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133-1995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化工>>合成材料>>G33塑料型材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6-04-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李元达、余栋骥
起草单位:广东省塑料皮革工业研究所、中山市威力塑料建材实业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
发布部门:中国轻工总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用硬聚氯乙烯(PVC-U)挤出型材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未增塑聚氯乙烯模塑料为原料,经连续挤出成型的室内用板状中空型材,主要用于室内装饰,如:天花板、墙裙、折叠门、壁板等,以下简称型材。 QB/T 2133-1995 室内装饰用硬聚氯乙烯(PVC-U)挤出型材 QB/T2133-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室内装饰用硬聚氧乙烯
(PVC-U)挤出型材Www.bzxZ.net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2133-- 1995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用硬聚氮乙烯(PVC-U)挤出型材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未增塑聚氯乙烯模塑料为原料,经连续挤出成型的室内用板状中空型材,主要用于室内装饰,如:天花板、墙裙、折叠门、壁板等,以下简称型材。2引用标准
GB2406
GB2408
GB 2828
GB2918
GB4609
GB 8814
GB9646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燃烧法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垂直燃烧法门、密框用硬聚氧乙烯(PVC)型材硬聚氟乙烯(PVC-U)管材耐丙酮性试验方法GB/T14153
3产品分类
硬质塑料落锤冲击试验方法通则型材分为普通和难燃两类。
4技术要求
4.1外观
型材表面不应有影响使用的凹凸、伤痕、变形、杂质、色差、光泽不匀等缺陷。4.2颜色
由供需双方商定。
4.3弯曲度
型材侧边的弯曲应≤1.5mm/m。
4.4长度偏差
长度不充许负偏差。
4.5壁厚
型材壁厚应≥0.7mm。
4.6理化性能
理化性能要求见表1。
中国轻工总会1995-08-08批准
1996-04-01实施
加热变化率,%
加热后状态
耐丙酮性
落锤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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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温尺寸变化率,%
耐钉性
氧指数%
水平燃烧,级
垂直燃烧,级
注:(普通类型材不考核表1序号7~9的性能。②装配使用时不需钉的型材不考核序号6的性能。5试验方法
5.1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
气泡、裂纹、麻点等不允许
无可见缺陷
试验按GB2918规定的标准环境正常偏差范围进行,调节时间为2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5.2外观与颜色
取三段1m长型材作试样,在自然光下目测。5.3弯曲度
取三段1m长型材作试样,将试样的侧边平行靠在平台的面上,用塞尺测量试样侧边与平台的距离,精确到0.2mm,取同一侧边与平台距离的最大值作为弯曲度,以三个试样的最大弯曲度作为结果。5.4长度偏差
取产品三根,用精度1mm的量具测量。5.5壁厚
取三段试样,分别沿宽度方向任意测量三个点的壁厚,精确到0.02mm,取三个试样的最小值作为结果。
5.6理化性能
5.6.1加热后尺寸变化率
按GB8814中5.12条规定进行,加热温度为85土2℃,时间为0.5h。5.6.2加热后状态
按5.6.1条试验后,在自然光下目测试样。5.6.3耐丙酮性
按GB9646有关规定进行。
5.6.4落锤冲击
按GB/T14153的A法进行,落锤质量为1kg,锤头半径为30mm,高度为1m。5.6.5高低温尺寸变化率
按GB8814中5.15条规定进行。
5.6.6耐钉性
取1m长型材三段,在试样需钉装的部位下垫上平整木条,再置于水泥台上,用装有宽4mm、长19mm、线径1.2mm!型钉的气动打钉机压紧试样将其钉在木条上,钉距300mm,钉的力度以能钉紧试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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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于木条上,但不压坏试样为好,必要时可调整气压达到。试验结果9个钉口经目测不得有可见裂纹为合格。5.6.7氯指数
按GB2406规定进行。
5.6.8水平燃烧
按GB2408规定进行。
5.6.9垂直燃烧
按GB4609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1.1出厂检验
4.1~4.5条为出厂检验项目。
6.1.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如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时,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验;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2抽样与组批
6-2.1组批
以同原料、工艺、设备、规格,以连续生产不超过1个月,产量不超过10t的型材为一批。6.2.2抽样
6.2.2.1外观、颜色及尺寸检验按GB2828规定,采用正常检查次抽样方案,取一般检查水平1,合格质量水平AQL6.5,见表2。
26~~5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6.2.2.2理化性能检验,随机抽取产品5根,每个项目应尽量平均从5根产品上取样。6.3判定规则
6.3.1合格项的判定
6.3.1.1外观与尺寸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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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与尺寸检验结果按表2规定进行判定。6.3.1.2理化性能的判定
理化性能测试结果中,若有不合格项时,应从原批中抽取双倍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测理化性能合格。
6.3.2合格批的判定
外观、尺寸、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整批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每个产品包装应具有下列标志:采用的标准号、生产单位名称、产品批号、型号、合格证等。7.2包装
型材用软绳捆紧,每捆重量应小于50kg,再用塑料薄膜或其他材料包装。需采用其他包装方式由供需双方商定。
7.3运输
运输时应平整堆放,避免重压,防晒防雨,轻装轻卸。7.4购存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应平整堆放,堆高不过1m。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广东省塑料皮革工业研究所、中山市威力塑料建材实业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元达、余栋骥。本标准非等效采用ASTMD3678一88《硬质聚氯乙烯(PVC)挤出室内型材规范》。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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