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formunicipaltunnel engineeringDGJ08-2017-2014
J10982-2014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
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15年2月1日
同济大学出版社
4上海
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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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官
徐春莲
陈益平
同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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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文件沪建管[2014]994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主编的《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经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I08一2017一2014,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4条、5.4.8条为强制性条文。原《世博会园区综合管沟建设标准》(DG/TJ08一2017一2007)同时废止。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本规范是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121236号文,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在上海市标准《世博会园区综合管沟建设标准》DG/TI08一2017一2007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上海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及运营维护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完成制定。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系统规划:4建工程设计:5附属工程设计:6施工及验收:7维护与档案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其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邮编:200092,E-mail:
[email protected]).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
参编单位: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主要起草人员:王恒栋
薛伟辰(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王梅王蓓
朱雪明
李静毅
主要审查人员:束
鲍土荣
乔起起
姬卫东
徐国强
朱邦范
刘澄波
张亦明
廖宗高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2014年10月8日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3系统规划
一般规定
总体布置
容纳的管线
标准断面
电缆、光缆敷设
支架、桥架
管道敷设
土建工程设计
-般规定
结构上的作用
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
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
构造要求
附属工程设计
消防系统
供电与照明
监控与报警系统
通风系统
排水系统
标识系统
施工及验收
一般规定
基础工程施工与验收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附属工程施工与安装
维护与档案管理
7.2档案管理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General provisions
2Terms and symbols
2.2Symbols
3Systematicplan
Contents
General requirements
Routedesign
Pipelines and cables
Standard cross-section
Layout of electricand optical cableCantilever bracket and cable trayLayout of pipelines in the municipal tunnel -...Structural design
General requirements
Materials
Actions onthestructures
Cast-in-place concrete municipal tunnelPrecast concrete municipal tunnelDetailing requirements
5Accessorialworksdesign
Fireprevention system
Powersupply&lightingsystem
Monitoring system
Ventilation system
5.5Drainagesystem
Signsystem
Construction andacceptance
General reguirements
Earthworkandfoundation
Cast-in-site concrete municipal tunnelPrecast concrete municipal tunnel31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accessorial works....
Maintenanceandarchivemanagement7.1Maintenance
7.2Archivemanagement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List of normative standards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总则
1.0.1为节约集约利用上海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市政公用管线建设安全与标准,统筹安排市政公用管线在综合管廊内的敷设,保证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市新建、扩建、改建的综合管廊工程。1.0.3综合管廊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土海市具他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综合管廊municipaltunnel按照“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的原则,以达到集约化建设目的,建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种及两种以上市政公用管线的设施。
2.1.2:线综合管廊trunkmunicipaltunne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设,用手容纳市政公用主干管线的综合管廊。
2.1.3支线综合管廊branchmunicipaltunnel采用单舱或双舱方式建设用于容纳市政公用配给管线的综合管廊。
2.1.4:缆线综合管廊cabletrough采用单舱方式建设,设有可开启盖板但其内部空间不能满足人员正常通行要求,用于容纳电缆和信息线缆的综合管廊。2.1.5信息线缆communicationcable用于传输信息数据电信号或光信号的各种导线的总称,包括通信光缆、通信电缆以及智能弱电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2.1.6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cast-in-siteconcretemunicipaltunnel采用在施工现场支模、绑扎钢筋、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综合管廊。
2.1.7预制拼装综合管廊precastconcretemunicipaltunnel综合管廊分节段在工厂内浇筑成型,运输至建设现场,采用拼装工艺施工成为整体。包括仅带纵向拼缝接头的预制拼装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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