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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 71-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GJ32J 71-2014

中文名称: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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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江苏省 居住 建筑 环境 节能 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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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J 71-2014 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71-2014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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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J11266--2014
DGJ32/J71--2014
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
和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of thermo-environment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residentialbuildings inJiangsu province2014-11-05发布
2015-01-01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
和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of thermo-environment&energy conservation for residentialbuildings in Jiangsu provinceDGJ32/J71-2014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5年1月1日
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4南京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esign standard of thermo-environment & energy conservation for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Jiangsu provinceDGJ32/J71-2014
编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省佳房和城尔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声佳编辑
刘些立宋平
出版发行
出版社地址
出版社网址
风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风凰科学技术出版社
南京市湖南路1号A楼,邮编:210009http://pspress.cn
南京紫藤制版印务中心
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印剧厂850mm×1168mm1/32
数53000
2014年12月第1版
2014年12月第1次印刷wwW.bzxz.Net
统一书号
155345·478
价30.00元
图书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随时寄印刷厂调换。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37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71—2014,自2015年1月1口起实施,其中第5.1.1、5.1.2、5.2.1、5.2.2、5.2.3、5.2.4、5.2.5、5.2.6、5.2.8、5.2.11、5.3.1、5.3.2、5.3.3、5.3.4、5.3.5、5.3.6、5.3.8、5.3.11、7.1.3、7.1.4、7.3.1、7.6.3、7.6.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08同时废止。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5日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本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参照国际和国内其他省市有关标准,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08进行了局部修订。本标准共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设计指标;4建筑热工设计的一般规定;5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6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7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能设计:8生活热水供应;附录A附录D。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第5.1.1、5.1.2、5.2.1、5.2.2、5.2.3、5.2.4、5.2.5、5.2.6、5.2.8、5.2.11、5.3.1、5.3.2、5.3.3、5.3.4、5.3.5、5.3.6、5.3.8、5.3.11、7.1.3、7.1.4、7.3.1、7.6.3、7.6.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第7.1.4条内容与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中强制性条文第5.1.6条、《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中强制性条文第6.0.3条等效,第7.3.1条内容与《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中强制性条文第5.1.1条等效,第7.6.3条内容与《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一2010中强制性条文第5.2.9条部分等效,第7.6.4条内容与《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中强制性条文第5.3.3条、《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一2010中强制性条文第6.0.2条等效。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邮政编码:210008)负责其他条文的解释。各单位1
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淮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政编码:210036)。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参编单位:南京城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银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朗诗集团
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臣功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许锦峰
张海遐
龚延风
张瀛洲
许超徐雯
主要审查人:付祥钊
刘苏荣
林海燕
孙晓文王然良
昊志敏
房向阳
刘明明
胡萧辉
谢远见
吴立生
张定干
夏卓平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设计指标
3.1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
3.2能耗计算指标
4建筑热工设计的一般规定
4.1基本规定
4.2布局与绿化
5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
体形系数
5.2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围护结构
