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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357.3-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0357.3-2015

中文名称:乌龙茶 第3部分:黄金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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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357.3-2015 乌龙茶 第3部分:黄金桂 GB/T30357.3-2015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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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7.14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357.3-—2015
乌龙茶
第3部分:黄金桂
Oolongtea-Part3:Huangjingui
2015-07-0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5-11-02实施
GB/T30357《乌龙茶》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铁观音;
第3部分:黄金桂:
第4部分:水仙;
第5部分:肉桂;
第6部分:单枞;
第7部分:佛手;
第8部分:大红袍:
本部分为GB/T30357的第3部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30357.3—201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本部分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9)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福建省安溪八马茶业有限公司、福建大自然茶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安溪县溪韵茶业有限公司、华样苑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安溪茶厂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罗晓薇、林锻炼、陈磊、翁昆、陈文钦、林荣溪、杨宝荣,孙威江、陈万年、林先滨、黄东方、黄伙水、李宗垣。
1范围
乌龙茶
第3部分:黄金桂
GB/T30357.3—2015
GB/T30357的本部分规定了黄金桂的术语和定义、实物标准样,基本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赔
本部分适用于以荧品种的叶、驻芽、嫩梢为原料,依次经萎调做青、杀青、揉拾(包揉)、烘干等独特工艺过程制成的初制茶整形、归类等工艺制成的乌龙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了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意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夜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术交件。GB/T191
GB2762
GB7718
包装储运国示标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T8302
茶取样
食品中
污染物限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购
GB/T303茶磨碎试样的制备及提干物质含量测处GB/T804
GB/T83
GB/T830
GB/T8311
GB/T14487
水分测定
水海物测
茶总灰分测定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茶叶感宫评审术语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
GB/T18795
GB/T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Www.bzxZ.net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30357.1乌龙茶
GB/T30375茶叶贮存
茶叶包装通则
GH/T1070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
3术语和定义
GB/T144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黄金桂Huangjingui
以山茶属茶种茶树[Camellia sinensis(Linnaeus)O.kuntze]黄旦品种的叶、驻芽和嫩茎为原料,依GB/T30357.3—2015
次经姜调、做青、杀青、揉捻(包揉)、烘干等独特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特定品质特征的茶叶产品,简称黄金桂。
4实物标准样
各等级均应设置实物标准样,有效期为3年。实物标准样的制备按GB/T18795规定执行。5要求
5.1基本要求
符合GB/T30357.1中的要求。具有正常的色、香、味,无异味,无异膜,无劣变。不含有非茶类物质,不着色,无任何添加剂。
感官指标
感官品质要求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品质要求
3理化指标
尚勾整
尚洁净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水分(质量分数)/%
总灰分(质量分数)/%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碎茶(质量分数)/%
粉末(质量分数)/%
5.4卫生指标
黄绿有光泽
尚黄绿
花香清
高持久
花香尚清
高持久
表2理化指标
5.4.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5.4.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2
清醇鲜爽、
品种特征显
醇、品种
特征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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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黄明亮
软亮、有余香
尚软亮,匀整
5.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试验方法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检验按GB/T23776的规定执行。6.2
理化指标
试样的制备按GB/T8303的规定执行。水分检验按GB/T8304的规定执行。水浸出物检验按GB/T8305的规定执行。总灰分检验按GB/T8306的规定执行。碎茶检验按GB/T8311的规定执行。6.2.6
粉末检验按GB/T8311的规定执行。卫生指标
6.3.1污染物限量检验按GB2762的规定执行。6.3.2农药残留限量检验按GB2763的规定执行。6.4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取样
GB/T30357.3-—2015
7.1.1取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生产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7.1.2取样按GB/T8302的规定执行。7.2检验
7.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碎茶、粉末和净含量。
7.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1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如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a)
b)生产地址、生产设备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GB/T30357.3—-2015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3判定规则
按第5章要求的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7.4复验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8302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购存
8.1标志标签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8.2包装
应符合GH/T1070的规定。
8.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暴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8.4购存
应符合GB/T30375的规定。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1-51463
GB/T30357.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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