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ZD 0003 S-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HZD 0003 S-2016
中文名称:河南中大恒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液态调味油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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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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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
调味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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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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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HZD 0003 S-2016 河南中大恒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液态调味油
QHZD0003S-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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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河南中大恒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ZD0003S-2016
液态调味油
2016-05-19发布
2016-05-25实施
河南中大恒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前言
Q/HZD0003S-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本标准由河南中大恒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少军、潘天义本标准2016年5月19日首次发布。1
1范围
液态调味油
Q/HZD0003S-2016
本标准规定了液态调味油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八角、孜然、花椒、姜,为原料,经食用植物油(大豆油或葵花籽油)加温、浸泡、过滤、调配、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液态调味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91
GB1535
GB2716
GB2760
GB2761
GB2762
GB2763
GB5009.11
GB5009.12
GB/T5009.22
GB/T5009.37
GB/T5530
GB/T5538
GB/T6543
GB/T7652
GB7718
GB9687
GB/T10040
GB/T10160
GB10464
GB/T12729.6
GB135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大豆油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I的测定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动植物油脂酸值和酸度测定
动植物油脂过氧化值测定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八角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花椒
葵花籽油
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聚乙烯吹塑桶
GB14881
GB/T15691
GB/T22267
NY5229
JJF10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无公害食品辣椒干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HZD0003S-2016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3分类
根据使用的原料不同分为辣椒风味调味油、孜然风味调味油、八角风味调味油、花椒风味调味油、生姜风味调味油、麻辣风味调味油。3.1辣椒风味调味油
以辣椒为原料,经食用植物油(大豆油或葵花籽油)加温,浸泡,过滤、调配、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食用调味油。
3.2八角风味调味油
以八角为原料,经食用植物油(大豆油或葵花籽油)加温,浸泡,过滤、调配、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食用调味油。
3.3孜然风味调味油
以孜然为原料,经食用植物油(大豆油或葵花籽油)加温,浸泡,过滤、调配、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食用调味油。
3.4花椒风味调味油
以花椒为原料,经食用植物油(大豆油或葵花籽油)加温,浸泡,过滤、调配、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食用调味油。
3.5生姜风味调味油
以姜为原料,经食用植物油(大豆油或葵花籽油)加温,浸泡,过滤、调配、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食用调味油。
3.6麻辣风味调味油
以辣椒,花椒为原料,经食用植物油(大豆油或葵花籽油)加温,浸泡,过滤、调配、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食用调味油
4要求
4.1原辅料
4.1.1辣椒应符合NY5229的规定Www.bzxZ.net
八角应符合GB/T7652的规定。
孜然应符合GB/T22267的规定。
4.1.4花椒应符合GB/T10040的规定。4.1.5姜应符合GB/T10160的规定。大豆油应符合GB1535和GB2716的规定,4.1.6
4.1.7葵花籽油应符合GB10464和GB2716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辣椒风味调味油
八角风味调味油
孜然风味调味油
花椒风味调味油
生姜风味调味油
麻辣风味调味油
辣椒风味调味油
八角风味调味油
孜然风味调味油
花椒风味调味油
生姜风味调味油
麻辣风味调味油
辣椒风味调味油
八角风味调味油
孜然风味调味油
花椒风味调味油
生姜风味调味油
麻辣风味调味油
Q/HZD0003S-2016
透明或半透明液体
红色至深红色
浅棕色至棕色
浅黄绿色至深黄绿色
浅黄色至浅黄绿色
浅红色至棕红色·
有辣椒特有香气
有八角特有香味
有孜然特有香味
有花椒特有香味
有生姜特有香味
辣椒花椒特有香味
有明显辣味,无异味
有特有香辛味,无异味
有孜然特有滋味,无异味
有明显麻味,无异味
有明显辛辣味,无异味
有明显麻辣味,无异味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酸价(KOH),mg/g
过氧化值,g/100g
铅(以Pb计)*,mg/kg
砷(以As计),mg/kg
黄曲霉毒素Bi,(μg/kg)
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表2理化指标
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应符合表3规定。表3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
4.5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2761的规定。
4.6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4.7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5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规定。6试验方法
Q的百分比
Q/HZD0003S-2016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允许短缺量
6.1感官检验
Q/HZD0003S-2016
从样品中取出适量,倒入一洁净的烧杯中,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色泽及性状及杂质,嗅其气味,应符合表1规定。
6.2理化指标检验
6.2.1酸价的测定
按GB5009.3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2.2过氧化值的测定
按GB5009.3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2.3铅的测定
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2.4砷的测定
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2.5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按GB/T5009.2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3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的测定
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进行7检验规则
7.1原料入库要求
原料入库前,必须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经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7.2组批
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产品为一批。7.3抽样
一般情况下按3%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最少不得低于2桶)。7.4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酸值、过氧化值的检验。
7.5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投产时;
b)主要原料产地、供应商有变动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生产时;5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6判定
Q/HZD0003S-2016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随机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及标签应符合GB/T191和GB7718和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重、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贮存方法、食用方法、产品标准代号、商标。并有防潮、防雨等标志。
8.2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聚乙烯吹塑桶包装,其质量标准应符合GB13508的要求,其卫生指标应符合GB9687的要求。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包装应符合GB/T6543的要求。8.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等能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8.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必须有防鼠台,与地面距离≥10cm,离墙≥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8.5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6
编制说明
Q/HZD0003S-2016
液态调味油是以辣椒、八角、孜然、花椒、姜为原料,经食用植物油(大豆油或葵花籽油)加温,浸泡,过滤、调配、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液态调味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参照DBS41/001制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贸易和仲裁的依据。本标准Pb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41/001的规定。河南中大恒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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