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077-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2/T 1077-2016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六盘水苦荞米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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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地理
标志
产品
六盘水
苦荞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52/T 1077-2016 地理标志产品 六盘水苦荞米
DB52/T1077-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方标准
贵州省地
DB52/T1077—2016
地理标志产品
六盘水苦荞米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Liu panshui Tartary buckwheat Rice2016-01-19发布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07-19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地理标志产品范围
自然环境
实验方法
检验规则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六盘水苦养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DB52/T10772016
DB52/T1077-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六盘水市科技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六盘水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六盘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六盘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六盘水市科技局、钟山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贵州省地理标志研究中心、贵州省仙农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水城县满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泽毅、陈永玲、杜桂英、阳艳、刘应菊、姚鹏、彭渊迪、郑红梅、夏辅尉、李隆平。
1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六盘水苦养米
DB52/T10772016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六盘水苦养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六盘水苦养米。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GB2760
GB2761
GB2762
GB2763
GB428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
粮食中粗纤维素含量测定介质过滤法GB/T5515
GB7718
GB8321
GB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0458养麦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1295荞麦及其制品中总黄酮含量的测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2号(1997)《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2005)《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109号公告《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DB52/T1077—2016
苦荞米TartarybuckwheatRicebZxz.net
以苦荞籽为原料,经加工,外形近米粒状,采用与大米等粮食相同的食用方式的食品。3.2
六盘水苦荞米LiupanshuiTartarybuckwheatRice以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129号公告]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六盘水苦养米保护范围内的苦养籽为原料,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加工工艺生产的,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4地理标志产品范围
六盘水苦荞米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钟山区共4个县区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5自然环境
六盘水苦荞米产区地处贵州省西部,六盘水市现辖区域境内,海拔1700m以上。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冬干夏湿,雨热同期,光能资源丰富。年平均气温为13.5℃,年均无霜期271天,日照时数1593小时,年均降水量1390mm。选择黄棕壤、红壤种植,土壤pH值5.5至7.5,耕作层≥20cm6要求
6.1种植技术
6.1.1播种:春播:3月下至4月中句:秋播:8月中句。播种量75kg/公顷至80kg/公项。6.1.2施肥:每公顷施农家肥≥7.5t。6.1.3收获和储藏:当植株籽粒2/3成熟时采收,脱粒后自然晾晒,含水量≤13.5%入库储藏。6.1.4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按GB4285、GB5084、GB8321规定执行。6.2加工
加工工艺:苦养麦→筛选除杂一→泡麦一→滤于→熟化(蒸煮)→干燥一→脱壳一→干燥一包装。6.2.2原料:籽粒饱满,含水量≤13.5%的苦养。6.2.3泡麦:清水浸泡10小时至24小时。6.2.4熟化:温度80℃至110℃,时间20分钟至30分钟,苦养内部淀粉完全熟化即可。6.2.5干燥:含水量≤12%。
6.3质量要求
6.3.1感官指标
不规则颗粒状,大小均匀,淡黄色至黄绿色,麦清味浓郁,微苦。2
6.3.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总黄酮(以芦丁计)%≥
纤维素%≥
水分%
6.4安全卫生要求
理化指标
按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和GB2761、GB2762、GB2763、GB/T10458的规定执行5添加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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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7食品生产过程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实验方法
7.1感官指标
取适量样品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7.1.1
取适量样品煮熟后尝其滋味、嗅其气味。7.1.2
理化指标
总黄酮
按NY/T1295规定执行。
纤维素
按GB/T5515方法执行。
7.2.3水分
按GB5009.3规定执行。
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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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检验规则
8.1产品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8.2抽样
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得少于50个独立包装(总质量不少于50kg),抽取6个独立包装的样品(总质量不得少于5kg),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8.3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8.4形式检验
8.4.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内容。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更改主要原料;
配方或工艺有较大变化时:
c)产品停产3个月及以上恢复生产时: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8.5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如有不合格项时,允许在同一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9标志、包装、运输和购藏
9.1标志
应符合GB/T191、GB7718、GB28050的规定。包装箱(盒)上应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个数或净含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号等,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2号(1997)的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109号公告的规定,使用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2005)的要求。9.2包装
包装物应清洁、干燥、无污染、无毒,包装材料包括符合相关规定的瓦楞纸箱、纺织袋、真空复膜塑料袋。最大允许偏差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的规定执行。9.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遮盖,防雨、防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混装。产品运输车辆必须清洁卫生、无毒害物、无其他污染物,防止重压。4
9.4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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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不得露天堆放,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离墙20cm以上: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风、无鼠虫害:不得与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物品同仓库存放。保质期
保质期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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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六盘水苦荞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A.1六盘水苦荞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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