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584-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584-2018
中文名称:日用皮手套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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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日用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1584-2018 日用皮手套
QB∕T1584-2018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59.140.35
分类号:Y48
备案号:63692-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584-2018
代替QB/T1584—2005
日用皮手套
Leatherglove
2018-05-0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8-09-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是对QB/T1584一2005《日用皮手套》的修订。本标准与QB/T1584一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扩大了标准的“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引用标准:增加了“号型”要求:
调整了“规格”要求,将原标准中“规格”内容调整为规范性附录A:增加了“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删除了“皮革厚度”要求;
“革面”中增加了“绒面革”要求;“整体外观”中增加了“特殊风格”规定:简化了“出厂检验”规定;
调整了“单副判定规则”:
调整了“标志”“标签”规定;将附录A“特殊型式检验”调整为附录B,并增加相应要求。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负责归口。QB/T1584-2018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帅达尔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隆发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平湖市温州商会、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章莲、汪展、丁云、戴宏翔、廖恩兵、赵立国。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轻工行业标准QB/T1584一2005《日用皮手套》,原轻工行业标准QB/T1854一2005《日用皮手套》废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T1584—2005;
QB/T1584—1992。
1范围
日用皮手套
QB/T1584-2018
本标准规定了日用皮手套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皮革制成的日用皮手套(含露指手套)。本标准亦适用于人造革、合成革等材料制成的日用手套,亦适用于以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材料为主,以纺织品等为辅的日用手套。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特殊用途和要求的皮手套。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2912.1
GB/T17592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9941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测定GB/T19942
GB20400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测定方法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
GB/T23344
QB/T1583
QB/T2704
QB/T2711
3分类
纺织品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皮制手套型号免费标准bzxz.net
手套用皮革
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撕裂力的测定:双边撕裂3.1按用途和款式分类:
男式:
一女式。
3.2按加工方式分类:
机缝;
—手缝。
4要求
4.1号型
按QB/T1583的规定选用,号型表示应符合QB/T1583的规定。4.2规格
按QB/T1583的有关规定自行设计,常见规格尺寸见附录A,规格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I
QB/T1584—2018
充许偏差
4.3有害物质限量
规格充许偏差
中指长
皮革、纺织品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游离甲醛
4.4面料
4.4.1皮革
按QB/T2704规定选用。
4.4.1.1革面
虎口长
纺织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纺织品
光面革表面光洁,粗细一致,无伤残,无裂面、裂浆、掉浆现象:绒面革绒毛均匀。不明显处可有分散的小结疤、小糙斑等轻微伤残。颜色基本均匀,不脱色。4.4.1.2革身
柔软、丰满有弹性,
4.4.1.3革里
手感舒适。
无油腻感,允许内刀伤深度不超过厚度的二分之一,但应胶补4.4.1.4切口
切口颜色与表面颜色基本一致。4.4.2人造革/合成革
按有关标准选用,不应有明显印道、凹凸、疙瘩。4.4.3纺织材料
按有关标准选用,不应抽丝、
4.5辅料
4.5.1内衬里料
长度、宽度、弹性与面料相适应,套戴舒适,无破洞、破缝现象。衬里五指与面料五指缝牢,整个衬里无褶皱。毛皮衬里柔软,无严重掉毛、脱色、异味现象,拼接缝隙平服。4.5.2拉链
无错位、掉牙,拉合滑顺。
4.5.3纽扣及其他配件
安装牢固,使用灵活,无毛刺,无锈。同一副手套安装部位协调、一致。4.5.4标识
