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5 031-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S45 031-2016
中文名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留胚大米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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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食品安全
地方
大米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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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S45 031-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留胚大米
DBS45031-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S45/031—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留胚大米
2016-01-25发布
2016-05-01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本标准按GB/T1.1—2009的格式编写。前言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兰、叶开富、陈小聪、周国新、韦刚、叶丛佑、刘永强。DBS45/031—2016
1范围
留胚大米
DBS45/0312016
本标准规定了留胚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稻谷或糙米为原料,经留胚工艺加工制成的大米,不适用于釉米以外的红米、墨米、糯米等。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350
GB2760
GB2761
GB2762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36
GB/T5490
GB5491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
一般规则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5492
GB/T 5494
GB/T 5496
GB/T 5497
GB5749
GB7718
GB14881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T18810
GB28050
术语和定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1354所确立的和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留胚米粒
经去种皮、果皮等后保留全胚、平胚和半胚的米粒。2.2
留胚工艺
以稻谷或糙米为原料,经特定设备制成留胚米粒的加工方法留胚率
留胚米粒占留胚大米试样粒数的百分率。不完善粒
DBS45/031—2016
包括未成熟粒、虫蚀粒、生芽粒、病斑粒、生霉粒、糙米粒等尚有食用价值的米粒杂质
除留胚大米粒之外的其他物质,包括糠粉、矿物质、带壳稗粒、稻谷粒等。色泽、气味
整批留胚大米的综合颜色、光泽和气味。3要求
3.1原料要求
应符合GB1350二等及以上稻谷标准要求。3.1.2糙米
应符合GB/T18810的规定。bZxz.net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米白色或微黄色
无异味
应符合表2的规定。
感官要求
杂质最大限量/%
水分/%
霉变率/%
黄粒米/%
留胚率/%
真菌毒素限量
污染物限量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理化指标
符合GB2761的规定
DBS45/031—2016
符合GB 2762中稻谷及其制品的规定符合GB2763中稻谷的规定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生产过程中除符合GB5749规定的加工用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检验方法
感官要求
色泽、气味按照GB/T5492规定的方法测定。理化指标
按GB/T5494规定的方法测定。
按GB/T5497规定的方法测定。
霉变率
按GB/T5494规定的方法测定。
黄粒米
按GB/T5496规定的方法测定。
留胚率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
检验规则
7.1组批
DBS45/031—2016
以同一原料、同一工艺配方、同一条生产线在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7.2扦样、分样
按GB5491执行。
7.3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GB/T5490执行。
7.4判定规则
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7.4.1
7.4.2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允许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要求项,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8.1标签、标志
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GB28050的规定。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8.1.2
凡是采用标准的留胚大米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标注。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或不洁物混装混运。8.3.1
8.3.2运输过程应防日晒、雨淋、防潮、防污染。8.4购存
贮存仓库应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通风、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或不洁物混合存放,产品应离地、离墙存放。
8.5保质期
企业可根据自身产品质量状况确定保质期。4
表面皿、镊子。
A.2分析方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留胚率的检验方法
DBS45/031—2016
随机取100粒留胚大米置于表面皿中,在黑色背景下观测米粒留胚情况,参照图A.1分出全胚、平胚、半胚粒数,按计算公式计算留胚率。图中全胚,胚芽保持原有的状态;平胚,保留的胚芽平米嘴的切线;半胚,保留的胚芽低于米嘴的切线;全胚
A.3计算
残胚,胚芽仅残留很小的一部分;无胚,胚芽全部脱落。平胚
试样的留胚率R(%)按式(A.1)计算:半胚
留胚大米胚芽类别图
n,+n,+ng
3×100
式中:
R——留胚率,单位为%:
全胚米粒数,单位为粒;
n2——平胚米粒数,单位为粒:n3
一半胚米粒数,单位为粒。
平行试验两次,允许差不超过0.5%,检验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无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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