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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 1075-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2/T 1075-2016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水城小黄姜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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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地理 标志 产品 水城 黄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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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 1075-2016 地理标志产品 水城小黄姜 DB52/T1075-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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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67.080.20
方标准
DB52/T1075—2016
地理标志产品
水城小黄姜,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Shuicheng Yellow Ginger2016-01-19发布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07-19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地理标志产品范围
自然环境
实验方法
检验规则
9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水城小黄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DB52/T1075--2016
DB52/T1075—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水城县农业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水城县农业局、水城县科技事业局、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城县姜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省地理标志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风蓉、刘芳、李西安、李真进、陈振造、程雷、余珩、向静秋、范学良、沈仙萍、张莲禧、姚鹏、彭渊迪。II
1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
水城小黄姜
DB52/T1075—2016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4788食品中甲拌磷、杀螺硫磷、倍硫磷残留量卫生标准GB4810食品中总砷允许量标准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10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GB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5009.17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T5009.19食品中六六六、滴滴递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SB/T10160姜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6年第109号令《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DB52/T1075—2016
水城小黄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实施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2015年第44号规定的水城小黄姜原料、范围、种源、采收、工艺、质量技术要求的姜产品。4地理标志产品范围
水城小黄姜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贵州省水城县发耳镇、新街乡、都格镇、鸡场镇、杨梅乡、营盘乡、龙场乡共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自然环境
水城小黄姜产区地处贵州省西部,水城现辖区域境内,海拔800m1500m,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全年降水量在940~1450mm,年平均气温10~15℃,日照时数年均1500~1600h,年总积温在4400~4800℃之间,≥10℃积温3000~4000℃,无霜期240d左右。选择土壤土壤类型黄壤、黄棕壤或黄棕壤种植,土壤pH值5.0至7.0,有机质含量≥1.0%。种植区内水质符合GB5084的规定,产地环境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6要求
6.1品种
当地传统小黄姜品种。
6.2栽培管理
6.2.1轮作:旱田3年以上轮作或水旱轮作。6.2.2种姜:选择种姜50g至100g,有1至2个壮芽的姜块。6.2.3播种:3月份播种,种植密度为每公项≤9万株,将姜种的芽一律向上,播种深度4至5cm。6.2.4施肥:每公项施入腐熟有机肥≥15000kg。6.2.5培土:栽培过程中培土厚度≥10cm。6.2.6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按GB4285、GB8321规定执行,不得污染环境。6.3采收加工
6.3.1采收:11月中下旬至12月下句收获6.3.2干姜加工:姜块避选→去皮→清洗→切片→干燥。6.4质量要求
6.4.1感官要求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6.4.1.1鲜姜:姜块表皮淡黄,辣味浓香。6.4.1.2干姜:姜片厚薄均匀,呈米白色至淡黄色,姜的特异性气味浓郁,辣味浓香2
器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6-姜辣素(%)》
粗纤维(%)≤
水分(%)≤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5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GB2763、GB4788的规定。6.7总砷允许量
应符合GB4810的规定。
3净含量
理化指标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验方法
7.1感官要求
按SB/T10160的规定执行。
理化指标
姜辣素
DB52/T1075--2016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生姜项下含量测定的规定执行。7.2.2
粗纤维
按GB/T5009.10规定执行。
7.2.3水分
按GB5009.3规定执行。
DB52/T1075—2016
7.3污染物限量
按GB2762、GB5009.17规定执行。7.4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按GB2763、GB/T5009.19、GB/T5009.20规定执行。7.5总砷允许量
按GB5009.11规定执行。
7.6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执行。
检验规则
8.1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同一时间采收、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的水城小黄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8.2抽样
按GB/T8855规定执行,用本标准规定的方法对各项指标进行检验。8.3形式检验
8.3.1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6.46.8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b)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c
8.4判定原则
8.4.1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的任一项目不合格者,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8.4.2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的全部项目合格者,该批产品判为合格。8.5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对留存样品进行复检,无留存样品时,按抽样规定在同一批次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验结果判定该批产品。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9.1标识
DB52/T1075--2016
销售运输包装应符合符合GB/T191的规定。包装箱(盒)上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个数或净含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号等。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09号的规定,使用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9.2包装
9.2.1盛装包装容器(箱、竹筐、条筐、编织袋等)必须大小规格一致,整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异味、虫蛀、霉变现象,内部无尖突物,外部无钉刺。盛装姜后每件净重不超过25kg。9.2.2每批报验的水城小黄姜,其包装规格,单位重量应一致。最大允许偏差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
9.3运输
装运时应轻装轻卸、防止受潮,运输途中温度不低于11℃,严禁日晒雨淋,并注意防冻、防热、防污染。
9.4贮藏
9.4.1姜收获后,将茎叶去,随收、随贮,一般采用井窖贮藏,贮藏时要轻拿轻放。同时也可根据传统经验采用适宜的贮藏方法。9.4.2姜适宜烂藏温度为5~8
℃,相对湿度》90%
DB52/T1075201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水城小黄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西
两彩子
图A.1水城小黄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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