉、化纤及混纺)生产工艺流程见本标准附录D。5.2能耗计算原则
能耗计算原则应符合GB/T2589、GB/T12723的规定。常用能源和耗能工质折标煤参考系数见本标准附表A。
5.3计算范围
5.3.1企业综合电耗是在统计报告期内,将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各系统实际消耗的电量之和的总电量。5.3.2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类电量,系指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各类电量,它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电量,不包括生活和其他作业用电。5.4计算方法
5.4.1分类
电耗分二类:产品综合电耗量、单位产量可比综合电耗。5.4.2综合电耗量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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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综合电耗量等于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过程中将各工序、各系统实际消耗各类电量之和。产品综合电耗量按式(1)计算:(1)
式中:
U一一产品综合耗电量。单位:千瓦时(kw·h);U——
生产活动中消耗的第i类用电量。5.4.3单位产量可比综合电耗的计算单位产量可比综合电耗等于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产品综合电耗量除以同期产出的棉纱标准品总产量。单位产量可比综合电耗按式(2)计算:U
式中:
单位产量可比综合电耗。单位:千瓦时/吨(kW·h/t);Nz——标准品总产量。单位:吨(t)。5.5标准品及标准品总产量计算
5.5.1标准品
棉纱以27.8tex(21英支)纯棉细纱为标准品,标准品细纱折合率为1.0000.5.5.2标准品产量计算
5.5.2.1棉纱各品种、各规格标准品产量计算(2)
棉纱各品种、各规格标准品产量等于其合格品产量乘以该品种棉纱各号数折合率B,乘以原料纤维纺(混纺、色纺)修正系数Ci,乘以纱线加工工序修正系数C2,乘以纱线质量修正系数Cs,乘以纺纱机型修正系数C4。棉纱各品种各规格标准品产量按式(3)计算:Npbzi=Nngj×B,×Cij
式中:
生产的第j类产品合格品折算标准品产量。单位:吨(t);生产的第类产品合格品产量。单位:吨(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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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生产的第类产品棉纱各号数折合率;C——生产的第j类产品原料纤维修正系数;C,——生产的第j类产品纱线加工工序修正系数;C——生产的第j类产品纱线质量修正系数;C4j
生产的第类产品纺纱机型修正系数;5.5.2.2棉纱各号数折合B
棉纱各号数折合率B见本标准附录B5.5.2.3纱线原料纤维修正系数C纱线原料纤维修正系数见本标准附录C5.5.2.4纱线加工工序修正系数Cz纱线加工工序修正系数见本标准附录C5.5.2.5纱线质量修正系数C3
纱线质量修正系数见本标准附录C5.5.2.6纺纱机型修正系数C4
纺纱机型修正系数C,见本标准附录C5.5.3标准品总产量的计算
标准品总产量等于各种合格品折算标准品产量之和。标准品总产量按式(4)计算:N-Nba
6节能管理与措施
6.1基础管理
6.1.1企业应按DB33/656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4)
6.1.2企业应按DB33/656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对能源测试数据计算分析和考核指标分别建立档案,并处于受控状态。
6.1.3企业应定期对产品消耗的能源进行分析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分厂(车间部门)建立用能责任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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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关纺织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求实施。6.2技术管理
6.2.1企业的供电系统、供热系统、供气系统、供水系统、空调系统等通用设备应达到经济运用状态,对用能设备的经济运用管理应符合GB/T12497、GB/T13466、GB/T17954、GB/T17981等经济运行标准规定。
6.2.2企业应提高通用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年运行时间大于3000h,负载大于60%的电动机、空气压缩机、风机、水泵等通用设备(包括新建、改扩建)应符合GB18613、GB19153、GB19762等能效标准中节能评价值或2级能效等级要求。企业应提高变电和配电的能效,新建或改扩建企业配电变压器的能效应达到GB20052节能评价值要求。6.3生产过程
6.3.1棉纺(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系统正常、连续稳定运行,提高系统运转效率,实现优质、低耗和清洁生产的状态6.3.2棉纺(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采用先进工艺,根据单耗状况,制定相应的节能改造规划和节能措施的实施计划,确保单位产品能耗处于先进水平。6.3.3棉纺(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采用先进技术,对供电系统、空调系统、供水系统、空压机系统等提高系统利用率,实现合理用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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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常用能源和耗能工质折标煤参考系数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见表A.1。表A.1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洗精煤
气田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水煤气
焦炭(含石油焦)
燃料油
蒸汽(低压)
2常用耗能工质折标煤参考系数
常用耗能工质折标煤参考系数见表A.2。系数单位
kgce/kg
kgce/kg
kgce/Nm
kgce/kg
kgce/m
kgce/kg
kgce/kg
kgce/kg
kgce/kg
kgce/kg
kgce/kg
kgce/kwh
kgce/MJ
kgce/kg
表A.2常用耗能工质折标煤参考系数品种
软化水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压缩空气
系数单位
kgce/t
kgce/t
kgce/Nm3
注:表A.2中折标准煤系数未标注的均为等价折标准煤系数6
折标煤系数
0.1229(当量)
0.03412(当量)
折标煤系数
棉纱各号数折合率见表B1。
公制号数
120(116.6)
52(53)
44(44.8)
42(41.6)
38(38.9)
30(30.7)
28(27.8)
26(26.5)
25(25.4)
23(23.3)
21(20.8)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棉纱各号数折合率
表B棉纱各号数折合率
英制支数
DB33/758—2015
折合率
DB33/7582015
公制号数
14(13.9)
13(12.7)
11(10.6)
5.5(5.3)
5(4.9)
表B(续)
英制支数
折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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