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RS 0005 S-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LRS 0005 S-2016
中文名称:漯河市日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水果饮料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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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
食品饮料
有限公司
水果
饮料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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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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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LRS 0005 S-2016 漯河市日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水果饮料
QLRS0005S-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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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漯河市日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RS0005S2016
水果饮料
2016-05-20发布
漯河市日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016-06-20实施
Q/LRS0005S—2016
本标准文本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漯河市日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田文生。
本标准于2013年06月19日首次发布。于2016年05月20日第一次修订并延续。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内容有如下变化:一标准编码由Q/LRS0005S-2013修改为Q/LRS0005S-2016;一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修改了原料要求;
一修改了感官要求;
一修改了理化指标;
一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一增加了其他要求:
一修改了试验方法;
一修改了编制说明。
1范围
水果饮料
Q/LRS0005S—2016
本标准规定了水果饮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手以生活饮用水(经过滤、二级反渗透)、浓缩果汁(浓缩苹果汁、浓缩艺果汁、浓缩梨汁、浓缩橙汁、浓缩桃汁)、白砂糖、食用盐、果葡糖浆、乙酰磺胺酸钾、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柠檬酸、柠檬酸钠、L苹果酸、乙基麦芽酚、焦糖色素、柠檬黄、胭脂红、食用香精(苹果香精、芒果香精、梨味香精、橙味香精、桃香精)、山梨酸钾为原料,经调配、均质、高温瞬时杀菌、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果汁含量不低于5%的水果饮料。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GB1886.37
GB1886.39
GB1886.40
GB1886.64
GB1987
GB2760
GB2761
GB2762
GB276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白砂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L-苹果酸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
胭脂红
柠檬黄
GB4789.10
GB4789.15
GB4789.21
GB5009.11
GB5009.12
GB/T5009.29
GB/T5009.34
GB/T5009.35
GB/T5009.97
GB/T5009.140
GB5461
GB5749
GB/T6543
GB6782免费标准bzxz.net
GB7101
GB7718
GB10789
GB/T10790
GB/T10791
GB/T12143
GB/T12456
GB12487
GB12695
GB13104
GB13113
GB/T18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Q/LRS0005S—201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食品中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食用盐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饮料通则
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基麦芽酚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成型卫生标准浓缩苹果汁
GB/T20882
GB/T21730
GB/T22254
GB22367
GB25540
GB30616
QB2357
SB/T10198
JJF1070
果葡糖浆
浓缩橙汁
食品中阿斯巴甜的测定
Q/LRS0005S—2016
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浓缩果汁通用技术条件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1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
根据添加原辅料不同可分为:苹果汁水果饮料、芒果汁水果饮料、梨汁水果饮料、橙汗水果饮料、桃汁水果饮料。
3.1苹果汁水果饮料:以生活饮用水(经过滤、二级反渗透)、浓缩苹果汁、白砂糖、食用盐、果葡糖浆、乙酰磺胺酸钾、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柠檬酸、柠檬酸钠、L-苹果酸、乙基麦芽酚、焦糖色素、苹果香精、山梨酸钾为原料,经调配、均质、高温瞬时杀菌、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果汁含量不低于5%的水果饮料。3.2芒果汁水果饮料:以生活饮用水(经过滤、二级反渗透)、浓缩芒果汁、白砂糖、食用盐、果葡糖浆、乙酰磺胺酸钾、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柠檬酸、柠檬酸钠、L-苹果酸、乙基麦芽酚、芒果香精、山梨酸钾为原料,经调配、均质、高温瞬时条菌、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果汁含量不低于5%的水果饮料。3.3梨汁水果饮料:以生活饮用水(经过滤、二级反渗透)、浓缩梨汁、白砂糖、食用盐、果葡糖浆、乙酰磺胺酸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柠檬酸、柠檬酸钠、L-苹果酸、乙基麦芽酚、梨香精、山梨酸钾为原料,经调配、均质、高温瞬时杀菌、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果汁含量不低于5%的水果饮料。3.4橙汁水果饮料:以生活饮用水(经过滤、二级反渗透)、浓缩橙汁、白砂糖、食用盐、果葡糖浆、乙酰磺胺酸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柠檬酸、柠檬酸钠、L-苹果酸、乙基麦芽酚、柠檬黄、胭脂红、橙香精、山梨酸钾为原料,经调配、均质、高温瞬时条杀菌、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果汁含量不低于5%的水果饮料。3
Q/LRS0005S2016
3.5桃汁水果饮料:以生活饮用水(经过滤、二级反渗透)、浓缩桃汁、白砂糖、食用盐、果葡糖浆、乙酰磺胺酸钾、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密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柠檬酸、柠檬酸钠、L-苹果酸、乙基麦芽酚、焦糖色素、桃香精、山梨酸钾为原料经调配、均质、高温瞬时条菌、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果汁含量不低于5%的水果饮料。4要求
4.1原辅料
4.1.1生产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GB5749的规定。4.1.2浓缩桃汁、浓缩芒果汁、浓缩梨汁应符合GB7101和SB/T10198的规定。4.1.3浓缩橙汁应符合GB7101和GB/T21730的规定。4.1.4浓缩苹果汁应符合GB7101和GB/T18963的规定。4.1.5果葡糖浆应符合GB/T20882的规定。4.1.6乙酰磺胺酸钾应符合GB25540的规定。4.1.7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应符合GB1886.37的规定。4.1.8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应符合GB22367的规定,4.1.9柠檬酸应符合GB1987的规定。4.1.10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的规定。4.1.11L-苹果酸应符合GB1886.40的规定。4.1.12食品用香精(苹果香精、芒果香精、梨味香精、橙味香精、桃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
4.1.13胭脂红应符合GB4480.1的规定,4.1.14柠檬黄应符合GB4481.1的规定。4.1.15柠檬酸钠应符合GB6782的规定。4.1.16焦糖色应符合GB1886.64的规定。4.1.17白砂糖应符合GB317和GB13104的规定。4.1.18
