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573-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2573-2016
中文名称:房产面积计算规则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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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计算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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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DB22/T 2573-2016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
DB22/T2573-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07.040
备案号:54261-2017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
DB22/T25732016
Rules for calculating the area of real estate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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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9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04-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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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2术语和定义
计算房产建筑面积的必要条件
房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4.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4.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房产建筑面积计算细则
房产公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1不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范围5.2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范围
5.3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
5.4共有建筑面积的划分
5.5共有建筑面积的确认
5.6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计算
烘内部使用
5.7房产共有建筑面积计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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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DB22/T2573—2016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长春市景阳房产管理测绘有限公司、吉林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吉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立均、刘士明、于忠海、李铭博、杜刚、高峰、黄海涛、岳岩峰、王影秋。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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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
DB22/T2573—2016
本标准规定了房产面积计算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房产建筑面积的必要条件、房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房产公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房产面积计算。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房产houseproperty
定着于地表或地下人工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定空间。2.2
夹层interlayer
在一个楼层内,以结构板形式增设的局部楼层,为非自然层。2.3
插层Insertedlayer
位于房屋两自然层之间与房屋整体结构不相关联而加插进去的局部楼层。2.4
阁楼attic
部使用
位于自然层内,利用房屋内的上部空间或人字屋架添、加建的建筑部分。2.5
架空层stilt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散空间层。2.6
架空房屋bottomoverheadconstructior一般为底层架空,以柱子作为承重支撑物的房屋。2.7
结构转换层transferstructurelayer月不得翻印
建筑物某楼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该楼层上部与下部采用不同结构类型,并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的楼层。
设备层mechanicalfloor
建筑物内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排水、配变电等的设备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维护的楼层。2.9
避难层refuge storey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中,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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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overgroundlayers
规划部门审批认定的计容房屋的自然层数。2.11
地下层数underground layers
规划部门审批认定的不计容房屋的自然层数。2.12
跃层住宅duplexapartmenthouse套内空间跨越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2.13
骑楼overhang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临街楼房。2.14
过街楼overheadbuilding
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楼房。2.15
过道passage
建筑物内设置的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2.16
走廊corridor
建筑物内设置的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你
架空走(通)廊bridge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共内部使用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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檐廊eaves gall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屋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20
回廊cloister
设置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或二层、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2.21
门廊porch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位于建筑物出入口处,凸出于建筑主体,有顶盖、有廊台、且有支柱支撑顶盖的开放式建筑空间,2.22
门斗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有盖过渡性建筑空间。2.23
门厅lobby:entranceroom
位于建筑物入口处,用于人员集散并联系建筑室内外的枢纽空间。2.24
雨篷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用于挡雨、遮阳的板或篷。2.25
露台terrace
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可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2.26
永久性顶盖permanentplafond
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计、建造的永久使用的顶盖。2.27
勒脚plinth
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2.28
变形缝deformationj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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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包括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
大堂hall
具有休息、会客、接待、商务等功能的门厅。2.30
中庭(共享空间)
atrium
建筑物中贯通多层的室内大厅。2.31
前室anteroom
设于楼梯间、电梯间与走廊之间用于分配、缓冲人流的过渡性建筑空间。2.32
台阶step
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2.33
管道井pipe shaft
建筑物中用于布置竖向设备管线的竖向井道。2.34
烟道smokeflue
建筑物中设置用于排放烟尘的竖向井道。2.35
功能区function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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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屋的房产测绘用途而划分的使用范围称为功能区。2.36
公共(消防)通道public(fireprevention)channel建筑物内用于消防或通行需要而设置的与市政或小区道路连通的穿越建筑物的通道,2.37
