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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973-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 973-2015

中文名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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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农村 生活 污水处理 设施 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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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973-201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973-2015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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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030.99
瀘省地方
DB33/973—201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2015-6-29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5-7-1实施
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监测要求
实施与监督
DB33/973—2015
DB33/973—2015
为控制农村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结合浙江省农村实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学。本标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2015年6月29日批准。本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解释。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适用范围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除城镇建成区以外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本标准不适用于混入工业废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920
GB11893bzxz.net
GB11901
GB11914
HJ/T91
HJ/T347
HJ/T399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农村生活污水ruraldomesticsewage农村居民生活和经营农家乐产生的污水,包括冲厕、炊事、洗衣、洗澡等活动产生的污水。3.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ruralsewagetreatmentfacility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构筑物及设备,3.3
现有设施
Eexistingfacility
irKacaQiaiKAca-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建成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设施
Enew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标准分级
DB33/973—2015
4.1.1现有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按照设计标准执行相关限值要求,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4.1.2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执行表1规定的限值。4.1.3位于重要水系源头、重要湖库集水区等水环境功能重要地区和水环境容量较小的平原河网地区的新建设施执行一级标准;位于其它地区的执行二级标准。4.1.4执行一级标准的地域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表1水污染物最高充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注1:无量纲
控制项目名称
化学需氧量(CODcr)
氨氮(NH-N)
总磷(以P计)
悬浮物(SS)
粪大肠菌群(个/L)
动植物油
注2:仅针对含农家乐废水的处理设施执行4.2其他管理规定
一级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泥应合理处置并遵循资源化利用优先的原则。5监测要求
二级标准
5.1参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对水污染物监测应按HJ/T91执行。5.3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2所列的方法标准或国家认定的其他等效方法标准。2
污染物项目
化学需氧量(CODcr)
氨氮(NH-N)
总磷(TP)
悬浮物(SS)
粪大肠菌群
动植物油
实施与监督
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方法标准名称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总磷的测定
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试行)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执行一级标准的地域范围后应向社会公开。6.2
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执行更严格的标准irKacaQaiKAca
DB33/9732015
方法标准编号
GB/T6920
GB11914
HJ/T399
GB11893
GB11901
HJ/T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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