食用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乙基麦芽酚应符合GB12487的规定感官指标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总酸(以柠檬酸计),g/100ml
总砷(以As计),mg/L
铅(以Pb计),mg/L
乙酰磺胺酸钾,g/L
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密素),g/L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g
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L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计),mg/L柠檬黄,g/L
胭脂红,g/L
表1感官要求
表2理化指标
柠檬黄、胭脂红仅适用于橙汁水果饮料。注:
4.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大肠菌群,CFU/mL
6—2016
Q/LRS0005S
相应水果果汁色泽
相应水果气味,无异味
酸甜味,无异味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采样方案“及限量
沙门氏菌,25mL
金黄色葡萄球菌,25mL
*霉菌,CFU/mL
*酵母,CFU/mL
Q/LRS0005S2016
100CFU/ml
1000CFU/ml
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和GB/T4789.21执行:※该项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4.5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
4.6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5的规定。4.7其他要求
Q的百分比
允许短缺量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真菌毒素应符合GB2761的规定:污染物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应符合GB2763的规定。5试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从样品中取出1瓶,将本品倒入一洁净烧杯中,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色泽及性状及杂质,嗅其气味,然后以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应符合表1的规定。5.2理化指标检验
5.2.1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1214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2总酸
按GB/T1245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3总砷
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
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5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按GB/T5009.9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6乙酰磺胺酸钾
按GB/T5009.14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7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的测定按GB/T22254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8山梨酸钾
按GB/T5009.2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9二氧化硫残留量
按GB/T5009.34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10柠檬黄、胭脂红
按GB/T5009.3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微生物指标检验
5.3.1菌落总数测定
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5.3.2大肠菌群计数
按GB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5.3.3沙门氏菌检验
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5.3.4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按GB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5.3.5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
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5.4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的测定
Q/LRS0005S—2016
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
6.1原料的入库要求
Q/LRS0005S—2016
原料入库前,必须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经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6.2组批
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产品为一批。6.3抽样
一般情况下按3%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最少不得低于12瓶。6.4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可溶性固形物、总酸、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菌落总数测定、大肠菌群计数的检验。
6.5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自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股情况下每3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
b)主要原料产地、供应商有变动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生产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6判定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加倍随机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及标签应符合GB/T191、GB7718和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方法、产品标准代号、商标。并有防潮、防雨等标志。7.2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聚酯(PET)瓶包装,其卫生标准应符合GE13113的要求,其质量标准应符合QB2357的要求。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包装牢固,运输中不易破损。8
7.3运输
Q/LRS0005S—2016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等能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7.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仓库内,必须有防鼠台,与地面距离≥10cm,离墙≥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6.5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9
编制说明
Q/LRS0005S—2016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经过滤、二级反渗透)、浓缩果汁(浓缩苹果汁、浓缩芒果汁、浓缩梨汁、浓缩橙汁、浓缩桃汁)、白砂糖、食用盐、果葡糖浆、乙酰磺胺酸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密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柠檬酸、柠檬酸钠、L-苹果酸、乙基麦芽酚、焦糖色素、柠檬黄、胭脂红、食用香精(苹果香精、芒果香精、梨味香精、橙味香精、桃香精)、山梨酸钾为原料,经调配、灌装、封口加工而成的果汁含量不低于5%的水果饮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参照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10789《饮料通则》制定本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其中霉菌、酵母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本标准于2013年06月19日首次发布。于2016年05月20日第一次修订并延续。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内容有如下变化:—标准编码由Q/LRS0005S-2013修改为Q/LRS0005S-2016;一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修改了原料要求;
一修改了感官要求;
一修改了理化指标;
一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一增加了其他要求;
一修改了试验方法;
一修改了编制说明。
漯河市日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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