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XT 0002 S-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HXT 0002 S-2016
中文名称: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 半固态调味料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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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调味品
有限公司
固态
调味料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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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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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HXT 0002 S-2016 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 半固态调味料
QHXT0002S-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XT 0002S-2016
半固态调味料
2016-05-17发布
2016-05-27实施
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
Q/HXT0002S-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本标准由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王会娟,刘丽凯、王勇本标准于2016年05月17日首次发布。1
1范围
半固态调味料
Q/HXT0002S-2016
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调味料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大豆油、豆瓣酱、葱、姜、蒜、花椒为主要原料经炒制、再加入酱油、白砂糖、食用盐、番茄酱、洋葱(粉碎)、蒜粉、辣椒粉、酵母抽提物、食用玉米淀粉、香辛料(八角、胡椒、豆蔻、孜然、大茴、小茴、丁香、香叶、花椒、辣椒、芝麻)、谷氨酸钠(味精)、呈味核苷酸二钠、焦糖色、牛肉粉香精、鸡肉粉香精、山梨酸钾,经配料、混合搅拌、灭菌、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半固态调味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191
GB1886.39
GB1886.64
GB1535
GB2720
GB2716
GB2721
GB2760
GB2762
GB2763
GB5009.11
GB5009.12
GB5009.15
GB5009.17
GB/T5009.22
GB/T5009.29
GB5009.33
GB/T5009.37
GB5749
GB/T6543
GB7718
GB/T8885
GB/T8967
GB968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白砂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大豆油
味精卫生标准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镉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和有机汞的测定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用玉米淀粉
谷氨酸钠(味精)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10004
GB13104
GB/T12457
GB14881
GB/T15691
GB18186
GB/T18623
GB/T20560
GB/T22267
GB/T24399
GB/T23530
GB29921
GB/T30379
GB/T30391
GB30616
SB/T10348
NY/T455
NY/T956
QB/T2845
DBS41/001
DB43/T267
JJF1070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酿造酱油
地理标志产品镇江香醋
地理标志产品郸县豆瓣
整孜然
黄豆酱
酵母抽提物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大豆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番茄酱
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
干辣椒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HXT0002S-2016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3分类
根据添加原料不同可分为:麻辣风味调味料、香辛风味调味料、肉香风味调味料。3.1麻辣风味调味料
是以生活饮用水、大豆油、豆瓣酱、葱、姜、蒜、辣椒、花椒为主要原料经炒制,再加入食用盐、白砂糖、香醋、酿造酱油、香辛料(八角、胡椒、豆蔻、孜然)、谷氨酸钠(味精)、鸡肉香精、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经配料、混合搅拌、火菌、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麻辣风味调味料。3.2香辛风味调味料
是以生活饮用水、大豆油、酱油、白砂糖、食用盐、番茄酱、孜然、洋葱(粉碎)、蒜粉、辣椒粉、酵母抽提物、食用玉米淀粉、香辛料(大茴、小茴、孜然、丁香、香叶)、谷氨酸钠(味精)、呈味核苷酸二钠、牛肉粉香精、山梨酸钾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灭菌、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香辛风味调味料。
3.3肉香风味调味料
Q/HXT0002S-2016
是以生活饮用水、大豆油、豆瓣酱、葱、姜、蒜、辣椒为主要原料经炒制,再加入食用盐、白砂糖、香醋、酿造酱油、谷氨酸钠(味精)、焦糖色、香辛料(花椒、辣椒、芝麻、八角、胡椒、豆蔻、孜然)、呈味核苷酸二钠、鸡肉味香精、牛肉味香精、山梨酸钾,经配料、混合搅拌、灭菌、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肉香风味调味料。4要求
4.1原辅料
4.1.1豆瓣酱应符合GB/T20560的规定。4.1.2食用盐应符合GB2716的规定4.1.3白砂糖应符合GB317和GB13104的规定。4.1.5大蒜应符合SB/T10348的有关规定。4.1.5生姜应符合GB/T30383的有关规定。4.1.6八角应符合GB/T7652、GB/T15691的有关规定。4.1.7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8大葱应符合DB51/T547的有关规定。4.1.9大豆油应符合GB1535的规定4.1.10胡椒应符合NY/T455和GB/T15691的有关规定4.1.11酵母提抽物应符合GB23530的规定。4.1.12鸡肉粉香精、牛肉粉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有关规定。4.1.13香醋应符合GB/T18623的有关规定4.1.14干辣椒应符合DB43/T267的规定。4.1.15番茄酱应符合NY/T956的有关规定。4.1.16酿造酱油应符合GB18186的规定。4.1.17香辛料(八角、胡椒、豆蔻、孜然、大茴、小茴、丁香、香叶、花椒、辣椒、芝麻)应符合GB/T15691的有关规定。
