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XT 0003 S-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HXT 0003 S-2016
中文名称: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 复合调味料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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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河南
调味品
有限公司
复合
调味料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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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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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HXT 0003 S-2016 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 复合调味料
QHXT0003S-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XT 0003S-2016
液体调味料
2016-05-17发布
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
2016-05-27实施
Q/HXT0003S-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本标准由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王会娟,刘丽凯、王勇本标准于2016年05月17日首次发布。I
1范围
液体调味料
Q/HXT0003S-2016
本标准规定了液体调味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谷氨酸钠(味精)、芝麻、白砂糖、食用盐、酿造酱油、生抽、辣椒粉、鸡肉香精、香辛调味料(生姜、大蒜、芥末、胡椒、八角、花椒、辣椒、肉蔻、草寇、丁香、香叶)、蒜粉、呈味核苷酸二钠、酵母提抽物、焦糖色、黄原胶、日落黄、赤藓红、红曲红、山梨酸钾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过滤或不过滤、杀菌、灌装、封口、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液体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91
GB1886.39
GB2721
GB2760
GB2761
GB2762
GB2763
GB5009.11
GB5009.12
GB/T5009.22
GB/T5009.29
GB/T5009.35
GB5749
GB/T6543
GB/T7652
GB7718
GB8817
GB/T8967
GB9683
GB9687
GB/T10004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白砂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日落黄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香辛料八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添加剂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谷氨酸钠(味精)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1
GB/T11761
GB/T12456
GB/T12457
GB13104
GB/T13508
GB13886免费标准bzxz.net
GB14881
GB/T15691
GB15961
GB17512.1
GB17762
GB18186
GB18187
GB/T23530
GB/T30382
GB/T30391
GB30616
SN/T1743
QB/T2845
QB/T4594
DBS41/001
JJF1070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聚乙烯吹塑容器
食品添加剂黄原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食品添加剂红曲红
食品添加剂赤藓红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酿造酱油
酿造食醋
酵母抽提物
辣椒(整的或粉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食品中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黄的含量检测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
玻璃容器食品罐头瓶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HXT0003S-201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
产品根据添加原料不同可分为:麻辣风味调味汁、香辛调味汁、红烧酱汁。3.1麻辣风味调味汁
以生活饮用水、食用盐、白砂糖、酿造酱油、生抽、辣椒粉、黄原胶、谷氨酸钠(味精)、香辛调味料((花椒、八角、胡椒、辣椒)、呈味核苷酸二钠、酵母提抽物、山梨酸钾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过滤或不过滤、杀菌、灌装、封口、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麻辣风味调味汁。3.2香辛调味汁
以生活饮用水、白砂糖、食用盐、生抽、芝麻、香辛调味料((生姜、大蒜、芥末、胡椒、八角、花椒、辣椒、肉蔻、草蔻、丁香、香叶)、蒜粉、谷氨酸钠(味精)、辣椒粉、鸡肉香精、呈味核香酸二钠、酵母提抽物、山梨酸钾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过滤或不过滤、杀菌、灌装、封口、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香辛调味汁。3.3红烧酱汁
Q/HXT0003S-2016
以生活饮用水、白砂糖、食用盐、生抽、谷氨酸钠(味精)、黄原胶、日落黄、赤藓红、红曲红、焦糖色、呈味核苷酸二钠、酵母提抽物、山梨酸钾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过滤或不过滤、杀菌、灌装、封口、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红烧酱汁。4要求
4.1原辅料
4.1.1生活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2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GB8967的规定。4.1.3白砂糖应符合GB317和GB13104的规定。4.1.4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QB/T2845的规定。4.1.5生抽应符合GB18187的规定。4.1.6酿造酱油应符合GB18186的规定。4.1.7黄原胶应符合GB13886的规定。4.1.8食用盐应符合GB2716的规定。4.1.9辣椒粉应符合GB30382的规定。4.1.10焦糖色应符合GB8817的规定。4.1.11酵母提抽物应符合GB23530的规定4.1.12八角应符合GB/T7652的规定。4.1.13花椒应符合GB/T30391的规定,4.1.14蒜粉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4.1.15红曲红应符合GB15961的规定。4.1.16赤藓红应符合GB17512.1的规定。4.1.17香辛料(生姜、大蒜、芥末、胡椒、八角、花椒、辣椒、肉蔻、草寇、丁香、香叶)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
