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273-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51273-2018
中文名称: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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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石油化工
钢制
设备
抗震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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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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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51273-2018 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GB∕T5127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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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1273-2018
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鉴定标准Standardforseismicappraisalofpetrochemical steelfacilities201801-16发布
2018-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鉴定标准Standard for seismic appraisal ofpetrochemical steel facilitiesGB/T51273-2018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8年9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8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81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鉴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鉴定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73一2018,自2018年9月1H起实施。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mohurd.gov.cn)公开,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1月16日
本标准是根据信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缩制组调香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大地震的经验教训和长期以来对石油化工设备开展的抗震鉴定和加固工作方面的经验,采纳了近年来开展的多项专题研究工作成果,并在全国范内广泛征求了有关斯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12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抗震验算、卧式设备、支腿式直立设备、支耳式直立设备、裙座式直立设备、球形储罐、立式圆筒形储罐、加热和空冷式热交换器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同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家标准《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鉴定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政编码:1001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章人和主要审香人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甘肃蓝科有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迎恺
张郁山
陈奎显
励国辉
主要审查人:葛学礼
冯清晓
曹宝刚
孙恒志
刘福禄
李绍明
付春辉
邱正华
杨良瑾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门建斌
李艳明
樊冰若
李立昌
倪正理
胡庆均
段新群
谭立净
赵凤新
许超洋
陈洪芳
殷翠琴
基本规定
抗震验算
卧式设备
一般规定
地震作用效应和抗震验算
抗震措施
支腿式直立设备
一般规定
地震作用效应和抗震验算
6.3抗震措施
7支耳式直立设备
一般规定
地震作用效应和抗震验算
7.3抗震措施
8裙座式直立设备
一般规定
8.2地震作用效应和抗危验算
8.3抗震措施
9球形储罐
一般规定
地震作用效应和抗震验算
9.3抗震措施
(6)
(14)
(15)
(15)
(20)
(24)
(26)
(26)
立式圆简形储罐
一般规定
地震作用效应和抗震验算
抗震措施
加热炉
一般规定
地震作用效应和抗震验算
抗震措施
空冷式热交换器
般规定
地震作用效应和抗震验算
抗震措施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43)
(50)
(59)
General provisions
Terins
Basic reguirements
Seismic checking
Horizontal steel vessel
5.1 General reguirements
Contents
5.2 Scismic effect and seismic checking5.3 Seismic mezsures
6Steel verticalvesselssupportedbylegs6.1General reguirements
6.2 Seismic effeet and seismic checking6.3 Seismie measures
7Steel vertical vessels supportedbylugs7,I General requirements
7.2Seismie effect and seismic checking7.3Seisinic mcasures
8 Steel vertical vessels supported by skirts ..8.1General requirements
.2Seismic effectand seismig checking8.3Seismic measures
Steel spherical tanks supported bylegs9
General reguirements
Seismic effect and seismic checkingSeismiemeasures
(8)
(18)
(24)
(26)
(39)
Vertical cylindrical steel storage tanks10
10,1 General requirements
l0.2 Seismic effeet and scismic chccking19.3
Seismiemtasures
Tubular heater
General reguirements
Srismic effect and seismic checking11.2
Stismice measures
Air-coded heat exchangers
12.1General reguirernents
12.2Seismic effeet and seismie checking12.3Seismie measures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List of guoted 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41)
(43)
(44)
(44)
1总则
1.0.1为员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减轻地震破坏,减少损失,对在役石油化工钢制设备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并为抗震加固或采取其他抗震减灾对策提供依据,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不大于0.40g,或抗震设防刻度9度及以下地区石油化工中的剧卧式设备支腿式直设备支耳式直立设备、裙座式直文设备、球形储罐、立式圆筒形储罐、加热炉空冷器等钢制设备的抗震鉴定。1.0.3本标准的抗设防目标是:在役石油化工钢制设备,当遭遇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且不发生危害人身和环境安全的次生灾害。1.0.4未进行抗震设防或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石油化工钢制设备,应进行抗震鉴定和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1.0.5设计地震动参数或抗震设防烈度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确定: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地区或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场地,抗震鉴定可按批准的设计地震动参数或抗震设防烈度确定。1,0.6石油化工钢制设备的抗震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成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抗震设防标准
2术语
sc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的尺度,由设计地震动参数或抗震设防刻度和设备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确定。2.0.2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motion
design basic acceleration of ground50年设计基准期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加速度设计取值。seismicappraisal
2.0.3抗震鉴定
通过检查现有设备的设计,施工质量和使用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设备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2.0.4综合抗震能力
compoundseismiccapability
综合考虑其构造和承载能力等因素,确定设备结构单元所具有抵抗地震作用的能力。
2.0.5抗震加固
seismic retrofit
为使在役设备达到抗震鉴定的要求所进行的设计和施工。2.0.6抗震措施
seismic mcasures
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抗震构造措施等。3基本规定
3.0.1抗震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及要求:1搜集设备所在工程场地的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应根据鉴定需要进行补测2查看设备现状与原始资料的符合程度:3根据设备结构特点、布置和周边环境等因素,采用相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4经抗震鉴定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设备·应根据使用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3.0.2对需要采取抗震措施的设备,应根据设备结构的特点和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抗震措施,并便于施工,减少对生产的不利影响。
3.0.3安放设备的建(构)筑物、设备的基础,以及可能对设备造成损坏的其他设施,应满足相关抗震设防要求。3.0.4当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或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可不进行设备的抗震验算,但应满足抗震措施要求。3.0.5设备现场外观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设备是否浮放:
设备的地脚螺栓是否采用双螺母或带有防松动装置主体设备上是否挂有附属设备:3
支承设备的构架是否设有斜撑:4
设备是否放置在构架上
与设备连接的大口径管线是否采用柔性连接。3.0.6
设备所在地区遭受的地震影响,除空冷式热交换器外,励按现行国家标准有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设计标准》GB/T50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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