跳望间view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外墙的,供人们远跳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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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算房产建筑面积的必要条件
计算房产建筑面积(除室外楼梯)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应具有永久性顶(上)盖;
一应有围护物;
一一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一—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一可作为人民生产或生活的场所。4房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如下:a)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应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b)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楼梯、楼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室内楼梯、楼梯间、电梯(含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通风井、排气井等应按房屋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应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挑楼、封闭的挑廊,应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非单排柱的走廊,应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应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应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与房屋相连属永久性的且有非独立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应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公
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玻璃幕墙、金属幕墙以及其它材料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应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建筑面积应以主墙为准计算;属永久性建筑有非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等应按柱的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并能正常利用的变形缝,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斜面结构屋顶,其层高在2.20m以上可正常利用的部分,应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停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层高在2.20m以上结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计算:;室内体育馆建筑面积应按实际层数计算,体育馆(场)看台下方层高在2.20m以上并加以利用的部分,应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多层的按多层计算)。4.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如下:DB22/T2573—2016
a)与房屋相连有上盖及维护结构无柱的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应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未封闭的挑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内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c
无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d)
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应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层高在2.20m以上的,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f)
一半计算。
4.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如下:
a)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外墙装饰面、装饰性的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b)
篷等;
房屋之间与上盖相距超过二个自然层(含二层)的架空通廊、与上盖相距超过一个自然层以上的挑廊:
d)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无顶盖露台、跳望间;e)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f)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g)
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斜坡道、桥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h)
独立烟肉、亭、廊、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i)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变形缝j
检修、消防等用途的爬梯;
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阳台、挑廊、檐廊:众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可利用的部分:房屋的室外台阶、踏步,底层室内楼梯延伸出室外的部分;不得翻印
跃层房屋上层的挑空部分:
电梯井道下方设计为不可利用空间的部分。p
4.4房产建筑面积计算细则
4.4.1层高的计算
4.4.1.1层高取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4.4.1.2一个楼层外墙以内的建筑空间中,因结构梁、反梁等形成的局部高度不足2.20m的部分,其层高按所在楼层的层高值计算。4.4.2不规则建筑空间面积的计算4.4.2.1建筑墙体向外倾斜,超出楼板(底板)外沿的,应按楼板(底板)外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4.4.2.2建筑墙体向内倾斜,应按超过2.20m以上部位水平投影面积计算。4.4.2.3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应按底板外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5
DB22/T25732016
4.4.3墙体面积的计算
4.4.3.1、房屋勒脚以上外墙的粉刷层(抹灰层)、贴面等外墙保护层、以及因建筑立面装饰效果原因使外墙体保温局部增厚的部分不应计算建筑面积,但复合墙体中的保温层应计入墙体面积,4.4.3.2成套房屋的架空楼层、设计为无围护结构的厂房、自然层局部架空部分、底层楼梯入口处、店面或车库的卷帘门等,其墙体面积可参照本层同面其它外墙或承重墙的厚度计算,本层无可参照的可依柱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4.4.3.3地下室外围墙厚可按审定的设计图纸确定。4.4.3.4成套房屋的外墙(包括山墙)、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归属不同功能区的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均为共有墙,共有墙的权属线绘于共有墙中线处,其墙体面积以权属线为界按水平投影面积各自归入相关面积中。4.4.3.5阳台、室外楼梯、落地窗、橱窗、凸窗、外走廊等与套内之间的分隔墙视为外墙,墙体厚度可按该段其它外墙体厚度计算。4.4.3.6墙体(外墙、共有墙)面积的计算应取其水平投影面积,并通过取墙中线的方法进行一半墙体面积的计算,当墙体(外墙、共有墙)中包含柱或其它承重结构支撑体时,按墙体厚度计算。4.4.3.7建筑物中空部位墙体面积的内半墙应计入中空面积:建筑物内设置的夹层、插层,当高度在2.20m(含2.20m)以上时,夹层、插层部分外墙体面积的计算与自然层一致。4.4.3.8商场、商铺以防火卷帘、钢化玻璃等直接落地作为外墙或共有墙的,墙体厚度应取围护构架的厚度计算,如系安装于地面梁体或墙垛之上,墙体厚度应取梁体或墙垛厚度计算。4.4.3.9位于飘窗两侧的墙体,无论是否为结构墙体均不应计算建筑面积。4.4.3.10飘窗与阳台相邻时,共有墙计入阳台面积中。屋顶为斜面结构的房屋,高度小于2.20m的外墙不应计算建筑面积4.4.3.11
2当建筑物同层墙体出现上部与下部厚度不一致,应取占比例大的部分墙体厚度水平投影面积4.4.3.12
又供内部
计算。
4.4.4幕墙面积的计算
4.4.4.1装饰性幕墙不应计算建筑面积。4.4.4.2当围护性幕墙内缘至楼板边有悬空距离时,此部分空间按上空计算:当幕墙安放于梁体之上,幕墙厚应按梁厚计算,并相应取半外墙;当上下均由玻璃和其它材料框架构成围护性玻璃幕墙,以材料框架的厚度作为墙厚,并相应取半外墙。4.4.5阳台、露台面积的计算
4.4.5.1全封闭阳台按其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4.4.5.2未封闭阳台按其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不得翻印
4.4.5.3主体结构外设有支撑柱不封闭的阳台,应按未封闭阳台规则计算。4.4.5.4作为消防通道(连廊)的阳台,应划为不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4.4.5.5无顶盖、顶盖与阳台非同期建造、顶盖为非钢筋混凝土结构、顶盖为屋檐、顶盖为镂空、顶盖与房屋主墙体不相连、顶盖水平投影面积小于阳台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敲开式阳台,均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4.5.6阳台的上口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小于底板水平投影面积时,应按上口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4.4.5.7一幢房屋中个别楼层不设阳台或隔层设置阳台,形成阳台的上盖距离该阳台内底面高度大于或等于两个楼层的,不应计算建筑面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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