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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2473-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2473-2016

中文名称:城市公交营运安全管理规范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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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营运 安全 管理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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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2473-2016 城市公交营运安全管理规范 DB22/T2473-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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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03.220.20
备案号:51656-2016
DB22/T24732016
城市公交营运安全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tandard of urban transit operation safety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
2016-05-31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07-01实施
不得翻印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运输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市标准研究院、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DB22/T2473—2016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军、孙佳纯、张颖、郭彬、王磊、庄茜、庞光伟、张殿波、张志良、李晓双。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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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1范围
城市公交营运安全管理规范
DB22/T2473—2016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交营运安全管理总则、组织机构、基本要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辆的营运安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CJJ15公共汽电车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DB22/T1968城市公交客运车辆附加车载设备使用规范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安保维稳、重在防范、以客为尊”品牌服务理念,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意识、成本意识、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谨慎的规范奥闪部使用
操作习惯,致力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人环保、舒适”的公交服务、4组织机构wwW.bzxz.Net
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如下:
不得翻印
a)安全管理委员会:
营运安全部门:
营运安全管理人员。
5基本要求
5.1营运企业
5.1.1应制定营运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5.1.2应制定营运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按计划对营运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5.1.3应制定司乘人员的培训计划,按计划对司乘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5.1.4、应组织营运安全管理人员对司乘人员、线路、停车场站、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5.1.5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做好可追溯的质量记录,制定防范和改进措施。应制定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预案。5.1.6
DB22/T2473-2016
5.1.7对违规操作或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章的驾驶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5.2司乘人员
5.2.1驾驶员应随车携带有效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5.2.2乘务员应随车携带从业资格证。5.2.3应接受岗前技能和安全培训,熟悉营运线路基本情况。5.2.4不得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上岗。5.2.5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见附录A。5.3车辆
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7258的规定5.3.2应执行车辆维护制度。
车辆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带故障运行。5.3.4
应按车辆管理部门要求定期检验。5.3.5车载GPS设备应符合DB22/T1968的规定。5.3.6
车辆应配备故障车警示标志牌。5.3.7车载灭火器、灭火弹应定期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新型车辆应随车配备安全使用说明书。5.3.8
应建立车辆安全管理档案。
5.4线路及停车场、站
线路及停车场、站的设计应符合CJJ15的要求。5.4.1