外观清晰、整洁,装订平服、牢固。2
4.6缝制要求
4.6.1缝制外观
针距均匀、整齐,底、面线松紧适度,回针在原针孔内,无二道线迹。QB/T1584—2018
4.6.2针距
机缝手套:14针/30mm~16针/30mm:手工缝制手套:6针/30mm~7针/30mm。4.6.3边距
暗缝为1.5mm~2.0mm,双线中距为1.5mm~2.0mm明缝为1.0mm1.5mm,
4.6.4五指
指头圆正,叉角虎口平服,大指斜势对称,缝合大指弧形圆盘流畅。4.6.5滚口
粗细均匀,叉中同副长短相同(允许误差土3mm),反面修剪整齐。4.6.6背筋
同一副手套应对称整齐,
缝线流畅顺直
4.7整体外观
无线头外露,整体不应有污渍、烫痕、划破、掉扣、拉链头脱落损坏、严重整体平服,松紧适宜,
异味等。同一副手套左右两只基本一致(特殊风格除外)。5试验方法
5.1装置
钢板尺,最小刻度0.5mm。
5.2号型表示
按QB/T1583的规定进行检验
5.3规格允许偏差
当相关方对规格及允许偏差有异议时进行检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成
,应符合设计规定,
品手套主要部位的测量见附录A。5.4有害物质限量
成品检验应符合按附录B的规定。在剪裁、制作以前进行检验,
5.5面料、里料、配件
在剪裁、制作以前进行检验,成品只检验外观。5.6针距、边距
用分度值为0.5mm的钢板尺在主要部位进行测量,针距选取大于30mm测量。5.7其他项目
用感官并结合量尺检验
6检验规则
以同一品种原料投产,按同一生产工艺生产出来的同一品种的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6.2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标识(或检验标识)方可出厂。6.3常规型式检验
6.3.1检验周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常规型式检验:3
QB/T1584-2018
产品结构、工艺、材料有重大改变时;a)
b)产品长期停产(6个月)后恢复生产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d)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型式检验。6.3.2抽样数量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000副(含)以下抽3~5副:每超过1000副增抽3副。6.3.3合格判定
6.3.3.1单副判定规则
各项指标中不合格项累计不超过3项,则判该副产品合格。若出现缝纫线断线、破损、掉扣、严重异味、严重影响产品外观或影响产品基本使用功能的缺陷,则判该副产品不合格。6.3.3.2批量判定规则
被检测样品合格率达到90%(及以上),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合格率达不到90%,则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率达到95%(及以上),则判该批产品合格。6.4特殊型式检验
按照附录B的规定。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7.1.1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有以下标志: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标识);必要时,产品外包装应注明产品名称、货号、颜色、数量、贮运(防护)标识等。7.1.2标签
产品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号型、主体面料材质、合格(检验)标识。7.2包装
产品的内外包装应采用适宜的包装材料,防止产品受损。7.3运输和贮存
应符合下述规定:
防止曝晒、雨雪淋:
保持通风干燥,不应重压,防蛙、防潮,避免高温环境;一远离化学物质、液体侵蚀;
一避免尖锐物品的戳、划。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常见规格尺寸及测量
以薄型针织锦纶丝为辅料的手套常见规格A1
分为5个号型,主要部位尺寸见表A.1、表A.2。常见规格(一)
中指长
虎口长
中指长
虎口长
成品手套主要部位的测量
常见规格(二)
QB/T1584—2018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将手套摊平,用分度值为0.5mm的钢板尺进行测量,主要部位测量示意图见图A.1。
中指长
虎口长
图A.1成品手套主要部位测量示意图5
QB/T1584—2018
B.1适用范围
国家监督抽查、仲裁检验。
B.2要求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特殊型式检验
在常规型式检验的基础上,应符合表B.1的规定。表B.1要求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b/(mg/kg)游离甲醛/(mg/kg)
皮革撕裂力/N
纺织品
皮革中有害芳香胺名称见GB20400。如果4-氨基联苯和(或)2-萘胺的含量超过30mg/kg,且没有其他的证据,以现有的科学知识,尚不能断定使用了禁用偶氮染料。b纺织品中致癌芳香胺清单见GB18401-2010附录C。“如果测试撕裂力的样片不是从皮手套上直接取样,是从企业提供的与样品相同的皮革样品上取样,撕裂力指标应符合QB/T2704的规定。
B.3试验方法
B.3.1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皮革按GB/T19942进行检验:纺织品按GB/T17592和GB/T23344进行检验。注:纺织品检测时,一般先按GB/T17592检测,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再按GB/T23344检测。B.3.2游离甲醛
皮革按GB/T19941进行检验,当发生争议、仲裁检验时,以色谱法为准;纺织品按GB/T2912.1进行检验。
B.3.3皮革撕裂力
按QB/T2711的规定,从企业提供的与样品相同的皮革样品、或从手掌部位(或手背部位)取样,纵、横取样各1个,按QB/T2711进行检验,结果取算术平均值。B.4合格判定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游离甲醛、皮革撕裂力指标中有1项不合格,即判该产品不合格。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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