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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 1078-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2/T 1078-2016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六盘水苦荞茶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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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地理 标志 产品 六盘水 苦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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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 1078-2016 地理标志产品 六盘水苦荞茶 DB52/T1078-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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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67.140.10
方标准
DB52/T 1078—2016
地理标志产品
六盘水苦荞茶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The Liu panshui Tartary buckwheat Substitute of Tea2016-01-19发布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07-19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地理标志产品范围
产品分类
实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准、包装、运输和贮藏
保质期
DB52/T1078—2016
DB52/T1078-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六盘水市科技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六盘水市科技科技情报研究所(六盘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六盘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六盘水市科技局、钟山经济开发区质检分局、贵州省地理标志研究中心、贵州省仙农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水城县满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盛烈、谢薇、杜桂英、阳艳、刘应菊、姚鹏、彭渊迪、郑红梅、夏辅尉、李隆平。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1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六盘水苦荞茶
DB52/T1078—2016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六盘水苦养茶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六盘水苦养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GB2760
GB2761
GB2762
GB276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
GB5749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302
GH/T1091
茶取样
代用茶
GB/T10458
GB14881
GB28050
CCAA 0017
JJF1070
NY/T1295
DBS52/0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茶叶、含茶制品及代用茶加工生产企业要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荞麦及其制品中总黄酮含量的测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2005)《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109号公告《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DB52/T1078—2016
苦荞茶TartarybuckwheatSubstituteofTea以苦养籽为原料,经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3.2
六盘水苦荞茶TheLiu panshuiTartarybuckwheat Substituteof Tea以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129号公告]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六盘水苦荞茶保护范围内的苦荞籽为原料,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加工工艺生产的,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4地理标志产品范围
六盘水苦养茶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钟山区共4个县区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5产品分类
5.1按产品原料及工艺配方不同分为以下两类a)原味茶:
b)风味茶。
6要求
6.1原辅料要求
6.1.1原料:产自产地范围内海拔≥1700m的细白苦荞,并符合GB/T10458的规定6.1.2辅料:绿茶、完全发酵茶等茶叶,符合国家关于绿茶、发酵茶等茶叶的相关规定。6.1.3加工用水:产地范围内地下水,水质按GB5749规定执行。6.2原味茶加工
6.2.1加工工艺:原料苦荞→脱壳→苦养米→熟化(蒸煮)→干燥→筛分→包装。6.2.2熟化:温度90℃至100℃。6.2.3干燥:温度≤105℃。水分≤6%6.3风味茶加工
6.3.1加工工艺:苦荞粉→磨浆→配料→制粒→熟化(蒸煮)→干燥→筛分→包装。6.3.2配料:添加5土1%的绿茶或完全发酵茶及其他茶叶。6.3.3干燥:温度≤105℃。水分≤6%。6.4质量要求
感官指标
原味茶:汤色黄至深棕色,麦香浓烈,夹带焦香。6.4.2
风味茶:汤色黄至深棕色,麦香浓烈,略带茶香。6.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总黄酮(以芦丁计)%≥
水分(%)
灰分(%)≤
6.5安全卫生要求
原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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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味茶
按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和GB2761、GB2762、GB2763、GB/T10458、DBS52/002的规定执行。添加剂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6.7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第75号令(2005)的规定。6.8食品生产过程要求
应符合GB14881、CCAA0017的规定。7实验方法
7.1感官指标
以目测、鼻嗅、品尝等方法,对产品的色泽、气味和外观进行检验。7.2理化指标
总黄酮
按NY/T1295规定执行。
7.2.2水分
按GB5009.3规定执行。
7.2.3灰分
按GB5009.4规定执行。
DB52/T1078—2016
7.3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执行。
8检验规则
8.1组批与抽样
具有相同等级、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期间加工包装的产品为一批。随机抽取样品600g。样品分成2份,1份供检验用,1份备用。取样按GB/T8302执行。8.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其他指标每年应至少检验2次。每批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8.3形式检验
型式检验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8.3.1
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波动和停产三个月以上时;出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更改主要原料;
更改关健工艺。
8.3.2型式检验项目
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项目。
8.4判定规则
感官指标、水份、灰分、总黄酮检验结果如有不符合要求规定的,可从该批样品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安全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为不合格品。
9标准、包装、运输和贮藏
9.1标志
应符合GB/T191、GB7718、GB28050的规定。包装箱(盒)上应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个数或净含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号等,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2号(1997)的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109号公告的规定,使用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2005)的要求。9.2包装
包装物应清洁、干燥、无污染、无毒,包装材料包括符合相关规定的瓦楞纸箱、纺织袋、真空复膜塑料袋。最大充许偏差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的规定执行。4
9.3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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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遮盖,防雨、防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混装。产品运输车辆必须清洁卫生、无毒害物、无其他污染物,防止重压。贮藏
成品在常温下保存,成品库应通风、干燥、堆放整齐:要防潮、防虫,不得与有异味物品堆放在一起。
保质期
保质期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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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六盘水苦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A.1六盘水苦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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