5.4.2对客流高峰路段人事故多发地段及主要场、站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5.4.3停车场、站内应按GB5768.2的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按GB5768.3的规定施划交通标线5.4.4场站内通道及出入口应保持畅通:5.4.5停车场应设场内限速15km/h,出入口限速5km/h的标志。翰使用
建立停车场安全值班制度和场站设施安全检查制度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6.1应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6.2司乘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项应急预案。6.4定期检查应急预案所需物资的有效性。7考核
7.1驾驶员安全教育合格率应为百分之百,计算方法见公式(1)p
2×100%
式中:
驾驶员安全教育合格率;
b—安全教育合格的驾驶员人数;2
t:(1)
在岗驾驶员人数。
7.2机件安全检查合格率应为百分之百,计算方法见公式(2)1=
式中:
一机件安全检查合格率:
h受检件合格数;
s—受检件总数。
-×100%
7.3行车责任事故间隔里程应不小于65万公里/次,计算方法见公式(3)i=
式中:
-行车责任事故间隔里程;
车辆总行驶里程;
行车责任事故次数。
7.4重、特大事故量应为零。
DB22/T2473—2016
.......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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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检车
出车前检查内容应包括: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发动机:燃油、机油、冷却液、皮带:电器电路:电池、灯光、仪表、电器、音响系统行驶系:刹车油、刹车、轮胎、轮胎螺丝、变速器、主减速器;制动系:驻车制动、行车制动、制动分泵;传动系:传动轴、半轴螺丝;
转向系:方向机、液压油、横直拉杆:车身:车门、钣金、后视镜、玻璃、踏板,座椅、地板、扶手;附属设施:灭火器、灭火弹、应急开关、安全锤、报站器、票款箱、电子路牌、服务标识标志:证件标志:车辆营运证件、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环保标志。行驶中检查内容应包括:
仪表指示信号、车辆动力状况;离合器、刹车、方向行程和性能:异响、异味、异常状况。
收车后检查内容应包括:
检查发动机工作情况:
检查轮胎、灯光、踏板、玻璃状况;检查车厢卫生、电源、门窗、排放贮气筒。部使用
A.2起步要求
A.2.1乘客上车后,应先关好车门,提示乘客坐好扶稳,然后观察车辆四周情况,打左转向灯,确认安全后用一档(自动档车辆用“D”档)平稳起步。得翻印
A.2.2起步时应预防急速起动车辆跌伤人、与直行车刮碰、与行人相碰等事故。A.3普通道路行驶要求
行驶中应做到加速平稳、刹车平稳、停车平稳、转弯平顺。A.3.1
有公交专用车道的应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A.3.3
车速控制要求如下:
保持与交通流和道路环境相适应的车速行驶;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按标明车速以下的速度行驶;进出停车场时速应控制在5km以下:通过路口、斑马线、辅道进出口、绿化带缺口时应按交通指示、标志、标线或警察指挥行驶,速度控制在20km/h以内。
A.4特殊路面行驶要求
DB22/T2473—-2016
A.4.1通过普通水浸路面应先选好路线、测好水深,低速档加油通过,中途不得停车,过后应停车检查,点刹去除轮毂积水后方可继续正常运行。中途车辆熄火后不得强行再启动,应人工将车辆推离水浸路面,并经过检查确认车辆安全后方可再行启动。A.4.2凹凸不平路面应先选好路线小心行驶A.4.3遇雨、雾、风、雪天气或路面洒水、结冰、有油污时,应增大安全行车间距、谨慎采取制动措施、小心慢速行驶,不得高速空档滑行。防止车辆因制动不均衡侧滑失控,发生侧滑时,应及时放松刹车,先顺着滑出方位打方向,侧滑结束后慢慢修正。A.5
行车安全间距要求
A.5.1应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间距,一般保持相当于本车速度绝对值米数的距离。A.5.2应注意与道路其它交通参与人保持侧向安全间距。A.5.3遇路边、站台人多拥挤时,应与行人保持50cm以上安全间距。A.5.4不得高速并排行车。
A.5.5前方车辆或其它静止障碍物形成视线盲区时,应提前减速、交替使用近远光灯、鸣笛小心通过(禁止鸣笛区域除外)。
A.6进站停车上下客要求
A.6.1营运中按站点停车,不得在站点范围外上下客,不得中途下客。A.6.2车辆靠站停车应提前100m~30m减速到5km/h,打右转向灯,进入车站、靠边摆直(右轮外侧距路边50cm以内为宜、车辆侧边与路沿平行)、停稳后方可开门上下客。遇有积水应避开停靠。不得在道路中间上下客、紧急制动停车上下客。A.6.3营运中车辆应排队按先后顺序进站,不得强行进站。在港湾式站台停靠要尽量摆到站台前方,方便后方车辆跟随进站。遇站前有两辆以土公交车停车上下客的,应待前方车辆起步后起步,依次从站使片
前出站。
A.7车辆发生事故、故障要求
A.7.1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抢救伤者收集证人证据,并及时报警、报告车队救援
A.7.2车辆因故障需停车时,应将车辆尽量停放在不阻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A.7.3在夜间或者遇风、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在普通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后位灯。
A,74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快将乘客疏散到路边安全地带A.7.5车辆因故无法正常营运时,应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引导乘客安全转乘本线路后续车辆。后续车辆驾驶员应积极协助转乘,共同做好转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不得拒载。A.8车厢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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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1司乘人员应积极动员上车乘客往车内靠拢,提醒乘客站好扶好,劝止乘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来回走动、头臂伸出车窗外。
A.8.2应照顾“老、弱、病、残、孕妇和抱婴者”乘车,动员乘客让座。A.8.3应依法阻止夹带危险品、违禁品、宠物的乘客上车,阻止无效可报警处理。对乘客遗留在车内的物品,属危险品应当场处理,其它物品当次上交车队处理,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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