4.1.18芝麻应符合GB/T11761的规定4.1.19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的有关规定4.1.20日落黄应符合GB6227.1的有关规定。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气味、滋味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食用盐(以NaC1计),g/100g
总氮(以氮计),g/100g
铅*(以Pb计),mg/L
总砷(以As计),mg/L
赤藓红(以赤藓红计),g/kg
日落黄(以日落黄计),g/kg
黄曲霉毒素Bi,Hg/kg
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
*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应符合表4规定净含量Q
(ml)
4.5食品添加剂
红褐色或红色
液体、香辛调味汁允许有芝麻漂浮具有本品特有的香气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表2理化指标
表4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允许短缺量
Q的百分比
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6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Q/HXT0003S-2016
4.6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4.7农药残留量
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4.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Q/HXT0003S-2016
从混合均匀的样品中取出一瓶,将内容物倒入白瓷盘中,在室内自然光线下观察其外观、性状、色泽、嗅其气味,然后以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并检查有无外来杂质物,应符合表一要求。5.2理化指标检验
5.2.1总酸
按GB/T12456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食用盐
按GB/T12457规定的方法测定。
5.2.3总氮
按SB/T10371规定的方法测定。
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5.2.5总砷
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5.2.6赤藓红
按GB/T5009.35规定的方法测定。5.2.7日落黄
按GB/T5009.3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8黄曲霉毒素B
按GB/T5009.23规定的方法测定。5
5.2.9山梨酸钾
按GB/T5009.2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4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
6.1原料入库要求
Q/HXT0003S-2016
原料入库前,必须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经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6.2组批
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产品为一批。6.3抽样
一般情况下按3%o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最低不得少于12瓶(壶)袋。6.4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食用盐。
6.5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投产时;
b)主要原料产地、供应商有变动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6判定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购存、保质期7.1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及标签应符合GB191和GB7718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6
Q/HXT0003S-2016
厂名称及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方法、食用方法、食用量、产品标准代号、商标,生产许可证号、并有防潮、防雨等标志。7.2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复合食品包装袋、塑料壶或玻璃瓶包装,复合食品包装袋质量应符合GB/T10004的有关规定,其卫生要求应符合GB9683的要求:塑料壶质量标准应符合GB/T13508的有关规定,其卫生标准应符合GB9687的规定:玻璃瓶质量标准应符合QB/T4594的要求,其卫生标准应符合GB17762的要求;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外包装的四个侧面左上角应按顺序标明:向上、易碎、防潮、怕晒等警示标志,包装应牢固,运输中不易破碎。
7.3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当清洁卫生。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暴晒、防污染。搬运装卸应小心轻放,避免破损污染。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7.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仓库内,必须有防鼠台,与地面距离≥10cm,离墙≥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7.5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8个月。7
编制说明
Q/HXT0003S-2016
生活饮用水、谷氨酸钠(味精)、芝麻、白砂糖、食用盐、酿造酱油、生抽、辣椒粉、鸡肉香精、香辛调味料(生姜、大蒜、芥末、胡椒、八角、花椒、辣椒、肉蔻、草寇、丁香、香叶)、蒜粉、呈味核苷酸二钠、酵母提抽物、焦糖色、黄原胶、日落黄、赤藓红、红曲红、山梨酸钾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过滤或不过滤、杀菌、灌装、封口、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液体调味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DBS41/00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制订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注: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河南香约调味品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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