5.3寒冷地区建筑围护结构·
6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能设计7.1
般规定
7.2分散式供暖空调系统
集中式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
集中式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媒输送7.4
7.5集中式供暖空调系统的室内末端设备·7.6集中式供暖空调系统的自动控制与能耗计量8生活热水供应·
附录A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
附录B窗的传热系数
附录C建筑面积和体积的计算
附录D主导材料与计算参数
本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了贯彻国家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改善建筑物室内热环境,提高江苏省居住建筑供暖、空调、生活热水等方面耗能的使用效率,特制订本标准。通过建筑设计和供暖与空调设计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使江苏省居住建筑节能率达到65%的水平。1.0.2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范围内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标准、能耗标准及节能设计原则和要求。1.0.3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建筑节能设计应包括下列过程:1建筑设计满足本标准节能设计的一般性规定。2围护结构热工指标符合本标准的围护结构规定指标,或建筑节能综合能耗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指标。3供暖空调设计符合本标准要求。1.0.5按本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节能建筑energysavingbuilding在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满足室内热环境质量条件下,通过提高建筑围护结构隔热保温性能、供暖空调系统运行效率和利用自然能源等技术措施,使建筑的供暖与空调降温能耗降低到规定水平,同时,当室内不采用供暖与空调降温措施时,仍满足一定居住舒适度的建筑。
passivebuilding
2.1.2,被动建筑
不设置集中空调和集中供暖系统的节能建筑。2.1.3主动建筑activebuilding
在被动建筑的基础上加设了集中空调或集中供暖系统的节能建筑。主动建筑分为两类:I类为仪集中供暖的建筑,Ⅱ类为集中空调(夏季制冷且冬季供暖)的建筑2.1.4采暖期天数heatingperiod forcalculation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天数。2.1.5采暖期室外平均气温meanoutdoortemperatureinheatingperiod
当地气象台(站)冬季室外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的累年平均值。
2.1.6设计计算用空调降温期天数coolingperiodforcalculation累年日平均温度高于或等于26℃的天数。2.1.7空调降温期室外平均气温meanoutdoortemperatureincooling period
当地气象台(站)夏季室外日平均温度高于或等于26C的累年平均值。
2.1.8建筑物耗热量指标indcxofheatconsumptionofbuilding在设计计算用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全部房间平均计算温度为18℃,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由室内供暖设备提供的热量。2.1.9建筑物耗冷量指标
ofbuilding
index of cooling consumption在设计计算用空调降温期室外平均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全部房间平均计算温度为26C,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由室内空调设备提供的制冷量。annual electricityeonsumption2.1.10建筑耗电量指标
ofbuilding
在设计计算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计算温度单位建筑面积全年消耗的电量。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
building envelope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I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1m围护结构的传热量。
围护结构传热阻
building envelope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倒数。
heat transfer resistance of
2.1.13热惰性指标(D值)indexofthermalincrtia表征围护结构阻止热量传递和对温度波衰减程度的无量纲指标。对单一材料围护结构:D=R×S;对多层材料围护结构:D=RXS。式中,R为围护结构材料层的热阻,S为相应材料层的蓄热系数。
2.1.14建筑物体形系数shapefactorofbuilding3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层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2.1.15窗墙面积比windowtowallratio房间窗户洞口面积总和与房间立面单元面积(即建筑层高与开间定位线围成的面积)总和的比值。2.1.16玻璃遮阳系数shadingcoefficientofglass玻璃实际太阳得热量与通过厚度为3mm厚标准透明玻璃的太阳得热量的比值。
2.1.17被动供暖passiveheating不通过专用供暖设备,只利用外部辐射得热和室内得热,提高室内温度的做法。
2.1.18围护结构系列seriesof building envelope当采用规定性指标设计法时,被动建筑可选用的围护结构(包括外墙、分户墙、楼板、门窗等)规定性指标的不同组合。2.L19江苏省气侯分区climateregion of buildingsinJiangsuprovince
徐州市、连云港市属寒冷地区,其余各市属于夏热冬冷地区。2.2符号
热情性指标,无量纲: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
建筑物耗冷量指标:
建筑耗电量指标
围护结构传热阻:
建筑体形系数;
玻璃遮阳系数。
3设计指标
3.1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
3.1.1被动建筑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应满足下列条件:1冬季供暖建筑室内平均温度不低于18℃,换气次数为1.0次/h。
2夏季空调建筑室内平均温度不高于26℃,换气次数为1.0次/h。
3冬季被动供暖建筑室内平均温度夏热冬冷地区不低于12℃,寒冷地区不低于10℃。
4夏季自然通风情况下,建筑物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不高于35C
3.1.2主动建筑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应满足下列条件:1采用集中供暖的建筑,室内温度不低于18℃,新风量为2m/(m.h)。
2采用集中空调(夏季制冷且冬季供暖)的建筑,室内温度不高于26C,新风量为3m2(m2h)。3.2能耗计算指标
3.2.1被动建筑通过供暖与空调降温措施,使室内热环境达到本标准第3.1.1条第1、2款的要求时其建筑物供暖耗电量与空调耗电量之和不应超过表3.2.1规定的供暖耗电量与空调耗电量指标之和。
表3.2.1被动建筑供暖耗热量、空调耗冷量、耗电量指标供暖期
夏热冬冷
耗热量指标
gw(W/m2)
耗电量指标
9e-+(kw.h/m2)
空调降温期
耗冷量指标
ge(W/m-)
耗电量指标
ge*,(kW.h/m)
3.2.2主动建筑通过供暖与空调降温措施,使室内热环境达到本标准第3.1.2条的要求时,其建筑物供暖耗电量与空调耗电量之和不应超过表3.2.2规定的供暖耗电量与空调耗电量指标之和。
表3.2.2主动建筑供暖耗热量、空调耗冷量、耗电量指标供暖期
夏热冬冷
耗热量指标
9(W/m)
耗电量指标
(kw.h/m)
空调降温期
耗冷量指标
ge((W/m2)
耗电量指标
Qe-r(kw.h/m)
4建筑热工设计的一般规定
4.1基本规定
4.1.1夏热冬冷地区宜优先采用被动建筑:当进行主动建筑设计时,宜采用I类主动建筑。
4.1.2寒冷地区不宜采用Ⅱ类主动建筑。4.2布局与绿化
4.2.1建筑选址宜选用有良好日照和自然通风条件的地块,不宜布置在洼地。
