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676.2-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7676.2-2017
中文名称: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 第2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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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
指示
测量
仪表
附件
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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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7676.2-2017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 第2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
GB∕T7676.2-2017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17.2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7676.2—2017
代替GB/T7676.2—1998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第2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Direct acting indicating analogue electrical measuring instruments and theiraccessories-Part2:Specialrequirementsforammetersandvoltmeters2017-09-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标准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第2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GB/T7676.2—2017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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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印张1字数28千字2017年9月第一版
2017年9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56422定价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如有印装差错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GB/T7676《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由以下9个部分组成:一第1部分:定义和通用要求;
一第2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一第3部分: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特殊要求;第4部分:额率表的特殊要求;
第5部分:相位表、功率因数表和同步指示器的特殊要求;第6部分: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的特殊要求;第7部分:多功能仅表的特殊要求;第8部分:附件的特殊要求;
第9部分:推荐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为GB/T7676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7676.2—2017
本部分代替GB/T7676.2一1998《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第2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
与GB/T7676.2一1998相比,变化较大。采用不确定度代替误差,调整了标准结构,修改了多个条款,具体的变化参见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4)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康比利仅表有限公司、上海英孚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迪克森电器有限公司、深圳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计量中心、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厂、德力西集团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赛北电力有限公司计量中心、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南仪表有限公司、国家电工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立贝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义乌源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郑孟霞、刘献成、陈波、秦国鑫、李冀、崔涛、王伟能、白泰、郭小广、来磊、裴茂林、申莉、丁振、霍建华、陈闻新、王念莉、刘丹、薛德晋、冯学礼、侯兴哲、王三强、靳绍平、赵锋、袁慧防、昊维德、甘依依、周丽霞、李道民、王新军、李荣平、刘复若、赵锦锦、林晓龙、邵凤云、刘沛、郑元豹、黄建钟、蔡毅、曾仕途、刘鹏、毕伟、谢葬、陈双杰。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7676.2—1987、GB/T7676.2—1998.I
