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955-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8955-2016
中文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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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用
植物油
制品
生产
卫生
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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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 89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8955-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89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bZxz.net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2016-12-23发布
2017-12-2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本标准代替GB8955一1988《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本标准与GB8955—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修改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对记录和文件的条款;一增加了对产品召回的条款;
一增加了对管理制度和人员的条款;增加了对包装材料的要求;
增加了附录A“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加工过程监控程序指南”。GB8955—2016
1范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8955—2016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的生产。2术语和定义
GB14881—2013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植物原油
以食用植物油料为原料制取的用于加工食用植物油的不直接食用的原料油。2.2食用油脂制品
经精炼、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不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品。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3选址及广区环境
3.1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3章的相关规定用于食用植物油油料堆放、晾晒的地面不应对食物植物油料产生污染,如沥青地面等3.2
4厂房和车间
4.1一般要求
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4章的相关规定。4.2设计和布局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灌装区域应与其他作业区域进行分隔,防止交叉污染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
4.3.1对于全封闭的精炼、氢化等加工过程,可使用开式车间,对散开式车间物料添加口应做好防护,确保无食品安全风险。
4.3.2油脂提取、精炼车间内地面应设置地沟和隔油捕集池,防止积水。1
GB8955—2016
4.3.3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灌装车间的屋顶或天花板应使用百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防正灰尘积聚,避免脱落等情形发生
设施与设备
5.1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5章的相关规定5.2食用植物油加工过程中使用的与产品直接接触的蒸汽冷凝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5.3灌装车间人口应设有与车间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应分开放置。灌装车间应配备人工通风措施,且给排风系统应能减少污染,控制环境异味。5.4应具有与生产经营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罐、仓库或货场,依据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性质不同分别存放,必要时应设有冷藏(冻)库及保温罐。食用植物油贮罐应坚固、密闭、无毒,按有关规定设计制作。
5.5与原料油、半成品、成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具和容器,应使用不与食用植物油发生反应、并适于与食用植物油接触的情性材料制造,不应使用铜及其合金等材料。产品接触面的材质应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
5.6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检修5.7自制自用生产氮气的设备,应有适当的防护设施,并设置氮气纯度指示装置,定期检查记录氮气的纯度。
6卫生管理
6.1应符合GB14881一2013中第6章的相关规定6.2灌装车间、仓库等封闭式的生产、贮存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窗、防鼠板、风幕等),防止鼠类等虫害侵入。
6.3进入灌装车间等清洁度要求较高的区域应穿着专用工作服7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7.1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7章的相关规定。7.2根据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特点和要求,必要时配备保温、冷藏等设施,并对温度等进行控制和记录7.3贮存散装原料的筒仓、贮罐,应按不同品种、不同质量等级进行分仓、分罐存放。食用植物油料在贮藏期间,应对温度、水分、虫害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霉变、虫蚀等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7.4与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容器及相关包装材料不应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8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8.1一般要求
应符合GB14881一2013中第8章的相关规定。2
8.2产品污染风险控制
GB8955—2016
8.2.1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对蒸炒温度、脱色及脱莫过程的温度、真空度等关键工艺参数进行控制,8.2.2应根据工艺需要使用加工助剂.如酸、碱、活性炭、活性白土、硅藻土、镍等,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
8.2.3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加强对热媒、冷媒的管理,防止泄漏8.2.4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浸出工艺中使用的溶剂进行回收。使用石蜡(冷媒)吸收尾气中的溶剂时,应防止石蜡混人原油中。
8.2.5应避免设备用润滑油(脂)污染产品。8.3行
微生物污染的控制
8.3.1应根据食用油脂制品的特点确定关键控制环节微生物监控,具体可参照附录A中表A.1。8.3.2当生产线末端的人造奶油(含水)的监控指标出现异常时,应加大对环境微生物监控的采样频率,并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取样点,以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8.4
化学污染的控制
8.4.1浸出原油的溶剂残留量及氢化油脂的镍含量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8.4.2应对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加工过程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控,具体可参照附录A中表A.2。8.5物理污染的控制
应设置筛网、过滤器、金属检查器等对异物进行控制,制定操作规范并做好监控。对发现的异物应及时分析其来源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9检验
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9章的相关规定。贮存和运输
10.1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10章的相关规定,10.2散装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应根据品种、等级不同,在不同贮罐中分别贮存。10.3应根据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的特点和要求,配备保温、冷藏等设施,并对温度等进行监控10.4运输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的车、船等运输工具、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根据其特性采取相应的措施11产品召回管理
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11章的相关规定。2培训
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12章的相关规定。3
管理制度和人员
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13章的相关规定。记录和文件管理
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14章的相关规定。GB8955—2016
附录A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加工过程监控指南A.1人造奶油(含水)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见表A.1。表A.1
人造奶油(含水)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要求监控项目
人造奶油(含
水)接触表面
环境的
微生物
与人造奶油(含
水)或人造奶油
(含水)接触表
面邻近的表面
加工区域内的
环境空气
人造奶油(含水)的微生
物监控
建议取样点
人造奶油(含水)加工
人员的手部、设备表面
设备外表面、控制
靠近裸露预冷产品的
生产线末端食用油脂
制品成品
4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仅限于含水人造奶油。
建议监控微生物
大肠菌群、菌落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霉菌
A.2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加工过程工艺参数监控见表A.2。建议监控频率
每月、每季度
或每年
每月、每季度
或每年
每月、每季度
或每年
每批次
GB8955—2016
建议监控指标限值
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监控指
标限值
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监控指
标限值
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监控指
标限值
依照食用油脂制品的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执行
表A.2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加工过程工艺参数监控要求取样点
蒸炒工段
汽提工段
碱炼工段
脱臭工段
灌装工段
包装食用植物油成品
监控项目与指标
原油中的溶剂残留量
酸价、含皂量
色泽、酸价、
真空度、温度
酸价、过氧化值
结合产品要求设定的其他项目
酸值、过氧化值
残留溶剂
监控频率
每班或每批
每班或每批
每班或每批
每批或每罐成品油
监控指标限值
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监控指标限值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监控指标限值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监控指标限值不低于产品标准
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监控指标限值不低于产品标准
不低于产品标准
取样点
包装食用油脂制品
散装食用植物油成品
(贮油罐)
散装食用油脂制品
成品(贮油罐)
监控项目与指标
酸值、过氧化值
酸值、过氧化值
残留溶剂
酸值、过氧化值
表A.2(续)
监控频率
每天、每月或其他有需要时
每批或每罐成品油
每天、每月或其他有需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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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指标限值
不低于产品标准
不低于产品标准
不低于产品标准
微生物监控指标不符合情况的处理要求:各监控点的监控结果应当符合监控指标的限值并保持稳定,当出现轻微不符合时,可通过增加取样频次等措施加强监控;当出现严重不符合时,应当立即纠正,同时查找问题原因,以确定是否需要对微生物监控程序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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