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2 006-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S42 006-2015
中文名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葛粉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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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食品安全
地方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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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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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DBS42 006-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葛粉
DBS42006-2015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湖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DBS42/006-—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2015-06-15发布
2015-12-15实施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标准由随州市二月风食品有限公司和湖北工业大学提出。本标准由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DBS42/006—2015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本标准起草单位:随州市二月风食品有限公司、湖北工业大学、随州市卫生监督局、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冬生、赵一果、汪超、李高波、聂邦同、赵今月、张德平、宋金义、徐宁、张会群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DBS42/006—2015
本标准规定了葛粉的术语与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本标准适用于以葛根为原料,采用清洗、粉碎、过滤、除杂、沉淀、干燥等食品加工工艺制成,需加热熟化后食用的葛粉。2
术语与定义
2.1葛粉
以葛根(鲜、干)为原料,采用清洗、粉碎、过滤、除杂、沉淀、于燥等食品加工工艺,不添加任何其他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等包装而成的食品。3
3.1原料要求
3.1.1葛根
葛根(Puerarialobata(Willd.)Ohwi,PuerariathomsoniiBenth.)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的规定,无霉变、无腐烂,具有葛根应有的清香味。葛根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3.1.2生产加工用水
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检验方法
呈白色、灰褐色或黄白色,色泽均匀具有葛粉特有的气味,无异味
粉状或不规则块状
无葛根纤维及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按GB/T10221相关规定,随机
抽样,将样品平摊于洁净的白瓷盘中,按感官要求对样品进行检验。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葛根素/(mg/kg)
淀粉/(%)
水分/(%)
灰分/(%)
酸度/mL,每10.0g样品)
二氧化硫/(mg/kg)
黄曲霉毒素B/(μg/kg)
铅(以Pb计)/(mg/kg)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3.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g)
3.5净含量
表2理化指标
符合GB2763的规定
微生物指标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4
检验规则
4.1组批
DBS42/006—2015
检验方法
GB/T22251
GB/T5009.9
GB/T22427.1
GB/T22427.9
GB/T5009.34
GB/T5009.22
GB5009.12
按GB2763规定方法测定
检验方法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加工方法、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4.2抽样
产品抽样按照生产批次及数量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的要求。4.3出厂检验
4.3.1产品出厂需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4.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灰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4.4型式检验
4.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a)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新产品定型鉴定时:
正常生产6个月以上时:
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iiKacaiaiKAca-
e)原材料来源、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f)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4.4.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3.2、3.3、3.4规定中的全部项目。4.5判定规则
DBS42/006—2015
4.5.1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中所包括的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4.5.2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其他项目如有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果复检项目中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5.1标志、标签
5.1.1产品销售包装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5.1.2产品运输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5.2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包装应密封,防潮、防污染。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毒。
5.3运输
运输设备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有腐蚀性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过程中必须防雨、防潮、防暴晒。5.4购存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卫生安全处,有防尘、防鼠、防晒、防雨等设施,产品堆放时应离地离墙,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腐蚀的其它货物混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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