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1033-2014
水利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pumping station2014-08-27发布
2015-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利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of pumping stationGB/T51033-201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4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2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利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水利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033一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8月27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吸收了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和先进、成熟的施工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及生产中提出的新要求,重点开展了泵站施工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等的分析研究。同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设计、科研、施工、管理等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9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施工布置、施工测量、地基与基础、泵房施工、进出水建筑物施工、观测设施和施工期观测、金属结构安装及试运行、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泵站施工验收等。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0号荣宁园3号楼;邮政编码:100054;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参编单位:武汉大学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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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水务局
主要起草人:李端明
王俊武
主要审查人:窦以松
朱华明
石自堂
骆克斌
王力秦吕斌
郑玉春储训
郝满仓
陈亚辉
魏迎奇
乔亚成
汤正军
施工布置
一般规定
布置方法与要求
免费标准bzxz.net施工测量
一般规定
测量方法与要求
地基与基础
般规定
基坑排水
基坑开挖
地基处理
特殊土地基处理
地基加固
泵房施工
般规定
钢筋混凝土
泵房底板
泵房楼层结构
泵房建筑与装修
泵房加固改造:
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
移动式泵房
6进出水建筑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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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10)
(12)
(13)
(15))
(19)
(19)
(28)
(29)
(39)
一般规定
前池及进水池·
输水管道的管床及镇墩、支墩
出水池及压力水箱
进出水建筑物加固改造
观测设施和施工期观测
观测设施
施工期观测
金属结构安装及试运行
一般规定
埋件安装
平面闸门安装
拍门安装
拦污栅安装
闸门拍门、拦污栅试运行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安装及试运行移动式启闭机安装及试运行
液压式启闭机安装及试运行
清污机安装及试运行
金属结构加固改造
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
质量控制
质量检验及缺陷处理
施工安全
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泵站施工验收
附录A
换填土层法
(39)
(42)
(43)
(44)
(46)
(50)
(50)
(52)
(55)
(57)
(58)
(62)
(65)
(67)
(70)
(76)
(78)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附录G
附录H
附录J
搅拌桩法
灌浆法
桩基础
沉井基础
普通模板及支架的计算荷载
砌石工程
平面闸门理件安装允许偏差
移动式启闭机部分部件安装允许偏差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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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87)
1.0.1为规范泵站施工及验收行为,统一其技术要求,做到优质、安全、经济,保证工期,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灌溉、排水、调(引)水的大中型泵站及安装有大中型主机组的小型泵站的建筑物施工、金属结构安装及验收
1.0.3泵站工程施工宜采用经过试验和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
1.0.4泵站工程施工及验收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规定。
1.0.5泵站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施工布置
2.1一般规定
2.1.1施工布置应根据泵站工程枢纽布置,建筑物型式,施工条件和工程所在地自然、社会状况等因素,对为施工服务的各种临时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和布置。2.1.2主要施工工厂和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按施工期受洪水的影响程度确定。其防洪标准应按工程设计确定的洪水标准选用。2.1.3施工布置应合理利用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注重环境保护,减少水士流失。
2.1.4房屋建筑和施工临时设施宜永久和临时相结合,减少或避免大量临时设施在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拆迁,减少占用施工场地;也可利用永久建筑物和附近已建工程的原有设施作为施工临时设施。
2.1.5若场地条件具备布置不同的施工方案,且各方案差异较大时,应进行施工布置方案比选。必要时,应进行专题论证,2.2布置方法与要求
2.2.1施工布置应根据施工需要分阶段形成,并满足各阶段的施工要求。施工场地平整范围宜按施工布置最终要求确定,2.2.2施工布置宜先进行施工导流工程布置和主体工程施工分区,再进行施工临时设施、对外交通等的布置。施工布置时,应统筹考虑可利用场地的位置和面积、施工临时建筑与水久设施的结合等因素:生产区宜采取封闭式施工措施,当施工管理区和生活区与生产区相连接时,应采取围栏或棚栏等措施隔离,以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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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布置可按以下功能分区:
主体工程施工区:
施工工厂区;
当地材料加工区
仓库、堆场和道路等储运系统: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安装场地,存弃渣料堆放区:
施工管理和生活区。
2.2.4主体工程施工区应包括进水建筑物、泵房、出水建筑物等主体工程的施工现场。在工程施工期,应经济合理地解决主石方开挖和回填、砌体和混凝土浇筑的运输道路、基坑排水设施、水电气供应、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场地和运输道路等。2.2.5施工工厂区主要应包括砂石料加工、钢筋加工制作、混凝土生产、供水、供电、供风、通信、机械修配及加工等场地。施工工厂宜布置在服务对象和用户附近,少占耕地,避开不良地质地段,满足防洪、防火、安全、卫生和环保等要求。2.2.6当地材料加工区应布置在场地开阔、运输便利和排水条件良好的场地。
2.2.7仓库和堆场等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布置上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等安全规定。
2.2.8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的安装场地宜布置在其安装部位附近。应合理衔接建施工与设备安装节点,充分利用土建施工中已建工程和各种设施,经济合理地利用安装场地:2.2.9存、弃渣料堆放场应选用易于修建出渣道路的山沟、坡地、荒滩,避免古用耕地和经济林地。堆放场边坡应稳定安全,排水设施良好。临时堆存料场宜选在开挖渣料使用地点附近,并具备较好的开挖、装卸、运输条件,
2.2.10施工管理区和生活区宜选择在交通及通信方便,邻近施工现场,具备良好的日照、通风、水源和排水条件的场地。:其房屋:3:
建筑标准应根据当地地形和气象特征、房屋使用年限等条件确定,使用期在5a以上的房屋建筑宜选用永久结构,也可采用装配式活动房屋,
2.2.11应根据施工布置和施工进度要求,合理确定对外和场内交通方案。对外交通方案应确保施工工地与公路、铁路车站、水运港口之间的交通联系,具备承担施工期间外来物资运输任务的能力。场内交通方案应确保施工工地内部各工区、材料堆场、堆弃渣场,各生产生活区之间的交通联系,主要道路与对外交通连接。iKAoNi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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