1范围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第2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GB/T7676.2—2017
GB/T7676的本部分规定了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电流表和电压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分级、通用技术要求、信息、标志和符号,包装和贮存以及检验规则等。本部分适用于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的电流表和电压表。本部分也适用于当附件与仪表连用并在组合状态下进行调整时的仪表与附件的组合。本部分也适用于其分度线与输人电量的关系为已知,但不直接对应的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流表和电压表。
本部分也适用于在其测量和/或辅助电路中具有电子器件的电流表和电压表。本部分不适用于另有相应国家标准规定的特殊用途的电流表和电压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7676.1一2017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第1部分:定义和通用要求GB/T7676.9一2017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第9部分:推荐的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
GB/T7676.1一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分类、分级和符合性
4.1分类
按工作方式和特征分类
仪表按其工作方式和特征分为:一普通电流表、电压表;
一过载电流表;
一展开式电压表。
4.1.2按使用方式分类
按GB/T7676.1—2017中4.1.2的规定。4.1.3按环境条件分类
按GB/T7676.1—2017中4.1.3的规定。还剩11页未读,是否继续阅读?比文档由shengyuevi..分享于2019-08-25GB/T7676.2—2017
4.1.4按机械条件分类
按GB/T7676.1—2017中4.1.4的规定。4.1.5按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按GB/T7676.1—2017中4.1.5的规定。4.2分级
电流表和电压表按下列等级指数表示的准确度等级分级:0.05,0.1,0.2,0.3,0.5,1,1.5,2,2.5,3,54.3与本部分要求的符合性
按GB/T7676.1-2017中4.3的规定。5技术要求
5.1参比条件
按GB/T7676.1—2017中5.1的规定。5.2基本不确定度极限、基准值
基本不确定度极限
按GB/T7676.1—2017中5.2.1的规定。2基本不确定度限值与准确度等级的关系5.2.2
按GB/T7676.1—2017中5.2.2的规定。5.2.3基准值
5.2.3.1下列电流表和电压表的基准值为测量范围的上限:机械的和/或电的零位在标度尺一端的仪表;不考虑电零位的位置,机械的零位在标度尺以外的仪表;不考虑机械零位的位置,电的零位在标度尺以外的仪表。等级指数用GB/T7676.1一2017表6规定的符号E-1标志。5.2.3.2机械的和电的零位两者均在标度尺以内的电流表和电压表,基准值为测量范围的两个极限电量值之和,不考虑符号。
等级指数用GB/T7676.1一2017表6规定的符号E-1标志。5.2.3.3分度线与其电的输人量不直接对应的电流表和电压表,基准值是量程。等级指数用GB/T7676.1一2017表6规定的符号E-10标志。本条款不适用于与分流器、分压器、申联电阻器(阻抗器)、仪用互感器、霍尔传感器等连接使用的电流表和电压表,这些仪表应符合5.2.3.1或5.2.3.2的规定。5.2.3.4过载电流表和展开式电压表的基准值应符合5.2.3.1的规定。过载电流表的测量范围不应包含过载部分;展开式电压表的测量范围是上量限。5.2.3.5标度尺上分度线特殊排列的电流表和电压表,其基准值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在标度尺的所有点上基准值可以不同。
标称使用范围和改变量
标称使用范围
按表1和GB/T7676.1-2017中5.3.1的规定。5.3.2
改变量极限
按表1和GB/T7676.1一2017中5.3.2的规定。表1
影响量
直流被测量中的纹波
(45Hz~65Hz,90Hz~
130Hz)
畸变因数
交流被测量
的畸变“
峰值因数
交流被测量的频率
外磁场
标称使用范围限值和允许改变量标称使用范围极限
(另有标志者除外)
有效值响应的电流表
和电压表:20%
平均值响应的电流表
和电压表:1~3*
参比频率±10%或额
率参比范图下限
一10%和额率参比范
图上限+10%
用等级指数的百分数
表示的允许改变量
等级指数
非无定向和/或
无磁屏蔽的动
磁系、电磁系和
电动系仪表
非无定向和/或
无磁屏蔽的饮磁
电动系仪表
其他仪表
基准值的3%*
基准值的
基准值的
GB/T7676.2—2017
推荐的试验方法
GB/T 7676.9-
2017中条款
等级指数
基准值的6%
基准值的3%
基准值的
对直流也产生响应的方均根值响应仪表,因为纹波也是被测量的一部分,因此不规定允许改变量,对交流仪表,有关方均根值的要求不考虑其工作原理。内附整流器的仪表(方均根值响应的除外),通常是对波形的整流(平均)值响应,但按正弦波的方均根值指示刻度。如波形是非正弦的,指示值将产生严重误差,如波形是充分可表征的,此误差可以计算。对整流系(平均值)仪表和对峰值缴感的仪表未规定畸变波形影响的要求。
由峰值因数非/2(/2相当正弦波)所引起的允许改变量,包括在由被测量的畸变所引起的允许改变量之中。对峰值因数能力大于3的仪表,制造厂应说明:产生等级指数100%改变量的仪表峰值因数值。1)
示值改变到参比额率时的0.707借额率响应(带宽)的上限和下限,2)
“不是等级指数的百分数。
GB/T7676.2—2017
5.3.3确定改变量的条件
