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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NZY 0001 S-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HNZY 0001 S-2016

中文名称:河南振宇食品有限公司 豆笋(豆制品)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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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河南 食品 有限公司 豆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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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NZY 0001 S-2016 河南振宇食品有限公司 豆笋(豆制品) QHNZY0001S-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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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Q/HNZY
河南振宇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NZY0001S-2016
豆笋(豆制品)
2016-06-06发布
2016-06-16实施
河南振宇食品有限公司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振宇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延刚王洪海手杨大鹏王跃东郑超
本标准于2016年06月06日首次发布。1范围
豆笋(豆制品)
Q/HNZY 0001S-2016
本标准规定了豆笋(豆制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www.bzxz.net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黑豆、青豆、水为原料,经挑选、浸泡、清洗、磨浆、滤浆,加入复配漂白剂(低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复配消泡剂(碳酸钙、碳酸氢钠、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磷脂、单硬脂酸甘油酯、二氧化硅)、增筋剂(氯化钙、硫酸钙、羧甲基纤维素钠、瓜尔胶),经揭皮、烘干、检验、包装而成的豆笋(豆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91
GB1352
GB1886.46
GB1892
GB1898
GB1904
GB1986
GB2712
GB2715
GB2760
GB2761
GB2762
GB2763
GB/T5009.6
GB5009.1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低亚硫酸钠食品添加剂硫酸钙
食品添加剂碳酸钙
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
食品添加剂单、双硬脂酸甘油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
粮食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
GB/T5009.22
GB5749
GB/T6543
GB7718
GB9683
GB/T10004
GB13481
GB14881
GB22214
GB25553
GB25576
GB28401
GB28403
GB29220
GB30612
JJF10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Q/HNZY0001S-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氯化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醇酐三硬脂酸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分类
产品根据原料不同分为:黄豆豆笋、黑豆豆笋、青豆豆笋。3.1黄豆豆笋(豆制品):适用于以大豆、水为原料,经挑选、浸泡、清洗、磨浆、滤浆,加入复配漂白剂(低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复配消泡剂(碳酸钙、碳酸氢钠、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磷脂、单硬脂酸甘油酯、二氧化硅)、增筋剂(氯化钙、硫酸钙、羧甲基纤维素钠、瓜尔胶),经揭皮、烘干、检验、包装而成的豆笋(豆制品)。3.2黑豆豆笋(豆制品):适用于以黑豆、水为原料,经挑选、浸泡、清洗、磨浆、滤浆,加入复配漂白剂(低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复配消泡剂(碳酸钙、碳酸氢钠、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磷脂、单硬脂酸甘油酯、二氧化硅)、增筋剂(氯化钙、硫酸钙、羧甲基纤维素钠、瓜尔胶),经揭皮、烘干、检验、包装而成的豆笋(豆制品)。3.3
青豆豆笋(豆制品):适用于以青豆、水为原料,经挑选、浸泡、清洗、磨浆、滤浆,加入复配2
Q/HNZY0001S-2016
漂白剂(低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复配消泡剂(碳酸钙、碳酸氢钠、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磷脂、单硬脂酸甘油酯、二氧化硅)、增筋剂(氯化钙、硫酸钙、羧甲基纤维素钠、瓜尔胶),经揭皮、烘干、检验、包装而成的豆笋(豆制品)4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4.1.1黄豆应符合GB1352的规定。4.1.2黑豆、青豆应清洁,无霉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还应符合GB2715、GB2761、GB2762、GB的规定。
4.1.3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4碳酸氢钠应符合GB1886.2的规定。4.1.5焦亚硫酸钠应符合GB1886.7的规定。4.1.6低亚硫酸钠应符合GB1886.46的规定4.1.7硫酸钙应符合GB1892的规定。4.1.8碳酸钙应符合GB1898的规定。4.1.9羧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GB1904的规定。4.1.10单硬脂酸甘油酯应符合GB1986的规定。4.1.11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应符合GB13481的规定。4.1.12氯化钙应符合GB22214的规定。4.1.13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应符合GB25553的规定。4.1.14磷脂应符合GB28401的规定。4.1.15山梨醇酐三硬脂酸酯应符合GB29220的规定。4.1.16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应符合GB30612的规定。4.1.17二氧化硅应符合HG2791的规定。4.1.18瓜尔胶应符合GB28403的规定。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呈细条状,均匀一致,质地细腻3
气、滋味
理化指标
黄豆豆笋
黑豆豆笋
青豆豆笋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水分/(g/100g)
蛋白质/(g/100g)
脂肪/(g/100g)
总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黄曲霉毒素Bt/(μg/kg)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0z计)/(g/kg)注:标注*为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指标。4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应符合表3规定。净含量Q(g)
4.5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具有特有的豆香味,
呈浅黄色
呈浅黑色
呈浅青色
无异味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允许短缺量(Q的百分比)
Q/HNZY0001S-2016
检验方法a
GB/T5009.6
GB5009.11
GB5009.12
GB/T5009.22
GB/T5009.34
允许短缺量(g)
4.6其他卫生要求
4.6.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4.6.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4.6.3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4.6.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5试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Q/HNZY0001S-2016
从样品中取出适量样品,置于一白瓷盘中,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色泽及性状及杂质,嘎其气味,应符合表1规定。
5.2净含量及充许短缺量
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进行。6
检验规则
6.1原料的入库要求
原料入库前,必须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经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6.2组批
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产品为一批。6.3抽样
般情况下按3%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最少不得低于1000g6.4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的检验。6.5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3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投产时:
b)主要原料产地、供应商有变动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生产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6判定
Q/HNZY0001S-2016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加倍随机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及标签应符合GB/T191、GB7718和标识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方法、产品标准代号、商标。并有防潮、防雨等标志。7.2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聚丙烯和聚乙烯符合食品包装袋,其卫生标准应符合GB9683的要求,其质量要求应符合GB/T10004的规定。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包装应符合GB/T6543,包装牢固,运输中不易破损。
7.3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等能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7.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仓库内,必须有防鼠台,与地面距离≥10cm,离墙≥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7.5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6
编制说明
Q/HNZY0001S-2016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黑豆、青豆、水为原料,经挑选、浸泡、清洗、磨浆、滤浆,加入复配漂白剂(低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复配消泡剂(碳酸钙、碳酸氢钠、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磷脂、单硬脂酸甘油酯、二氧化硅)、增筋剂(氯化钙、硫酸钙、羧甲基纤维素钠、瓜尔胶),经揭皮、烘干、检验、包装而成的豆笋(豆制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制作本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本标准中铅指标的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2和GB2762的规定。河南振宇食品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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