4.2.2建筑群体的平面和竖向布局,宜采用交错排列、斜、坡地台阶排列等形式,不宜采用不利于自然通风的周边式和混合式布置形式。有条件时,宜引人水陆风或山谷风以改善居住区的夏季热环境,避开冬季北向风口地段4.2.3建筑朝向宜为南偏西5°至南偏东30°之间。Ⅱ类主动建筑宜为南偏东、西各45°之间。
4.2.4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应按《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及《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4.2.5应根据建筑群体的平面和竖向布局,结合建筑朝向,合理设计户型、室内布局、建筑开口面积及位置,以利于室内自然通风的气流组织。宜进行室内自然通风效果分析。4.2.6宜在建筑物需要遮阳部位的南侧或东西侧配置树冠高大的落叶树,或采取屋面绿化、墙面绿化措施。建筑物周边场地绿化等应满足规划要求。
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
5.1体形系数
5.1.1被动建筑的体形系数应符合表5.1.1限值的规定。若体形系数超出表5.1.1规定的上限值,应按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进行节能综合指标判断。
表5.1.1被动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地区
照热年净
4~5层
建筑层数
6-8层
9-11层
20.250.40
212履
5.1.2主助建筑的体形系数应符合表5.1.2限值的规定。若体形系数超出表5.1.2规定的上限值,应按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进行节能综合指标判断。
表5.1.2主动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主动
1类(集
中供暖)
类(集中
供暖、空调)
≤3层
4~5层
建筑层数
6~8层
9~11层
≥0.25且≤0.35
I类(集
中供暖)
类(集中
供暖、空调)
续表5.1.2
建筑层数
4~5层
≥0.20且
9~1层
5.2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围护结构
≥12层
≥0.20且
5.2.16层及以上被动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热情性指标应符合表5.2.1中两个系列指标中的任一系列要求。若设计建筑围护结构中的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外窗不满足表5.2.1的规定,则应按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进行节能综合指标判断。表5.2.1夏热冬冷地区6层及以上被动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W/(m·K)]、热情性指标D围护结构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
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户墙、分户楼板、楼
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
系列一
K0.6,D>Z.5
K≤1.2,D>2.5
K1.0,1.6SD≤2.5
系列二
K1.5,D>2.5
K1.2.1.6≤D≤2.5
围护结构
通往封闭空间
通往非封闭
空间或户外
续表5.2.1
系列一
应符合本标准表5.2.8-1中
系列一的要求
系列二
应符合本标准表5.2.8-1中
系列二的要求
5.2.24~5层被动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热情性指标应符合表5.2.2中两个系列指标中的任一系列要求。若设计建筑围护结构中的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外窗不满足表5.2.2的规定,应按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进行节能综合指标判断。表5.2.2夏热备冷地区4~5层被动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W/m-K)、热情性指标D围护精构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
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户墙、分户楼板、楼
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
系列一
K≤0.5.D>3.0
K≤1.0.D>2.5
系列二
K≤1.2,D>2.5
围护结构
通往封闭空间
通往非封闭
空间或户外
续表5.2.2
系列一
应符合本标准表5.2.8-2中
系列一的要求
系列二
应符合本标准表5.2.8-2中
系列二的要求
5.2.33层及以下被动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热情性指标应符合表5.2.3中两个系列指标中的任一系列要求。若设计建筑围护结构中的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外窗不满足表5.2.3的规定,则应按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进行节能综合指标判断。表5.2.3夏热冬冷地区3层及以下被动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W/(m·K)]、热情性指标D围护结构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
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户墙、分户楼板、楼
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
系列一
K≤0.45,D≥3.0
K≤0.8,D>2.5
K≤0.65,
系列二
KS1.0,D>2.5
1.6≤D≤2.5
围护结构
通往封闭空间
通往非封闭
空间或户外
续表5.2.3
系列一
应符合本标准表5.2.8-2中
系列一的要求
系列二
应符合本标准表5.2.8-2中
系列二的要求
5.2.46层及以上主动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热情性指标应符合表5.2.4的要求。若设计建筑围护结构中的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外窗不满足表5.2.4的规定,则应按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进行节能综合指标判断。
表5.2.4夏热冬冷地区6层及以上主动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W/(m·K)]、热情性指标D围护结构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
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户墙、分户楼板、楼
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
通往封闭空间
通往非封闭
空间或户外
K≤0.5.D≥3.0
K≤0.85,D>2.5
K0.65,D>2.5
围护结构
续表5.2.4
应符合本标准表5.2.8-3的
应符合本标准表5.2.8-3的
5.2.54~5层主动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热情性指标应符合表5.2.5的要求。若设计建筑围护结构中的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外窗不满足表5.2.5的规定,则应按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进行节能综合指标判断。
表5.2.5夏热冬冷地区4~5层主动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W/(m·K)]、热情性指标D围护结构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
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户墙、分户楼板、楼
橡间隔墙、外走廊隔墙
通往封闭空间
通往非封闭
空间或户外
K≤0.45,D≥3.0
K≤0.65,D>2.5
应符合本标准表5.2.8-4的
K≤0.55,D>2.5
K≤14
应符合本标准表5.2.8-4的
5.2.63层及以下主动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热情性指标应符合表5.2.6的要求。若设计建筑围护结构中的外墙、架空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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