4.1.18豆蔻应符合GB/T30379和GB/T15691的有关规定。4.1.19整孜然应符合GB/T22267和GB/T15691的有关规定。4.1.20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的有关规定。4.1.21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GB/T8885的规定。4.1.22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QB/T2845的规定4.1.23花椒应符合GB/T30391和GB/T15691的规定。4.1.24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GB/T8967的规定。4
4.1.25焦糖色应符合GB1886.64的规定。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气味、滋味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水分,g/100g
食用盐(以NaC1计),g/100g
总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镉(以Cd计),mg/kg
总汞(以Hg计),mg/kg
酸价(以脂肪酸计)
(KOH),mg/g
过氧化值(以脂肪酸计),g/100g黄曲霉毒素Bi,μg/kg
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
*该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4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应符合表4规定。表1感官要求
红褐色或棕褐色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滋味,无异味呈半固态混合状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表2理化指标
表4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Q
Q的百分比
允许短缺量
Q/HXT0002S-2016免费标准bzxz.net
3.6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7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3.8农药残留量
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3.9兽药残留量
兽药残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10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4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Q/HXT0002S-2016
从混合均勾的样品中取出1瓶,置于白瓷盘中,在室内自然光线下观察其外观、性状、色泽、嗅其气味,然后以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并检查有无外来杂质物,应符合表1要求。4.2
理化指标检验
4.2.1水分
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4.2.2食用盐
按GB/T12457规定的方法测定。
4.2.3总砷
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按GB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4.2.6总汞
按GB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
4.2.7酸价、过氧化值
按GB/T5009.37规定的方法测定
4.2.8黄曲霉毒素B
按GB/T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4.2.9山梨酸钾
按GB/T5009.29规定的方法测定。4.4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的测定
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
5.1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同一批投料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
一般情况下按3%o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最少不得低于2000g。5.3出厂检验
Q/HXT0002S-2016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批批检验,检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食用盐。5.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投产时:
b)主要原料产地、供应商有变动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5判定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
6.1标志、标签
Q/HXT 0002S-2016
产品标志及标签应符合GB191和GB7718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方法、食用方法、食用量、产品标准代号、商标,生产许可证号、并有防潮、防雨等标志。6.2包装
产品的内包装应采用符合GB10004要求的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其卫生标准应符合GB9683的要求。外包装采用符合GB6543的要求的瓦楞纸箱,包装应牢固,运输中不易破碎。6.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应小心轻放,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有污染等能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混运。6.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仓库内,必须有防鼠台,与地面距离≥10cm,离墙≥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6.5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8个月。8
编制说明
Q/HXT0002S-2016
以生活饮用水、大豆油、豆瓣酱、葱、姜、蒜、花椒为主要原料经炒制、再加入酱油、白砂糖、食用盐、番茄酱、洋葱(粉碎)、蒜粉、辣椒粉、酵母抽提物、食用玉米淀粉、香辛料(八角、胡椒、豆蔻、孜然、大茴、小茴、丁香、香叶、花椒、辣椒、芝麻)、谷氨酸钠(味精)、呈味核苷酸二钠、牛肉粉香精、鸡肉粉香精、焦糖色、山梨酸钾,经配料、混合搅拌、灭菌、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半固态调味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DBS41/00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制订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的依据。注: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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