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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EB 0002 S-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DEB 0002 S-2016

中文名称:云南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 蜜饯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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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云南 实业 有限公司 蜜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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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EB 0002 S-2016 云南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 蜜饯 QDEB0002 S-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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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云南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DEB0002S—2016
代替Q/DEB0002S-2013
云南省卫
食品安全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
备案号:53290024S-Qor6
备案有效期:叁年
备案起止日期:206年8月22日至09年月2日版本保容形式:公正
2016-08-05发布
云南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
备案号:5
备案有效
备案起止日期
版本保密形
2016-8-22实施
Q/DEB0002S2016
我公司生产的蜜饯产品是以青梅、木瓜、李子、杏子、桃子、酸角、圣女果(番茄)等果蔬为主要原料,以分级、清洗、食盐腌制(或不腌制)、糖制、烘干或晾晒、包装等工艺,配以白砂糖等原辅料制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贸易、仲裁的依据。本标准安全性指标是按照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14884-2003《蜜饯卫生标准》制定,其中铅的指标严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其余指标是按照《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及产品实际制定。本标准由云南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李学峰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协鼎
苏正坤
杨锡标
生和记
企业标
代:公开
1范围
Q/DEB0002S-2016
本标准规定了蜜饯产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青梅、木瓜、李子、杏子、桃子、酸角、圣女果(番茄)等果蔬为主要原料,经分级、清洗、食盐腌制(或不腌制)、糖制,烘干或晾晒、包装等工艺,配以白砂糖等原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制成的蜜饯系列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17白砂糖
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34食品中业硫酸盐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956蜜饯企业良好生产规范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GB/T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GB14884蜜钱卫生标准
糖果、糕点、蜜饯检验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年)《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
按使用原料和生产加工工艺不同分为划生
示准备
月日至
Q/DEB0002S2016
3.1糖渍类:以果蔬为主要原料,经糖熬煮或漫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其他辅料,制成带有湿润液面或浸渍在糖液中的制品,如雕梅、苏裹梅、紫苏梅、鲜花梅、雕李、脆李、脆梅、木瓜、甘草梅、甘草李、炖梅等。
3.2果脯类:以果蔬为主要原料,经过或不经过糖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干燥处理,制成表面不粘不燥,有透明感的干态制品,如木瓜脯(片或条)雕梅脯、雕李脯、杏脯、桃脯、圣女果脯(番茄)等。
3.3凉果类:以果蔬为原料,经过或不经过糖渍(盐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干燥处理,制成表面微湿的半干态制品,如黄梅、黄金梅、陈皮梅、溜溜梅、情人梅等。3.4化话类:以果蔬为主要原料,经过或不经过糖渍(盐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制品,如甜话梅、咸话梅、软话梅、青话梅、奶油话梅、薄荷话梅、玫瑰话梅、冰话梅、冰梅、乌梅、花上花梅、阿达俏梅、鲜花梅、辣木梅等。4技术要求
4.1原料和辅料
4.1.1青梅、木瓜、李子、桃子、杏子、圣女果(番茄)酸角等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1.2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4.1.3食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4.1.4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1.5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添加非食品原料和辅料。4.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感官要求
滋味与气味
具有本品种类型特有的色泽
具有本品种特有的滋味和香味、无异味。果子形状、圆型或椭圆型,不规则圆皱型、块状、条状或片状、菊花状,大小基本均匀,允许有少量碎面(片:条)。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要求
检验方法
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器血
中,目视、鼻嗅、口尝
水分,%
总糖(以蔗糖计),%
铅(以Pb计),mg/kg
总(以As计),mg/kg
二氧化硫残留量
4.4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规定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100g
霉菌,CFU/g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2理化指标表
按GB2760规定执行
表3微生物指标
按GB29921执行
Q/DEB0002S-2016
检验方法
GB/T5009.8
GB5009.12
GB/T5009.11
GB/T5009.34
检验方法
GB/T4789.24
4.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4.6食品添加剂
4.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4.6.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蜜饯凉果的规定。4.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8956的规定。
5检验规则
5.1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5.2抽样
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得少丁20公斤,样品数量不得少丁10袋(不少于2公斤),样品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5.3出厂检验
产品须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总糖、二氧化硫、菌落总数、大肠菌数。3
型式检验
Q/DEB0002S-2016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者,亦应进行:
a)当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b)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人差异时:c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d)
5.5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若有任一项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其余项目若有不合格时,可以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6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6.1标志
6.1.1销售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6.1.2运输包装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6.2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及食品卫生的要求。内包装应完好、封口严密,包装牢固6.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产品运输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装卸时应轻搬、轻放。6.4购存
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放置,并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通风、无异味的库房内。产品离地、离墙20cm以上,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6.5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糖渍类脆梅、脆李、木瓜保质期为12个月,其他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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