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XT 0001 S-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HXT 0001 S-2016
中文名称: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 固态复合调味料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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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调味品
有限公司
固态
复合
调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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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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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HXT 0001 S-2016 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 固态复合调味料
QHXT0001S-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XT 0001S-2016
固态复合调味料
2016-05-17发布
2016-05-27实施
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
Q/HXT0001S-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本标准由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王会娟,刘丽凯、王勇本标准于2016年05月17日首次发布。1
1范围
固态复合调味料
Q/HXT0001S-2016
本标准规定了固态复合调味料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白砂糖、食用玉米淀粉、辣椒粉、花椒粉、姜粉、八角(粉碎)、胡椒、肉桂(粉碎)、蒜粉、姜粉、葱粉为原料,添加牛肉粉香精、鸡肉粉香精、山梨酸钾、呈味核苷酸二钠,经混合搅拌、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固态复合调味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191
GB1886.39
GB2720
GB2721
GB2760
GB2762
GB2763
GB5009.11
GB5009.12
GB/T5009.29
GB/T5009.39
GB/T6543
GB/T7652
GB7718
GB/T8885
GB/T8967
GB9683
GB/T10004
GB/T12457
GB/T12729.9
GB13104
GB14881
GB15691
GB30616
GB/T30382
GB/T30391
SB/T10371
NY/T45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白砂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味精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八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用玉米淀粉
谷氨酸钠(味精)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辣椒(整的或粉状)
鸡精调味料Www.bzxZ.net
DBS41/001
QB/T2845
JJF1070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
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HXT0001S-2016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3产品分类
产品根据原料不同可分为:麻辣味调味料、肉味调味料、蔬菜味调味料。3.1麻辣调味料
是以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白砂糖、食用玉米淀粉、辣椒粉、花椒、姜粉、八角(粉碎)、胡椒、肉桂(粉碎)为原料,添加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牛肉粉香精、鸡肉粉香精,经混合搅拌、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麻辣味调味料。3.2肉味调味料
是以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白砂糖、食用玉米淀粉为原料,添加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牛肉粉香精、鸡肉粉香精、,经混合搅拌、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肉味调味料。3.3蔬菜味调味料
是以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白砂糖、食用玉米淀粉为原料,添加蒜粉、姜粉、葱粉,经混合搅拌、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蔬菜味调味料。4要求
4.1原辅料
4.1.1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GB2720、GB8967的规定。4.1.2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4.1.3白砂糖应符合GB317GB和GB13104的规定。4.1.4蒜粉、姜粉、葱粉、肉桂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4.1.5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QB/T2845的规定4.1.6辣椒粉应符合GB/T30382的规定。4.1.7胡椒应符合NY/T455的规定。4.1.8花椒应符合GB/T30391的规定。4.1.9八角应符合GB/T7652的规定。4.1.10牛肉粉香精、鸡肉粉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4.1.11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GB/T8885的规定4.1.12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的规定。3
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麻辣味调味料
理化指标
表1感官要求
肉味调味料
粉末状、颗粒状、块状
具有原辅料混合加工后特有
的色泽
具有麻辣和香辛料特有的气
味,无异味
辛辣适口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粉末状、颗粒状、块状
具有原辅料混合加工后特有
的色泽
具有肉味调料特有的气味,无
肉鲜适口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表2理化指标
水分,%
总灰分,%
酸不溶灰分,%
谷氨酸钠,%
总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氯化物(以NaCI计),g/100g
氨基酸态氮(以氨氮计),g/100g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kg*该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4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应符合表4规定。表3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Q(g)
Q的百分比
4.5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5
Q/HXT0001S-2016
蔬菜味调味料
粉末状、颗粒状、块状
具有原辅料混合加工后特
有的色泽
应具有特定蔬菜的浓郁香
味和鲜美滋味
蔬菜味适口
允许短缺量
4.6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4.7农药残留量
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4.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Q/HXT0001S-2016
从样品中取出1袋,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性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品其滋味,应符合表1规定。
5.2理化指标检验
5.2.1水分
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总灰分
按GB12729.7规定的方法测定。
5.2.3酸不溶性灰分
按GB12729.7规定的方法测定。
5.2.4谷氨酸钠
按GB/T8967规定的方法测定。
5.2.5总砷
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5.2.7氯化物
按GB12457规定的方法测定。
5.2.8氨基酸态氮
按GB5009.39规定的方法测定。
5.2.8山梨酸钾
按GB/T5009.2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
5.3净含量及充许短缺量的测定
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
6.1组批
司一班次、同一生产线、同一批投料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
Q/HXT0001S-2016
一般情况下按该产品的3%随机抽样,但每批抽样不得少于1200克,把样品平均分成三份进行封样,一份检验,一份用于复检,另一份留样用作仲裁。6.3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批批检验,检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6.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投产时:
b)主要原料产地、供应商有变动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5判定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购存、保质期7.1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及标签应符合GB191和GB7718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方法、食用方法、食用量、产品标准代号、商标,生产许可证号、并有防潮、防雨等标志。7.2包装
Q/HXT0001S-2016
产品的内包装应采用符合GB10004要求的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其卫生标准应符合GB9683的要求。外包装采用符合GB6543的要求的瓦楞纸箱,包装应牢固,运输中不易破碎。7.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应小心轻放,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有污染等能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混运。7.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温度≤30℃、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必须有防鼠台,按向上箭头堆放,中间留有通道,与地面距离≥10cm,离墙≥20cm,切忌靠近水源、热源,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
7.5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8个月。7
编制说明
Q/HXT0001S-2016
以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白砂糖、食用玉米淀粉、辣椒粉、花椒粉、姜粉、八角(粉碎)、胡椒、肉桂(粉碎)、蒜粉、姜粉、葱粉为原料,添加牛肉粉香精、鸡肉粉香精、山梨酸钾、呈味核苷酸二钠,经混合搅拌、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固态复合调味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DBS41/00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制订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的依据。注: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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