按GB/T7676.1—2017中5.3.3的规定。5.4工作不确定度、系统综合不确定度和改变量按GB/T7676.1—2017中5.4的规定。5.5电的要求
5.5.1介电强度和其他安全要求
5.5.1.1介电强度和其他安全要求按GB/T7676.12017中5.5.1的规定。5.5.1.2对经过高过载能力的电流互感器接人的电流表,以及额定电流范围上限为1A~10A的固定式电流表,进行电流互感器的标称次级电流30倍、持续时间2s的大电流试验;对具有相同用途的便携式电流表进行电流测量范围上限电流值15倍、持续时间2s的大电流试验。大电流过载后,电流表不需考核功能,但电流线路不应开路。5.5.2自热
按GB/T7676.1—2017中5.5.2的规定。5.5.3允许过负载
5.5.3.1连续过负载
电流表和电压表连同其不可互换附件(若有时),除装有非锁定开关的仪表外,应承受电的输人量上限120%的连续过负载,持续时间为2h。过载电流表的输入量上限应是非过载部分的上量限值;过载电流表的过载部分不进行连续过负载试验。
消除激励后,仪表暂时的和永久的剩余偏转总和不应超过标度尺长的1%。冷却到参比温度后,电流表和电压表连同其不可互换附件(若有时)一起应符合其准确度等级要求,但不允许重复过负载。
连续过负载试验应在参比条件下进行。5.5.3.2
短时过负载
5.5.3.2.1电流表和电压表连同其不可互换附件(若有时)一起应承受短时过负载。本条款不适用于:
—热偶系仪表;
—静电系仪表;
—具有一个可动部分自由悬挂的仪表;一内装抗短时过负载保护的仪表。5.5.3.2.2短时过负载的电流值和电压值应是表2规定的有关因数和电的输人量上限值的乘积,制造厂另有规定值者除外。
等级指数≤0.5的
电流表
等级指数≤0.5的
电压表
等级指数>0.5的
电流表
等级指数>0.5的
电压表
电流因数
电压因数
短时过负载
过负载次数
当规定有两组试验序列时,所有试验应按给定顺序进行。5.5.3.2.3
每次过负载持续时间
GB/T7676.2—2017
过负载之间的间隔时间
过载电流表的非过载部分的短时过负载,按表2规定进行,其输人量上限应是非过载部分的上量限值;过载电流表的过载部分不进行短时过负载试验。展开式电压表的短时过负载,按表2规定进行。每次过负载应施加全部持续时间。仪表装有自动断路器(熔断器)、小于表2规定时间断开5.5.3.2.4
线路者除外。在施加下一次过负载之前,自动断路器应予复位(或更换熔断器)。经承受短时过负载,并冷却到参比温度之后,对机械零位在标度尺内的电流表和电压表连同5.5.3.2.5
其不可互换附件(若有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以标度尺长度百分数表示的指示器偏离零分度线不应超过下列值:a)
等级指数等于或小于0.5的仪表是等级指数的50%;1)
等级指数大于0.5的仪表是等级指数的100%。2)
电流表和电压表连同其不可互换附件(若有时),在调整零位之后(必要时),应符合准确度等级要求,但不允许重复过负载。
经短时过负载,并冷却到参比温度之后,机械零位在标度尺外的电流表和电压表,应符合准确度等级要求,但不允许重复过负载。5.5.4
极限工作温度范围
按GB/T7676.1—2017中5.5.4的规定。5.5.5
偏离零位
若电流表或电压表在标度尺上有零位标志,应在参比条件下进行偏离零位试验。在测量范围上限通电30s后断电,用标度尺长度的百分数表示的指示器偏离零分度线的值不应超过相应等级指数50%的值。
电磁兼容性要求
GB/T7676.1—2017中5.5.6不适用于电流表和电压表。5.6
结构要求
通用的结构要求
按GB/T7676.1—2017中5.6.1的规定。5
GB/T7676.2—2017
5.6.2阻尼
按GB/T7676.1—2017中5.6.2.1的规定。5.6.2.2
响应时间
按GB/T7676.1—2017中5.6.2.2的规定。本条款不适用于:
热系电流表和电压表;
静电系电流表和电压表;
可动部分自由悬挂的电流表和电压表;实体指针超过150mm的电流表和电压表;测量范围上限的电流小于200μA或电压小于20mV的电流表和电压表;特殊用途的仪表可以规定其他响应时间,此类仪表的响应时间由制造厂和用户之间协商确定。5.6.2.3Www.bzxZ.net
外部测量线路的阻抗
如果外部测量线路的阻抗未规定,应在参比频率下取下列值:-对电流表应大于其阻抗的50倍;—对电压表应小于其阻抗的1/50。5.6.3防接触封印
按GB/T7676.1—2017中5.6.3的规定。5.6.4标度尺
按GB/T7676.1—2017中5.6.4的规定。止挡和超量限指示
按GB/T7676.1—2017中5.6.5的规定。5.6.6
6优选值
电流表和电压表测量范围上限应选用以下值之一或其十进倍数和小数倍:5.6.6.1
1,1.2,1.5,2,2.5,3,4,5,6,7.5,8.多测量范围仪表至少应有一个范围优先符合此规定。5.6.6.2接外附分流器使用的电流表测量范围上限的电压降,应选用以下值之一:50mV,60mV,75mV,100mV,300mV
5.6.6.3需要使用定值的仪表导线(即规定电阻值的导线)同分流器连接时,应规定导线电阻值。除制造厂另有说明外,定值仪表导线总电阻值在参比温度时不应大于70mα。导线电阻值在参比温度下与规定值之差不应大于10%。5.6.7机械的和/或电的调节器
按GB/T7676.1—2017中5.6.7的规定。6
机械力作用的影响
按GB/T7676.1—2017中5.6.8的规定。5.6.9
耐机械应力
按GB/T7676.1—2017中5.6.9的规定。5.6.10
耐热和阻燃
按GB/T7676.1—2017中5.6.10的规定。5.6.11
外壳防护能力
按GB/T7676.1—2017中5.6.11的规定。5.6.12
接线端
按GB/T7676.1—2017中5.6.12的规定。6
信息、标志和符号
按GB/T7676.1—2017中6.1的规定。通用标志符号及其位置
按GB/T7676.1—2017中6.2的规定。关于影响量的标称使用范围和参比值的标志按GB/T7676.1—2017中6.3的规定。仪表和附件用标志符号
按GB/T7676.1—2017中6.4的规定。6.5
接线端的标志和符号
对接线端标志的要求
按GB/T7676.1-2017中6.5.1的规定。6.5.2
对接地端标志的要求
按GB/T7676.1—2017中6.5.2的规定。6.5.3
测量线路的接线端
按GB/T7676.1—2017中6.5.3的规定。6.5.4
接线端的特殊标志
一般要求
所有接线端应予以标志,且唯一确认。GB/T 7676.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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